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十级工伤可赔多少钱?
问题:
陈律师,您好!
我姓左,男,汉族,46岁,祖籍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在山西省临汾市某区煤矿井下工作,领班。
2023年2月中旬一日,我在煤矿井下上班时被碰伤,致鼻骨骨折。
公司已在申请工伤认定。
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每月7500元。受伤前月均实际工资为20150元。受伤后停工留薪期工资未发放。
请问陈律师,我鼻骨骨折,能评上工伤等级吗?可赔多少钱?
咨询者系2023年4月15日微信咨询的。因涉及隐私故化姓,内容稍作改动,大意没变。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
一、 关于左先生您的工伤等级:
鼻骨骨折,可评为10级工伤。
主要依据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5.10.2 十级条款系列: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二、 关于您的十级工伤赔偿数额: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500元/月×7个月=52500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500元/月×15个月=112500元;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金额为:165000元。
(二)由用人单位公司支付的赔偿项目和金额: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5914元/月×3倍-7500元/月)×7个月=71694元;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5914元/月×3倍-7500元/月)×15个月=153630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914元/月×3倍)×6个月=106452元;
4、 停工留薪期工资:20150元×3个月=60450元。
由用人单位公司支付的这四小项金额为:392226元。
因此,左先生您的工伤赔偿项目合计为557226元(即:165000元+392226元)。
备注一:以上计算依据的法律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之日前12个月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按下列标准计发: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3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年递减1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按照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
3、2021年山西省统筹地区月平均工资5914元。
4、除以上赔偿外,您的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护理费、可能存在的停工留薪期满后的工资待遇等。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原创工伤文章第82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