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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唐:新中国75华诞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5周年涉外百强律所

2022-10-26 17:03:38 律界观察

盛唐律师事务所(“盛唐”)正式成立于1999年5月,由原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系我国最早期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后分立为盛唐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深圳分所)主要合伙人发起、组建并依法设立。

2011年5月,盛唐吸收合并广东海信现代律师事务所(系我国最早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在海事、海商、海洋工程、外商投资、物流运输、国际商事、国际仲裁、知识产权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业务优势和强大的律师团队支撑),使得盛唐的竞争力、规模及服务领域实现跨越式增长,从而发展为一家综合性、专业型律师事务所,盛唐能够为客户、特别是为企业客户提供全面的一揽子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盛唐是中国华南地区影响较大的知名律师事务所之一,在粤港两地法律界、房地产界、金融界拥有相当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深得客户信任。盛唐创始合伙人黄辉律师和尹成刚律师,是广东省第一批房地产专家库律师,盛唐所成功处理和服务的项目创造深圳多个业內第一,包括但不限于:第一家房企赴香港上市、第一家产权式酒店、第一个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第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重整等提供全程及全面的法律顾问服务。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盛唐已在深圳市中央商务区自置高档写字楼;2010年初,盛唐再度迁入新购置的位于深圳中心区标志性建筑——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面积近1200平方米的高档写字楼。随着业务规模和服务领域的扩大,盛唐于2011年设立了上海办事处,并委派骨干律师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融资租赁、资本市场等法律服务。此后,盛唐又先后在香港、广州筹设办公室,以便向客户提供更加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盛唐拥有一支专业、忠诚、敬业的律师团队,使盛唐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为有效的方式达到客户的目标。盛唐律师均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深圳大学等国内外名牌学府受过正规、严格的法律教育,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且多数律师可以用英文、日文进行工作。主要合伙人和资深律师多数具有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中国人民大学等立法、司法、行政、高等院校、大型知名企业等部门和机构工作的经历。盛唐律师不仅是所专注领域的法律专家,而且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熟悉中国的综合投资环境和所涉猎行业的不同商业习惯,从而可以确保客户能享有最佳和最具成本效益的专业法律服务,并能够针对客户的具体需要,为其提供个性化、创新性的、符合其真正价值、商业需求的法律解决方案。

盛唐主要合伙人曾以访问律师身份在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高伟绅律师行(Clifford Chance)工作过,现盛唐与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韩国、香港、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高伟绅、罗文锦、安理国际、众达国际、长盛、万盛、伟凯等一批国际知名律师行建立了紧密的业务联系、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盛唐不仅能为客户在中国大陆地区提供法律服务,更能通过其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供多个国家及地区的法律服务。

盛唐确信:在“忠诚、专业、卓越、坚持”的理念训导下,盛唐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是为客户提供优质、快捷、全面法律服务的最佳保证。

二、主要法律服务领域

(一)金融机构法律服务

金融法律业务是盛唐的重点业务,在这一业务领域,盛唐与境内外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密切的联系,通过业务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盛唐主要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金融机构设立、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改制、重组、并购、关闭清算等管理性法律事务,同时依托各合作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包括金融租赁、项目融资、互联网金融、证券、商业保理、保险、基金管理、财务管理、信托等其他金融方面的法律服务。

盛唐先后协助广东省银监局制定广东省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以及有关改革的操作和审批指引等,为广州农村信用社、东莞农村信用社、顺德农村信用社及广东省首批全部试点农信社等十多家市、县的农信社进行统一法人改革(且其产权由合作制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和/或两级法人改为一级法人管理模式改革等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盛唐先后为花旗、大新、法国兴业、中信嘉华、星展、东亚、永亨、欧力士、台湾中租迪等外资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独资/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及金融租赁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以及进行撤并和重组等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盛唐先后为广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柳州市商业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锦州市商业银行、厦门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股份制改造、股权重组或增资扩股等提供法律服务,成功化解了恒丰银行资管产品的巨额兑付危机,为恒丰银行主要银行产品的设计与风险控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盛唐全面参与了包括但不限于佛山高明顺银、江西丰城顺银、江西樟树顺银、深圳宝安民众等多家村镇银行的组建工作。

