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栋昌:建党百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2021年度优秀金融地产专业律师
杨栋昌
河北德圣律师事务所主任,汉族,中共党员,原沧州河间市人,生于1964年12月。现任秦皇岛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副会长,河北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河北省律师协会行业党委委员,秦皇岛市政协委员等职。具有研究生班学历和专职一级律师职称。
业务领域
金融、地产、合同纠纷、公司兼并收购破产重组、政府法律顾问。
工作简历
1987年7月至1987年9月,秦皇岛市司法局干训科。
1987年9月至1994年9月,秦皇岛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1994年9月至今,河北德圣律师事务所。
2005年2月至2014年11月,河北省第五届律师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
2014年11月至2018年3月,河北省第六届律师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
2018年3月至今,河北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省律协行业党委委员。
2009年至2014年1月,任秦皇岛市第三届律师协会会长。
2014年至2018年3月,任秦皇岛市第四届律师协会会长。
2018年3月至今,任秦皇岛市第五届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副会长。
经验丰富,业绩满满
杨栋昌于1987年从事律师工作,执业34来,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工作中全心全意为当事人和聘请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曾担任40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400余件,受到当事人和委托单位的广泛好评。曾代理广西铁投集团公司与中国船舶燃料秦皇岛分公司、北京丰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连万宏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仓储油合同纠纷案;中国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与秦皇岛粮丰贸易有限公司、中粮集团保理借款纠纷案;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沧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煤炭合同纠纷案;浙江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唐山恒达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沈飞铝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张鹏飞执行分配方案异议纠纷案;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与秦皇岛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秦皇岛德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恒盛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等(上述案件均经过省高院判决)。
杨栋昌于2015至2018年担任河北省政府法律顾问,2016年至今担任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并担任秦皇岛市司法局、秦皇岛市财政局、河北省渔政监督管理处、中国石油秦皇岛销售公司、秦皇岛市政集团、中国移动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秦皇岛博硕光电有限公司、南戴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表彰不停,荣誉不断
因工作突出,杨栋昌多次受到表彰。1993年出席全国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期间,受到中央领导接见;1999年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无私奉献奖”等奖励;2011年3月被秦皇岛市司法局评为“市级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3月被秦皇岛团市委等八大家单位授予“优秀青年卫士”称号;2011年10月被河北省律师协会评为“2008年—2010年度河北省优秀律师”;2011年7月被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9月被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被中国司法部授予“律师行业党员律师标兵”称号;2016年参加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荣获“2014—2016年度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18年7月,荣获“全国优秀党员律师”荣誉称号。
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杨栋昌参政议政能力强,曾担任两届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府法律顾问,现担任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并参加各类会议。
杨栋昌在担任河北省政府和秦皇岛市政府法律顾问期间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为地方立法、建设法治政府和政府依法行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结语
新时代,杨栋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做到“两个维护”。杨栋昌承诺:始终以党的事业为追随,努力践行党的宗旨,为自己心爱的律师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