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致的利他,就是最好的利己——访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名宗律师

2024-07-29 20:58:07
名律访谈  律界观察 2508次

极致的利他是最好的利己

——访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名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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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和人们对于可持续发展理念认识的逐步深化,推动能源革命与转型、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全球已有超130个国家和地区提出“零碳”或“碳中和”目标。

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绿色贸易经济体,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落实“双碳”战略的过程中,于绿色设计、绿色能源、绿色供应链、绿色金融、绿色消费、循环经济等绿色经济发展的相关环节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中国经济的“含绿量”稳步提升。

在绿色经济、ESG理念向各行各业渗透的当下,愈来愈多的企业与投资者已不再着眼于短期经济效益,纷纷“入局”,将环境、社会效益与可持续发展上升至企业的战略高度。ESG也因其在企业经营发展与价值创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受到了企业、投资者、监管机构乃至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对于企业及投资者而言,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过程中,不仅需要紧跟行业的发展趋势,同时更需直面国内外复杂、严格的环境规制,以及监管、信息披露、投资决策等各项环节中的法律风险,亟需此领域的律师为其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2023912日,国际知名法律评级机构 LEGALBAND 公布了“2023年度中国律师特别推荐榜:ESG与绿色经济15强”,本文主人公——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的创建人和负责人廖名宗律师凭借其在ESG与绿色经济领域的卓越业绩和综合实力荣列其中。

2024724日,第三届国际绿色零碳节暨2024ESG领袖峰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廖名宗律师荣获“2024ESG影响力人物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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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名宗律师连获ESG大奖引起了我们的重点关注,遂也促成了本次专访。今天就让我们走进德恒深圳,走近廖名宗律师吧。

 

人物小传

廖名宗律师现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法学博士。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主任。

兼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华环保联合会优秀志愿律师联盟成员,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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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名宗律师曾参与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发表《民法典“绿色”条款解析》《“按日计罚”制度实务问题探析》《环境监测报告常见问题探析》《城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行政处罚责任主体探析》等专业论文数十篇。

廖名宗律师业务主要聚焦劳动法和环境法这两个领域。

在劳动法领域,廖名宗律师有近30年的从业经验。已仲裁和代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6000多宗,其中代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首宗劳动争议案。

在环境法领域,廖名宗律师已领导团队办理过数十宗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包括:三亚凤凰岛中央环保督察案、广东首例由行政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湖南首例有色金属行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深圳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东莞首例按日巨额计罚案等等。

此外,廖名宗律师还是《企业碳信息合规披露与评价指引》团体标准起草人。

媒体曾这样评价他:“廖名宗律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有很强的责任感和正义感。我们认为,廖名宗律师无论为人处世还是专业水平,都是值得当事人托付的优秀专业律师。廖名宗律师在生态环境、公司治理、劳动关系、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拥有超过20年的研究与实践,其团队服务意识很强,能够第一时间迅速响应客户,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从一个卓越的劳动法律师转换赛道成为ESG领域的领军人,廖名宗律师的心路历程、执业经验确实值得我们关注、学习和借鉴。

廖名宗律师认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一定要有利他思想,努力做一个极致的利他主义者。这体现在“两心一性”,即:同理心、公益心和专业性。


一、同理心

同理心是利他的核心。即要站在他人的角度去感受和理解他们的需求,这样才能做出对他人有益的行动。

很多年前,万科集团有个劳动案邀请廖名宗律师到离市中心较远的万科总部面谈。廖律师首先了解案情及公司的需求,并初步提出解决方案。万科的工作人员说,“廖律师,您是今天面谈的律师中唯一先谈案情不谈律师费的律师。”廖律师说,“如果先谈律师费而不先了解案情,就不知道自己能否办好案件,就是对客户不负责。”万科最终决定由廖律师处理那个案件,处理结果完全符合客户预期。

廖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有个原则,即一般只代理资方。但有一次却代理了劳方。因受朋友之托、不好推辞。那个案如果资方败诉、会引发系列案件。因此资方很重视,仲裁开庭时安排很多人旁听。考虑到这些,廖律师劝他的当事人适当让步并当庭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第二天上午,廖律师接到一个陌生电话,他说他是昨天那个案件公司方的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想见廖律师,问廖律师有无时间。廖律师说“那个案件不是调解了吗,还有什么事呢?”办公室主任说他也不知道有什么事。廖律师很好奇,当天下午就见了那位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的第一句话是“廖律师,您是否愿意做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自然,廖律师成了那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还有一次,有位老板找到廖律师,想委托他通过打官司处理一个棘手的员工。廖律师了解案情后提出了一个无需打官司就能解决的方案。那位老板听后说;“廖律师,您来之前我见了好几个律师,他们都提出了各自的方案,但您是唯一劝我不打官司的人。”廖律师说“打官司往往两败俱伤,能不打官司就能解决,为何要花钱花时间打官司呢?”事后,该公司按照廖律师的意见妥善处理了那个案件。