盛唐在2018年全面参与了广东省政府实施的“全面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为广东省德庆、封开、陆丰、云浮等多家信用联社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提供了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二)资本市场领域法律服务

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是盛唐律师事务所核心业务领域之一。盛唐的资本市场业务覆盖面广,在股权基金资本筹集、私人股权投资、公司IPO及资本退出等整个资本市场价值链条(包括与之并行的财富传承与管理法律服务)实现了全覆盖。多年来,盛唐始终关注公司境内外IPO、公司重组改制、境内外并购重组、私募股权融资/投资、上市公司再融资、国际板上市、新三板挂牌等法律服务业务领域的发展,并一直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美国证监会等机构保持着广泛的联系。盛唐律师丰富的经历与经验,娴熟的执业技巧,赢得了包括德隆国际、中国华融、北大未名等众多公司的充分肯定。此外,多年来,盛唐律师先后担任沱牌舍得(600702)、深纺织(000045)、斯太尔(000760)、深天健(000090)、时代装饰(832090)、雷科防务(002413)、延安必康(0022411)、胜利精密(002426)、红太阳(000525)、生物谷(833266)、维宏股份(300508)、佳沃股份(300268)、中捷资源(002021)、恒丰银行等众多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和运作等非常熟悉,且均有深入研究。

◎企业股份制改造及股份发行

盛唐主要合伙人曾为华宝集团(000034)、金田集团 (000003)等一批中国早期上市公司提供过股份制改造、股份发行(包括发行B股)及上市等全方位的专项法律服务,并开创了律师为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先河。盛唐曾经或正在为生物谷医药、新会美景、无色界、卓识教育、优泰健康、实创化工、成农股份、大百汇、华融担保、宁夏科进、上海维宏、广东五叶神、宁夏科进、四川沱牌(沱牌舍得)、未名医药、傲天科技、广和通等众多公司拟在国内外上市提供股份制改造、辅导上市等前期专项法律服务或全过程的法律服务。

◎跨境并购与重组

盛唐先后为香港恒基拟入股深国投、香港某基金入股云南生物谷制药、荷兰某公司全面收购成农股份、美国某公司入股南方基金、香港中旅入股山水酒店、美国Ortel公司向飞通光电定向增发、招银国际入股上海荣正咨询、百江燃气收购沈阳燃气、百仕达收购福华德电力、芬兰贝尔罗斯收购精英模具、香港快达入股深高速石油、九巴控股入股深圳公交、美国万盛收购适儿乐玩具、香港新医药入股杭州胡庆余堂等提供专业服务;为中瑞建设、华阳投资控股、龙柏资本等知名企业提供股权募集、收购、交易、变更等多项法律服务,为百富科技境外收购境内某集团公司,礼志实业跨境并购项目提供全面、专项的法律服务。盛唐先后为华为技术、中兴通讯、长城电脑、飞通光电、百仕达控股、富德生命、前海人寿、深圳地铁等众多境内外企业提供过高效优质法律服务,赢得了包括香港恒基兆业、九巴控股、长江集团、百仕达控股以及美国朗讯、美国UlteralifeBatteries.Ino、美国宣伟,以及日本三菱、荷兰皇家壳牌、英国BP、德国鲍希尔、拜耳等众多跨国公司的肯定,使盛唐律师有机会为该等客户提供众多跨境并购与重组业务,并成功地为众多境外企业收购国内资产/股权提供了卓有成效的专业服务。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及借壳上市、非公开发行

