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戚墅堰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案一审胜诉!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2024年6月6日下午未时,客户及家属收到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这个职业病五级伤残单独民事赔偿补差款项一共三十万余元。
胜诉了!
家属非常高兴和开心!或许在戚墅堰区和常州经济开发区开了一个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的先河。
为什么判决数额为三十万多一点呢?
两个原因,一个是职业病工伤患者七十多岁(早已退休,退休后发现的职业病),超过60岁的每超过一年扣减一年,72岁司法鉴定为五级,按照八年支持残疾赔偿金的。第二个原因,扣减掉了前置工伤赔偿案子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万元。
这个职业病民事赔偿是2022年9月前后客户及家属委托我们常鸿所工伤律师团队的。将近两年才到民事赔偿一审结束。前面打了两轮官司。第一轮打职业病民事赔偿官司,法院裁定要先走工伤赔偿,二审维持。第二轮就打工伤赔偿,索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判了五万余元,一审生效后履行完毕。这回一审判决是第三轮一审。
这个五级伤残常州经济开发区职业病民事赔偿一案。在委托代理之前,家属因为伤残等级问题和我沟通过很长时间(大概有一年时间沟通等级问题),一直担心司法鉴定等级问题。
我曾把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职业病尘肺四级工伤案客户的五级司法鉴定结论发给常州客户参考研究。绍兴职业病四级工伤案是按照浙江省老办法进行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为五级。
后来,按照江苏省老办法委托法院进行了司法鉴定为五级,常州客户及家属在等级上才算安心。
等级确定之后才开始考虑打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官司的。有不少职业病工伤者就是因为司法鉴定伤残等级出现问题或严重不利而导致民事赔偿无差额或者差额较小,导致赔偿很不理想。职业病民事赔偿的伤残等级有时是一个大难关。
这是我们工伤律师团队在浙江绍兴连续两例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案成功案例之后的又一个民事赔偿补差成功案例。也是我们团队在江苏常州承办的第一例职业病民事赔偿成功案例。
备注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063篇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