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良知 维护正义——访北京市世航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哲律师
坚守良知 维护正义
——访北京市世航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哲律师
编者按
北宋思想家、教育家、理学家张载曾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以此表达他的人生志向。
千古圣贤王阳明说:“良知在人,良心在内。”
本文主人公——北京市世航律师事务所主任韩哲律师说:“坚守良知、维护正义,是法律人一生的追求。”
“坚守良知、维护正义。”有道是知易而行难,尤其在人心浮躁、物欲横流、急功近利的现代社会背景下,法律人该如何实现既能坚守职业良知,又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呢?那么,今天就让笔者带你走进北京市世航律师事务所,与韩哲主任近距离进行一番面对面的交流吧。
印象
七月,北京,一个周末的上午,夏日的阳光灿烂而热烈。笔者一行依约来到位于海淀区金源时代商务中心的北京市世航律师事务所。眼前的韩哲律师,热情而不失儒雅,温和而不失坚毅,悲悯而不失智慧,专注而不失情怀。或许,这与其曾担任大学老师的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
面对低调谦逊、睿智自信,如师如兄亦如友的韩哲律师,我想,任何人见之都会与之倾心相交吧。
公正至上
那么,韩哲律师有着怎样的经历和法律人的心路历程呢?走近他,才能走进他。
韩哲出生于河南汝阳一个大家族,父亲是这个数百人家族的族长,族里遇有纠纷都要请族长主持公道进行调解。而每次调解,父亲总能坚守公正、不偏不倚,获得家族成员一致信服。或许,在看到父亲一次次主持公道时,公平正义的种子已经埋在韩哲的心中。
特别是大学期间,香港律政电影《法外情》红遍大江南北,电影中刘志鹏(刘德华饰)律师为案件多方奔走、收集证据,在法庭上为弱者辩护的场景深深地影响了大学时代的韩哲。大学毕业后那个年代,车匪路霸依然然猖獗,韩哲和他中学同学王正路在返乡探亲途中,面对五名持刀歹徒,临危不惧智斗歹徒,保护大巴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经历,让韩哲体验到邪不压正的力量。这些让青年时代的韩哲对我国法治产生了深刻地思考,对法律的信仰也在一点点形成。
法学之旅
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韩哲逐渐地认识到,法律才是自己真正的兴趣、爱好所在。虽然当时有着别人羡慕的稳定工作,这样按部就班地过下去,也许会成为一名出色的技术大咖或领导人才,但是他的内心却非常地煎熬……经过冷静地思考后,韩哲坚定地告诉自己,人生不应该这样度过,遂立志要学习法律。经过挑灯夜战的艰辛自学后,韩哲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从此开启了属于他自己的法律求学之旅,这一年是1997年。上世纪90年代末期,正是我国的改革开放如火如荼地大踏步向前迈进的时期,西北政法大学“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在韩哲的思想成长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也成为他以后人生的指南。
为了进一步提高刑法学理论研究水平,韩哲又一鼓作气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刑法学博士研究生,2003年取得法学博士学位。
韩哲的导师是周振想教授,一谈到周教授,韩哲感到十分痛心和遗憾。周教授是改革开放以来最早一批杰出的青年法学家,无论是在学术研究、司法实务上,还是在为人处事上,韩哲都受到了非常大的激励和指引。奈何天妒英才,由于积劳成疾,周教授在46岁正当年之际早早离开了尘世……
北大读博期间,韩哲经常陪同周教授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专家论证,并担任记录员,起草、撰写以及与导师反复修改专家论证意见。正是这段经历让韩哲对于司法实践工作有了更加深入地了解,也为其后来从事检察、律师工作以及专注刑事辩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恩师对于韩哲的影响,无疑是深远而绵长的,对于恩师的思念从未因时间的流逝而减少,每每想起恩师总是让他怅然若失。
博士毕业后,韩哲进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工作,从事刑法学研究与教学工作,并开始做兼职律师,办理一些刑事案件,如2008年代理江苏苏州市原副市长姜某受贿案,涉案1亿余元,当时是国内受贿第一大案。
中青院的校训“实事求是、朝气蓬勃”对以后从事司法实务的韩哲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司法实务中,最看重的就是摆事实、讲证据,说的就是实事求是。在做检察官的时候,实事求是讲的是,依据证据定罪处罚,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在做律师的时候,实事求是讲的是,依据证据进行辩护,所有的辩护都有据可依,有理有利有节,应该嫌疑人被告人承担的责任不推脱,不该嫌疑人被告人承担的责任决不能被冤枉,要做到罚当其罪。
同时,韩哲给人的感觉是热情奔放、朝气蓬勃。在面对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时候,他总能够给人带来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在办理过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见过那么多各种各样社会的阴暗面仍然能够保持这样积极乐观、勇往直前的精神状态,着实令人敬佩。
在中青院工作期间,韩哲担任了多届本科班和研究生班的班主任,七年下来学生数以千计。如今,很多学生已经分布全国各地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坚力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捍卫者。
一边教学科研工作,一边参加司法实践的同时,韩哲还申请了北京师范大学的博士后,导师为时任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校训也深深的影响着韩哲。在检察院工作期间,韩哲不失老师本色,常常用自己的行为为下属做好表率,用事实和道理说服他们,让他们从内心深处认同。后来,在刑事辩护工作中,无论是面对公检法等司法人员,还是面对监委办案人员等,韩哲始终不卑不亢,用自己的言行去打动他们,用事实和证据去说服他们,用一种帮助他们避免办错案的心态,与他们推心置腹的交流,不搞阴谋论,不搞突然袭击,最大程度激发司法人员内心深处的善,案件往往能取得比较满意的辩护效果。
从检之路
2009年,韩哲在博士后学习期间,被选派到北京市检察院公诉处担任处长助理,在全市重大疑难案件指导组挂职锻炼一年。挂职期间,韩哲几乎参与了全市上报的所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工作,并提出了专业意见,获得市检领导高度肯定。市检察院为了把优秀人才留住,以人才引进的方式,调任韩哲到石景山区检察院工作,并担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侦查监督处处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韩哲在检察系统这一干就又是七年。七年间,韩哲如海绵一样吸取司法实践的营养,记录、研究每一个案件,不放过从审查逮捕、起诉、法院定罪量刑到判决形成等任何细节和过程,亲自办理、审批刑事案件累积近3000件,积累了丰厚的办案经验。