盛唐先后为生物谷医药、广田装饰、新会美景、无色界(已在欧交所上市)、卓识教育、优泰健康、实创化工、成农股份、大百汇、华融担保、宁夏科进等多家公司拟在国内外上市提供股份制改造、辅导上市等前期专项法律服务或全过程的法律服务;为华为技术、中兴通讯、长城电脑、金田实业(400016)、新海国际、阳煤化工(600691)、山水文化(600234)、中浩股份(831981)等提供全过程的股权、资产及债务重组法律服务;为湘火炬、汇金股份(300368)、沱牌舍得(600702)、庆丰股份(600576)、天山股份(000877)、蓝田股份(已退市)、屯河股份(600737)、深能源、盐田港、深圳机场、金顶股份、德润电子、广州索芙特、茂业百货、贤成实业、新都酒店、深信泰丰、深纺织、阳煤化工、同洲电子、海普瑞、斯太尔、华数传媒等众多上市公司重组事务提供专业服务;曾为未名生物借壳万昌科技、华数传媒借壳ST嘉瑞、阳煤化工借壳ST东碳等提供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上市法律服务、阳煤化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股票6.2亿股、募集人民币20亿元)。

(三)争端解决

诉讼与仲裁是盛唐的传统优势业务。盛唐律师特别善于将丰富的股权基金资本筹集、私人股权投资、资本退出等非诉讼项目的经验用于争端解决。盛唐参与了大量的非诉讼项目、争端解决案件相结合的复杂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客户出售湖南长沙汇财大厦项目,完成项目出售后代理客户诉湖南互相置业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一审法院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标的超过人民币2亿元);协助客户收购珠海万盛乡村俱乐部项目(涉及金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代表被收购企业处理积压了超过十年的高尔夫球场用地纠纷、债务纠纷等案件(涉及诉讼超过三宗,涉及金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协助客户收购珠海怡景湾酒店(涉及金额约人民币3亿元),并代理收购后的一系列诉讼案件(涉及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涉及诉讼案件超过五宗);作为奥康德集团法律顾问梳理公司治理结构,并代表奥康德集团以及大股东应对恶意收购引起的十多宗诉讼和仲裁案件(涉及金额超过人民币3亿元)、代表恒丰银行成功追收结构化融资项下贷款70多亿元、有效化解兑付风险,协助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击退攻击国企改制合法性涉及标的逾15亿元的连环诉讼,以及代表客户处理标的额巨大的上市公司收购、私募股权投资合同纠纷等诉讼和仲裁案件,有效地保障了客户利益。

多年来,盛唐曾代理众多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处理在中国各地法院、仲裁机构的重要诉讼/仲裁案件。盛唐代理客户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及中国各地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盛唐在争议解决业务领域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金融类纠纷、投资类纠纷、贸易类纠纷、海事海商纠纷、房地产类纠纷、工程建设类纠纷、知识产权类纠纷、保险纠纷、民商事纠纷。盛唐律师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等国内多家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处理的国际贸易、跨国投资、外商投资、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公司并购等仲裁案件数百宗。盛唐律师诉讼及国际、国内仲裁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处理涉外案件,尤其是涉外金融案件。

(四)融资租赁法律服务

融资租赁发法律服务是盛唐核心业务。自1998年以来,盛唐一直从事融资租赁法律专业服务,是中国融资租赁法律服务领域的绝对领先者。盛唐主要就客户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日常法律顾问及诉讼催收等服务。服务范围包括跨境融资租赁业务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交易架构的设计与论证、融资租赁新品种的探讨及建议、交易文件的草拟与审查、交易所涉相关手续的办理、承租人及其担保人的资信调查、为融资租赁所涉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日常所涉法律咨询、债权催收及诉讼等。截至目前,盛唐已代理超过1500件融资租赁案件,已结案的案件几乎均以胜诉而告终,为广大客户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信任,是业内外公认的该领域最优秀的法律服务机构之一。盛唐依托与国内外融资租赁公司、和银行的业务往来所积累的丰富实践经验,曾经或正在为大新银行、日立金融、东亚银行、星展银行、永亨银行、法国兴业银行、恒丰银行、国银租赁、花旗银行、永隆银行、永隆财务、中信嘉华银行、中银香港、工银亚洲、富邦银行等十多家境内外银行、财务公司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盛唐律师亦经常获邀到香港、北京、上海等地为有关行业协会、银行及公司等举办跨境融资租赁方面的法律和/或业务讲座,及出席有关论坛、年会等,并与相关机构及人士保持密切联系与合作。

