杨矿生律师
杨矿生律师,198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攻读研究生,师从著名法学家高铭暄、王作富教授,获法学硕士学位。
杨矿生律师1998年获司法部特批授予律师从业资格,并于2002年发起创建中同律师事务所。积其20余年刑事办案经验,代理百余起中央国家机关及地方公职人员、国有公司高管人员、民营企业家及其他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金融经济犯罪、涉黑犯罪等多种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如:厦门远华集团走私系列案、重庆“风起云涌”地产受贿案、文强案、央视大火案、 “10.27”东莞押运员开枪防卫案、北大方正李某系列案、阿里巴巴高管职务侵占案、浙江丽水银泰集团季某55亿集资诈骗案、湖北浙商涉嫌4.3亿职务侵占案、海南40余亿元虚拟货币非法传销案、山西“7.14”特大涉黑案等等。
1987年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十年,职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处级检察官,曾参与办理在国内和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多起,业务熟练。
社会任职,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志愿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与保障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人民监督员,曾任:北京市西城区第二届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八届、九届、十届理事、北京律协七届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律协八届、九届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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