期间,韩哲还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西部巡讲团讲师、最高人民检察院师资人才、北京市检察机关首届检察教官、首届检察业务骨干等荣誉,并长期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为全国晋级晋升的高级检察官进行授课。韩哲如此严格地要求自己,终于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刑事案件只要摆在眼前,他多能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准确的判断。
“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应当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韩哲厚积丰藏,只待薄发。
从律之道
2016年,韩哲深知又到了人生需要做出重要抉择的时候了。这一年他辞去公职,并毅然决然地走进了以自然资源全方位法律服务为特色的专业律所——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并担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
2019年,韩哲接手并担任世航律师事务所主任,专业方向仍以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公司企业犯罪、金融犯罪、矿业犯罪的刑事辩护与代理为主。在韩哲主任的带领下,世航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展成为一家专注于金融、矿业领域法律服务的专业化精品所,并在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的综合分析和系统处理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口碑。
案例是律师最靓的名片
就像记者的新闻,作家的著作,艺术家的作品一样,案例是律师最靓的名片。而用事实、用数据、用案例说话,比任何华丽语言都有说服力。
自2016年(检察官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韩哲带领团队办理了两百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难能可贵的是,截至目前其中获得无罪、不起诉、定罪免刑以及缓刑的案例就已经超过了50件。
无论是两百多起刑事案件还是其中的50多件无罪、不起诉、定罪免刑,还是缓刑的案例,都是韩哲和他带领的律师团队追求专业极致、坚守内心良知的成果,都是他们工匠精神的具体体现。在当前全国法院系统无罪判决率只有极低的万分之五的大环境下,能取得如此成果,实属不易。
韩哲深知,其代理的每一个案件背后,都牵涉一个个企业、职工或者家庭;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关乎人的自由、财产乃至生命,容不得有半点马虎与懈怠。正如韩哲律师所坚持的信念一样,作为一个法律人,一定要坚守良知、信仰法律。而韩哲和他的团队就一直奔赴在追求正义的法治之路上。
访谈期间,在笔者的盛邀下,韩哲与我们分享了近年来办理的部分无罪案例(案件中当事人姓名及地名均做了处理)。
案例1:非法采矿37亿,律师组团辩护终无罪
该案发生在某矿产资源大省,两家采矿企业及企业负责人、高管8人被以非法采矿罪起诉至法院,指控2010年12月至2016年12月间,涉案企业和被告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越界开采,经审计鉴定,非法开采煤炭资源771余万吨,销售金额合计37余亿元,此案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中央电视台亦曾多次报道此案。
因案件至审判阶段,当事人家属才辗转找到并委托韩哲律师,且该案卷宗共计166本,还有大量电子数据等资料。时间紧、任务重,面对如此重大案件,韩哲不敢懈怠,遂立即联合律师同行、矿业专家组成14人辩护团为涉案企业及企业相关负责人提供法律帮助。
开庭审理后,在全体辩护律师的努力下,1个单位被告和5个自然人被告人由检察院撤回起诉。但这时仍有1个单位被告和3个自然人被告,检察院拒不撤诉,后在辩护人不懈坚持下,该4个被告人最终被法院宣判无罪。
2023年7月,全案10名被告均获无罪之身。而法院宣判无罪的那一刻,众被告人可谓悲喜交加,或许,只有身在其中,才能感同身受他们那种从压抑、挣扎、绝望到喜极而泣的心境。
“这个案件取得如此好的效果,与法院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是密不可分的。在该案中,法院同意了辩护人要求鉴定人、关键证人和专家辅助人出庭的大部分申请,为公正审判奠定坚实的基础。除了庭审实质化之外,我们还有一个辩护经验,就是充分重视和检察官、法官庭下交流的作用。通过庭下交流留,把一个根本不懂矿业的法官、检察官,通过庭下的交流,一点点地灌输,一点点地渗透,最后让检察官、法官明白了矿业领域非常专业的问题,才使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韩哲律师如是说。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审理期间,地方三级法院、检察院系统、地方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全程旁听了该案的审判过程。作为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韩哲从事实、证据、法律、政策等多方面、多维度进行剖析和辩护,获得旁听者和司法人员高度认可。
更令人欣喜的是,此案宣判后,其他已进入二审阶段的类似案件,皆将此案作为参照,该案的审判起到了典型的指导意义和标杆作用。
案例2:涉嫌诈骗3000万,坚守五年终无罪
2018年,某小额贷公司的实控人、高管等被人控告,全国扫黑办将案件转至吉林,由某市扫黑办专案办理。2019年初,涉案人员以诈骗罪名批准逮捕,3起事实合计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此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均获罪,被告人提起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但一审法院重审后仍判决被告人有罪,只是将刑期略减。
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再提上诉。而此时,这个案件经过几番折腾,已跨过5个年头,被告人及家属已经精疲力竭,且无法再继续支付后期律师费用。之前的六位辩护律师表示不再继续代理,而这时就只剩下韩哲和李照君两位辩护律师,他们协商后一致决定,不收费用也一定要将无罪辩护进行到底。
最后,该案终于在2024年1月迎来艰难的无罪判决,所有同案犯均获无罪。
案例3:如此重大责任事故(死伤24人),律师该如何做无罪辩护?