(五)公司法律业务

公司法律业务是盛唐的核心业务之一,盛唐凭借对中国公司企业法律及相关专业领域的深入研究,及对中国公司实务运作的深刻了解,为著名跨国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政府部门等众多客户提供综合法律服务。盛唐客户所涉领域包括银行、保险、房地产、公共事业、港口、机场、电力、零售、制造、软件、电信、汽车、贸易等。盛唐凭借多年来的丰富执业经验,为广大客户提供涉及公司企业设立、企业股份制改造、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股东争议)、清产核资、收购兼并、出售、联营、企业解散清算、破产及清算、职工持股、特许经营、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等方面全面、专业的公司法律服务。

自盛唐成立以来,盛唐先后为一千二百多家国内外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目前,盛唐为九十二家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境内外知名企业等常年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其中包括北大未名生物、厦门北大之路生物工程、深圳广和通科技、同洲电子、深圳生物谷科技、深圳市六度人和科技有限公司、百富计算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精准分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维宏科技等众多高科技产业类公司。同时,盛唐还为华为技术、中兴通讯、长城电脑、飞通光电、富士康、赛博国际、前海人寿、深圳地铁等国内众多行业领军企业提供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

公司法律业务服务范围包括:法律咨询、出具律师意见书;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日常合同、章程、董事会与股东会议程、决议等法律文件;参与磋商、谈判、签约等活动;就顾问单位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参与非诉谈判协商、调解;法律培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代理商事、劳动纠纷的仲裁和行政复议;代理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等法律事务。

(六)其他法律服务领域及业绩

◎房地产与基础建设法律业务

房地产与基础建设领域的法律服务是盛唐的传统及主要业务领域。盛唐在房地产与建筑领域拥有多名专业精深、经验丰富的合伙人及专业律师,能为客户提供境内外大中型基础设施、旧村改造及城市更新、公用事业项目建设、国际工程领域、土地开发、房地产建设及融资、不动产租赁及运营、酒店经营及物业管理、争议解决等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能为各类不同的主体,如投资人、土地使用权人、提供贷款的银行、设备与材料供应商、设计单位、施工企业、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企业等,提供独到而又极具价值的法律服务。同时,盛唐以其在金融、投资及其他相关领域的丰富经验和业务能力使之在房地产与基础建设法律领域的服务独具优势。

盛唐曾为或正在为百仕达地产、佳兆业地产、绿景地产、华润置地、彭成地产、中瑞建设、彭年管理、华根建设、华筑设计、国银租赁等地产公司、工程建设单位及投资公司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曾为百仕达花园、红树西岸、上海外滩源、桂芳园、深南花园、漾日湾畔、华润橡树湾等项目开发商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项目运转过程中所涉及的房地产开发、转让、交易、房地产项目融资的各种法律风险和相应的控制手段;曾为深圳首支公开发行的“红树西岸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深圳首家产权式“雅兰酒店”及国内不动产赴境外发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提供全程及全面的法律服务;受聘担任多个城市更新项目的项目法律顾问,包括牛栏前旧村改造项目(即绿景香颂花园)、牛栏前石鼓窝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等。目前,盛唐龙岗分所主要从事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城市更新法律服务。

房地产与基础建设法律业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建设(项目范围涉及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划拨与出让、招拍挂及收购、土地利用许可、项目公司的设立及融资、项目规划、设计、监理、管理、建设、施工、以及抵押融资、合作开发等)、城市更新(旧改)、土地规划与利用、工程项目建设、各类房地产买卖、各类房地产融资及投资交易、房屋拆迁、各类房地产的租赁、物业管理等。

◎海事海商法律业务

盛唐于2011年吸收合并广东海信现代律师事务所(同为我国最早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之后,盛唐在海事海商、外商投资、国际商事、国际仲裁、知识产权等法律领域的经验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盛唐律师能以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完备的海事海商法律服务,尤其擅长这一领域内的争议解决。盛唐海事律师均有航运背景,且十分熟悉国内海事法规、相关国际公约及航运惯例,曾为或正在为船东、船舶经营人、管理人、租船人、保险公司、保赔协会、航务和航道工程公司、贸易公司、货运代理、船舶代理、港口经营人、物流公司、外贸出口企业等单位提供专业的海事海商法律服务。

