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剑: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 ——2018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李文剑: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
——2018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李文剑 律师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广东广大(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
教育背景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侦查系。
工作经历
曾经从事过多年刑事侦查工作,曾立国家二等功,并获得首届“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1999年起从事律师业务,现为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广大(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
执业领域和经验
刑事辩护领域有较深的造诣,擅长职务犯罪、走私、毒品等案件辩护。
从事律师业务以来,承办了一批在省、内外有广泛影响的刑事案件,并和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及国内著名刑法、刑诉法的专家、学者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担任所有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参予诉讼的过程中,以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逻辑思维严谨周密、分析表达细致准确、临场应变机智敏捷的特点充分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其代理的刑事案件,陈某杰走私水产鱼苗案、广州军转办叶某某受贿案、袁某保走私普通货案等案件获得了不仅取得了显著的法律效果,而且社会效果积极,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此外,在珠海中燃石油有限公司与永熙顺(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中,通过对第三人合同诈骗立案后刑事侦查手段,获取本案所需的所涉买卖构成闭合交易的关键证据,使得本案在民事一审中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果。
除刑事诉讼代理外,李文剑律师还向企业或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涉及香港南轮码头、香港天策投资顾问公司、香港安运旅游有限公司、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浩丰(天津)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东莞市东茂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防范并介入处理税务及海关业务、公司欺诈、证券犯罪等方面的刑事犯罪风险。将刑事律师的业务范围,扩大至公司运营领域,把传统的常年法律顾问模式与刑事代理业务相结合,立体地为客户防范、维护法律权益。
社会职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代表性法律服务项目
1、广东阳江许建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黄勃的辩护人。
2、平安银行控告刘树云职务侵占案中,被害单位平安银行的代理人。
3、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谭某某内幕交易案。
4、广州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劳某某行贿案。
5、香港中环“陆羽茶室”枪击杀人案被告人刘一贤的辩护人。
6、国药科技实际控制人李某军虚假信息披露、背信上市公司利益,挪用资金案。
7、普宁市原人大主任周某某受贿案。
8、中金岭南公司董事长郑某明挪用公款案。
9、香港骆某娜、唐某东走私珍稀木材案(公诉机关指控偷逃税款2900余万元,获3年6个月有期徒刑)。
10、石国锐特大贩卖毒品案(历经一审、二审、重审、再次二审,最终由死刑立即执行改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1、李某生贷款诈骗、挪用资金案。
12、广州军转办叶某某受贿案。
13、原光大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行长陈某群违法发放贷款、挪用公款案。
14、山东吴某某骗购外汇案。
15、魏某禄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取保候审后,最终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16、陈某杰走私水产鱼苗案(获无罪判决)。
17、香港万安(远东)有限公司走私冻肉案。
18、厦门卓信行、厦门德盛源进出口有限公司走私走私普通货物案。
19、周某江走私珍稀植物罗汉松案。
20、裴某伟贷款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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