2018年,辽宁某市发生一起铁矿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10人受伤,该案受到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并作重要批示,一定严查严办,给受害人和家属一个交代。
根据事故调查部门出具的报告显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在项目部措施井地面井口处,准备用主提升吊桶向井下转运炸药时,接班工人孙某将一塑料袋雷管扔进装有炸药的吊桶内,雷管与吊桶内壁发生碰撞,产生的机械能超过了雷管的机械感度,导致雷管爆炸,进而引发炸药爆炸。
然而,作为该矿的业主——某矿业企业的负责人张某却同样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了公诉(案发时,张某系某矿业企业的前任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
检察院以张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至法院起诉后,其家属辗转来京找到韩哲律师。经过分析,韩哲律师立刻作出判断,检方定性重大责任事故罪有误,该案应定性为危险物品肇事罪,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在建矿山业主在有协议约定并拨足安全经费的前提下,业主不应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韩哲律师还举例说明:“铁路总公司下属机构每天都要修路钻隧道,若隧道出现事故,都要抓其领导,那么,铁路总公司的领导岂不要天天被抓?”韩哲的辩护意见获得审判人员的高度认可。
因此案受到高层领导和社会多方关注,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00多人旁听了该案的审判。尤其韩哲律师发言时,审判长未做任何打断,而是耐心地听完韩哲律师发表辩护意见。
经过庭审,法院认为张某有可能被判处无罪。之后,检察机关将张某撤回起诉,并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4:电商平台放贷两千万血本无归,是诈骗?还是工作失职?
国内某著名电商金融平台发放贷款2000万元用于支持农业项目,但因贷款流程监管疏漏导致2000万元血本无归。平台公司怀疑是几位高管与贷款人内外勾结导致本金不能收回,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相关司法机关以诈骗罪对多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因贷款流程涉及部门众多,司法机关取证工作缓慢,案件一直拖了11个月后才起诉至法院。
韩哲接受委托时,案件已进入法院阶段。韩哲律师提出,此案中,被告人没有中饱私囊的行为和后果,且该案放贷的全程,平台公司的多个部门参与了调研和监督监管工作。被告人同样与其他部门负责人一样,属于工作失职,而非刑法范畴的诈骗罪。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全案被告人无罪。
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在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律师法》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原则。但近年来,侵害律师执业权利和合法权益的事件却屡屡见诸报端,在此我们就不再一一列举。
人们不禁要问,律师的执业权利都得不到保障,何以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何以谈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何以谈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面对以上“三问”,韩哲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不管从立法规定上,还是从司法解释的制定方面,甚至有这么多的文件规定保障律师诉讼权利,但为什么律师权利在现实中没有切实得到保障呢?我发现一个最根本缺陷是,律师的权利一旦被侵犯了,却没有任何的法律后果,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所以,只有对侵犯律师权利的行为进行处罚(至少是处分),才能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才能保护我们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后记
除代理案件外,近年来韩哲律师还担任行业协会、法学院系等兼职职务,如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兼任中国矿业联合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矿业联合会国际调解仲裁中心专家,中国国土空间资源保护与利用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地质矿产经济法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第一届理事,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高级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特聘教授、法律硕士实务导师,为中国刑事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采访结束,笔者希望韩哲律师给青年法律人一些建议或箴言,韩律师说:“青年人一定要静下心来,戒骄戒躁,每一案件都应当认认真真办理,通过办案不断积累执业经验,通过研究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在专业上要追求极致,不断磨炼自己。作为一名法律人或律师,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做到专业极致、信仰法律、坚守良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是啊!专业极致、信仰法律、坚守良知,才能真正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亦如《律师法》中的“三个维护”一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已经成为韩哲和世航律师同仁的职责、使命和一生的追求。
文/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