截至目前,盛唐在中外合资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船舶买卖与造船、船舶融资抵押、海上保险、海洋污染及船舶碰撞、提单及租约、船舶抵押、港口及海洋工程等争议处理方面经验极其丰富,办理(包括审判、仲裁、代理)各种争议案件逾千宗,其中多宗案件被公认为中国涉外及海事海商方面的经典案例。包括美国摩根大通银行与利比里亚海流航运公司贷款抵押合同纠纷案、蛇口港新加坡水泥筒仓项目引进案、俄罗斯彼尔姆合作公司与深圳市外贸公司买卖合同案、塞浦路斯“珊瑚岛”轮与“华宇”轮泰国碰撞案、巴拿马“织女星”轮海难救助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与江西赣南卷烟厂西德卷烟机保险合同纠纷最高法院再审案等。

海事海商法律业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碰撞、海上火灾爆炸事故、海难救助、残骸打捞、船舶及海域污染、海上及港口人身伤亡、共同海损、单独海损等诉讼业务,及船舶建造与买卖、海上客/货运输、租船,及海事赔偿、海上保险、船舶扣押、船舶融资等与船舶、货物运输相关的纠纷处理及咨询服务,及港口、航道、海洋工程的建设、租赁等非诉业务的法律服务。

Finance & Commerce Law Firm of China ("the Law firm") was formally established in May, 1999. It was initiated, established and legally established by the main partners of the former Shenzhen Tangren Law Firm (the earliest partnership law firm established in China, and later divided into Finance & Commerce Law Firm of China and Shenzhen Branch of Grandall Law Firm). 

In May, 2011, the Finance & Commerce Law Firm of China merged with Guangdong Haixin Modern Law Firm (one of the earliest partnership law firms in China, with rich experience, business advantages and strong support of lawyers in maritime affairs, maritime commerce, marine engineering, foreign investment, logistics and transportation, international commerc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other fields), which made the Finance & Commerce Law Firm of China achieve a leap-forward growth in the competitiveness, scale and service areas. Thus, it has developed into a comprehensive and professional law firm, and the law firm can provide clients, especially corporate clients, with a comprehensive package of legal service solutions. 

The Finance & Commerce Law Firm of China is one of the well-known law firms with great influence in South China Region. It has considerable popularity and reputation in the legal, real estate and financial circles of Guangdong and Hong Kong, and has won the trust of clients. Huang Hui and Yin Chenggang, founding partners of Finance & Commerce Law Firm of China, are the first batch of lawyers in Guangdong's real estate expert database. The cases successfully handled and served by the Finance & Commerce Law Firm of China have created many firsts in industry of Shenzhen,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first real estate company went public in Hong Kong, the first property hotel, the first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 (REITS), and the first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enterprise went bankrupt and reorganized, etc., and provided them with full and comprehensive legal advisory services. In the 1990's, the Finance & Commerce Law Firm of China had built its own high-grade office buildings in the 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 of Shenzhen. At the beginning of 2010, the Finance & Commerce Law Firm of China once again moved into a newly purchased high-grade office building with an area of nearly 1,200 square meters, which is located in the landmark building in the central area of Shenzhen-Great China International Exchange Square. 

Main areas of legal services: 

1.Financial legal services

2. legal services in the capital market (Enterprise shareholding reform and share issuance, Cross border M&A and restructuring, Major asset restructuring of listed companies, Merger, separation and backdoor listing, Private offering)

3.dispute resolution

4.financial leasing legal services

5.corporate legal services and other legal services (Legal business of real estate and infrastructure)

6.Maritime legal business, etc


地址:深圳市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15层西区  

电话:0755-83296818  

Address: West Area, 15th Floor, Greater China International Trade Plaza Office Building, Fuhua 1st Road, Shen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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