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十级工伤赔偿:权益背后的计算与依据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在工伤的阴霾下,每一位受伤的劳动者都在寻求赔偿的希望之光,希望能在伤痛中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今天,我们就来深入解析安徽合肥毛先生(化姓)的十级工伤赔偿案例。
毛先生,53岁,汉族,老家在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的一家工厂上班。2024年5月的一次意外,如同一场暴风雨,打破了他平静的工作生活。他不慎被机器砸伤左手腕,导致左腕头状骨骨折和钩骨骨折,只能保守治疗并一直处于休息状态。
祸不单行的是,他没有工伤保险,受伤期间工厂还未发放工资,这无疑让他的处境更加艰难。
毛先生心中满是疑问,自己能否评上工伤伤残等级,又能得到多少赔偿呢?
幸运的是,依据工伤鉴定标准,毛先生这种两处骨折的情况,评为十级工伤是没有问题的。这就为他的赔偿诉求奠定了基础。
那么,他能够获得的赔偿金额是如何计算的呢?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6000元/月的月均收入乘以7个月,得出42000元。这是对毛先生工伤致残程度的一种基本补偿,根据十级工伤的计算标准,这个数额是合理确定的。
接着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7401元/月为基数,乘以4个月,得到29604元。这笔钱主要是为了帮助毛先生在工伤后的后续治疗,是对他伤病后续医疗需求的一种保障。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容忽视,按5个月乘以7401元/月计算,得出37005元。这一补助金考虑到毛先生因工伤可能面临就业上的困难,给予他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他在就业市场上的过渡。
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根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腕骨骨折停工留薪期为六个月,以6000元/月的月收入计算,6个月总共是36000元。这部分工资的补偿确保了毛先生在受伤停工期间的基本生活来源,让他在无法工作的日子里有经济上的依靠。
将以上四个项目的赔偿金额相加,小计赔偿额为144609元。这一数字凝聚着毛先生应得的权益保障。
不过,毛先生需要清楚的是,除了以上四个赔偿项目之外,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等权益。这些权益同样重要,虽此次没有详细计算金额,但也是他在工伤赔偿中应得的部分。
这其中每一项赔偿的计算依据都坚实可靠。
工伤赔偿的计算依据来源于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司法判决。
例如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明确了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待遇标准,这为毛先生的赔偿计算提供了政策依据。
而7401元/月的计算标准参照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三篇生效判决,分别为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皖03民终1382号民事判决、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皖15民终1560号民事判决和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皖18民终404号民事判决。这些判决就是一个个标杆,为赔偿标准的确立提供了实例依据。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283篇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