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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思河南三门峡灵宝一级工伤案高院裁驳后续

2024-12-04 11:32:56 陈剑峰律师

浅思河南三门峡灵宝一级工伤案高院裁驳后续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这是我们北京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于2018年春节后承接的重大复杂疑难工伤案。工伤者为一级工伤伤残等级、完全护理依赖。与搭档左大律一起合作承办。时间一晃六年半过去了。

    在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民事诉讼均败诉。湖北案由为合同效力纠纷案,商业保险金转让效力之诉。

    湖北三级法院败诉后,转战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打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分为两个案子,一个是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另一个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

    后者,生产安全事故案一审判驳,二审我方上诉后撤回上诉同时撤销一审判决。

    前者,第一次一审裁驳,二审裁撤发回;第二次还是裁驳,二审继续裁撤发回;第三次一审胜诉,但到三门峡市中院改判我方败诉,河南高院裁驳。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因为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需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前置,故一审灵宝市法院支持了工伤赔偿。但中院却认为赔偿被告主体不对,改判驳回。

    一般来讲,未经过工伤认定程序,一审判决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胜诉已经非常不易!

 

    河南高院裁驳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时间刚好过去一年。民事案件申请人民检察院监督时效为两年。

    现在接下来,我方拟继续向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理由是生效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并没有足够证据予以推翻。一方面申请监督,另一方面为保留诉讼时效,以利再战。近期已向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监督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另外,河南高院裁驳,我方并未彻底败诉,重点是要找到适格被告主体,被告主体河南高院裁判文书上基本确定被告主体已明确为另一个主体。

    待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监督程序走完后很可能还要翻回头起诉打另一个主体之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所以,后续法律程序还可能比较漫长。

    经过了六年半的十二道诉讼程序后,案子并非结束之兆,很可能恰恰才刚刚开始明晰。继续坚持走下去,方可能柳暗花明。

 

    备注一:与本文关联文章有:

    1、陈律第525工伤原创文章:《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客户程先生一级工伤案进展》;

    2、第615篇原创工伤文章:《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客户程先生一级工伤案二审第二次裁撤发回》;

    3、第761篇工伤原创文章:《三门峡市灵宝市客户一级工伤案终于一审胜诉!》;

4、第840篇工伤原创文章:《河南灵宝一级工伤案已走过了十道诉讼程序》。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138篇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