 

二、公益心

“做人要有公益心,做律师更要有公益心。”这也是利他应有的内涵。

近年来,廖律师在全国代理了多宗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除了代理公益案件外,廖律师也热衷参加各类公益活动。

疫情期间,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诸多劳资纠纷问题,廖律师受深圳市南山区工商联、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南山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邀请,以“‘疫’案说法和谐劳资”为主题线上直播解决之道,吸引13万人次参加。

2020年,廖律师参加《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提了不少意见,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书面表扬;2022年他就《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专门提交书面意见;2024年他就《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撰文发表自己的意见。

廖律师很愿意分享其实务经验他接受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聘请,义务为研究生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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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性

律师是法律专业工作者。要为客户或当事人妥善解决问题,需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但是法律门类多,而律师的精力有限,不可能精通所有法律。廖律师开始主要做劳动法业务,后来增加了环境法业务。

 

(一)劳动法领域

1995年《劳动法》实施,正是那一年,廖名宗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开始与劳动法结缘,可以说廖名宗与劳动法同步行进了快30年。

回首往事,在劳动法方面,有几件事令廖律师难忘。

 

1.参加劳动立法

因为在劳动行政部门工作,廖名宗有机会参加《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多部法规的制定或修订。1997年还参加原劳动部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工作,只是后来因各种原因搁置。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才获全国人大通过。

 

2.宣传劳动法

廖律师通过电视、电台、著书等方式宣传劳动法。 

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年中央电视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主题是《劳动合同法》,廖律师与当时万科集团的创始人王石受邀担任《劳动合同法》宣传公益大使。2007年,法律出版社邀请廖律师主编《劳动合同法实务丛书》,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精解》一书,紧密结合实务,用准确的语言,简练的文风,展现了劳动合同法的真正含义。受到广大读者喜爱、出版不久即断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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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仲裁改革

2005年,廖名宗参加由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英国外交部合作的中英劳动仲裁改革项目,并以中国劳动法专家身份应邀到英国考察学习。回国后廖名宗参与撰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是这个项目的重要成果。该项目也推动中国第一个劳动争议仲裁院、即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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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国广播网

 

4.处理劳动案件

廖名宗以仲裁员身份和律师身份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6000多宗。其中不乏很多经典案例。有的上了央视的“今日说法”,有的被媒体大量报道。如富安娜股权激励天价索赔案、某知名航空公司机长辞职案、职工债权达10亿元的山西某知名能源企业破产案,等等。其中,2006年廖律师代理的深圳某通信公司与CEO黄某某劳动争议案,历时4年,从仲裁、一审、二审到再审,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是最高法院受理的首宗劳动争议。廖名宗代理的公司方完胜,该CEO向公司索赔近4000万的诉求全部被驳回。

 

(二)环境法领域

廖律师从小在湘西山区长大,那里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绿色的种子早已在他心底扎根。后来他在全国看到很多地方为了发展经济,不惜破坏生态环境。看到这些很心痛。

看到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的阐述,廖律师感到环境法律师的春天来了。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他认为应在绿色低碳的道路上有所作为。2018年,廖律师正式进军环境法领域。当时他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就是力争用5年时间成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环境法律师。

时光荏苒。如今5年已过去,廖律师的小目标已经如愿实现。

廖律师能获奖,基于其办理了不少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

2018年,代理湖南有色金属行业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历时4年,廖名宗律师提供大量证据,最终成功促使原告某环保公益组织撤销了对涉案公司的起诉。

2019年,代理东莞首例按日计罚听证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以连续超标排污为由按日计罚给涉案企业开出了660万元的巨额罚单。廖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认真研究和调查,认为该局作出按日计罚的决定是错误的。最终经听证,成功说服该局改变了按日计罚的决定,改为按次处罚,处罚金额降至60万元。

2020年,代理深圳首例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1年,代理三亚凤凰岛(二期)中央环保督察案。该案曾被两轮中央环保督察点名。凤凰岛(二期)拆除费超5亿!原三亚市委书记、市长被判死刑和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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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参加“白龙江引水工程”法律论证。该工程从甘肃省嘉陵江支流白龙江上游引水,向甘肃省陇东南天水、平凉、庆阳320县(区)以及陕西省延安市424县(区)供水。该工程总投资656亿元,是国务院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2023年,代理某上市公司生态环境侵权案。

2024年,担任某央企环保行政合规项目主办律师。

 

后记

关于未来,廖律师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明确,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这更坚定了我未来继续走绿色低碳道路的决心。”

廖律师表示,他将一如既往、坚守利他初心,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是啊!极致的利他,就是最好的利己!我们有理由相信,廖名宗律师和他领导的团队一定会在劳动法和ESG领域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