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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一万二,在江西宜春十级工伤可赔多少钱?

2024-08-07 14:40:30 陈剑峰律师

月薪一万二,在江西宜春十级工伤可赔多少钱?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问题:

    陈律,您好!我是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人。51岁,汉族。我姓张(化姓)。很多年前咨询过您工伤,那件事早就解决了。最近我又出了一个工伤。

    2024年7月中旬,我在江西省宜春市一家矿山上班,不慎被重物砸伤,致左脚踝关节骨裂。保守治疗,未做手术。医疗费都是矿里出的,住院治疗一周时间。

    矿里没给我买工伤保险。受伤前月均工资一万二千元。

    受伤后没再去矿里上班,在矿里宿舍休养身体。工伤尚未认定。

    请问陈律,左脚踝关节骨裂,工伤能评上等级吗?

    按工伤十级在江西省宜春市可以赔偿多少钱?

    谢谢陈律!

 

    这是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一位工伤咨询老客户微信咨询内容,内容稍有改动,大意没变。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

    张先生,您好!

    一、 关于工伤伤残等级。

    您的左脚踝关节骨裂,应为工伤十级。

    骨裂也是骨折的一种。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5.10.2 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二、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

    按十级计算。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12000元/月=84000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个月×12000元/月=600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12000元/月=72000元;

     4、停工留薪期工资:5个月×12000元/月=60000元。(参照《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S82,踝部骨折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

    按10级算以上四项小计为276000元。

 

    除以上四个项目工伤赔偿项目之外,张先生您还可获得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等。

 

    备注一: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3年5月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公布,2023年9月1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1号修正):

    第二十二条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基数,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21个月、六级18个月、七级14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5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2个月、六级28个月、七级18个月、八级13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不足一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二)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三)满两年、不足三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四)满三年、不足四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五)满四年、不足五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088篇工伤原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