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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知不足 力学不倦 —中国刑辩联盟厦门培训心得

2022-03-23 06:15:19 解得鹏律师 进入主页

  作者:解得鹏律师 联系方式:19806239838   

  按:2019年12月8日,中国刑事律所联盟第六期刑事辩护技能培训班在鹭岛厦门圆满结束,收获多多,简单记录以作纪念与督促

  虽然有八年的公安工作经历,但笔者只是一名律师新兵。虽是律师新兵,但这是第二次参加刑事律所联盟的培训。两次培训相隔一年半的时间,拜读了数遍王亚林律师团队的《精细化辩护:标准流程与文书写作》、徐宗新主任的《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与执业风险防范》等著作,一直关注尚权律师事务所、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靖霖律师事务所、卓安律师事务所等联盟律所的各项活动,参加庭立方培训一次。这些学习使笔者在具体案件办理中游刃有余,使笔者看到了刑辩联盟的前辈们扎实的理论功底、卓有成效的辩护和无私推动我国刑事辩护法治的决心与行动。就这样,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笔者来见对的人。

  一、前辈们把普遍适用于量刑辩护的法律规范、政策精神、理论进行了总结及精解

  本次培训中前辈们主要谈及的普遍适用的法律规范主要是《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大连会议纪要》《武汉会议纪要》、“三项规程”,最高检《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等。

  政策精神主要涉及党和国家领导、最高法、最高检领导涉及企业家刑犯罪问题的讲话、包含天理国法人情等内容的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理论方面主要涉及期待可能性、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禁止重复评价、控辩平衡、自我答责、恢复性司法、程序违法与量刑减让等。对以上内容虽然笔者大部分都了解过并自以为懂了,但是通过这次培训深刻认识到仅仅是了解而已。

  邓楚开教授关于刑法第五条提出“什么是罪行?”“什么是刑事责任?”的问题,指出第六十一条规定的量刑的事实根据即“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借助深圳鹦鹉案、天津大妈气枪案等指出违法性认识可能性辩护的重要性,提出将德国的期待可能性理论转化为刑法十三条、三十七条等的思路,重新定义当前对正当防卫的理解,通过依据《刑事审判参考》公布的韩永仁故意伤害案等案例及当然解释讲解自首,根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指出刑事和解与谅解的不同等。

  戴长林教授依照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量刑规范化的背景、量刑原则及具体量刑方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反复强调量刑是讲情的、注意对酌定从重情节的反驳、办案的亲历性、“捷径是走不了的,还是要吃苦的”等,体现了一位前大法官的担当、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

  福建省律协刑诉委员会主任(可能是)点评时对与占有有关的理论脱口而出,笔者目前是茶壶里煮饺子——有货倒不出。辛明律师利用复盘术,对模拟法庭详细热辣的点评,让笔者对复盘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辛明律师反复强调逻辑,强调围绕目的开展发问,这点笔者非常认可,推荐的陈瑞华老师的《刑事证据法学》一定要拜读。刘仁琦教授所讲的“程序违法与量刑减让”开拓了笔者视野,又为量刑辩护打开了一扇窗。

  二、前辈们手把手教怎么做,干货满满

  量刑辩护在日常辩护中是普遍存在的,但是不仅仅是公诉人不注重量刑辩护,一些律师也不重视的,经常使用“套路辩”。显然此次培训中,各位前辈大咖,无私地把他们的经验、智慧传授给我们。

  不用研究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徐宗新主任对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如何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讲解来操作,就能得到比较好的效果。

  詹勇合伙人律师的PPT内容虽然少,但是通过其旁征博引、案例说明使得课程内容很丰满。注意区分违纪收入与违法所得、抢在检察官第一次讯问前会见、如何更好的获得立功线索、专门给家属看的笔录的如何制作等等都是可以直接用的技巧。

  石宗初主任讲课中熟练引用《武汉会议纪要》《大连会议纪要》等量刑情节的规定,提出形象塑造、暗语总结、挖掘量刑情节、“翻山越岭来投案”等方法,还附送“两个目标”“三个项目”等谈判技巧,令人耳目一新。

  颜世军主任分享了量刑辩护的成功案例,涉及自首、管辖权异议、未成年人、坦白、认罪认罚、谅解等情节,取得了减轻处罚、缓刑、不起诉或实报实销等较好的效果。看似平淡,但是其中艰辛、坚持、智慧和抗争,笔者认为每一位刑事律师都能够感受到。

  蔡华主任的课虽名称是“量刑辩护的策略”,听上去玄乎,实则内容具体丰富,分则有20多种量刑情节蔡主任都总结过。他讲的量刑辩护的理念、原则、制度、政策,都是大家亟需学习的。他提出的六种意识、三不原则,刚柔并济、虚实结合、情理法结合,体现了一位前辈律师的智慧。

  三、本次培训对个人成长的思考

  (一)保持战略定力,扎实学习,规避风险,提高辩护水平。这次培训的前辈们那个不是身经百战的英雄,青年刑辩律师缺乏积累与沉淀,应好好学习。初生牛犊不怕虎,笔者认为青年刑辩律师应有牛犊的无畏,但不能无知。刑事律师在谈案、接案、办案(会见、阅卷、与公检法沟通、与委托人沟通、法律文书写作、辩护策略制定等)存在诸多风险,一个刑事案件的办理需要诸多技能,执业初期多学、多听、多看、多实践为上策,前辈们提出的方法虽然好用,但生搬硬套肯定不行。急于宣传,急于办案,容易办砸了。

  (二)无论身处何地,我们对案件认真负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我们都是大律师、好律 师。这次培训的老师中,有一线城市的徐宗新主任、邓楚开教授、蔡华主任,有二线城市的詹勇合伙人律师、石宗初主任,也有三线城市的颜世军主任。但是笔者认为他们都是大律师、好律师。与此同时,参加培训的学员们也是来自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我们坚持学习进步,用心辩护,也能成为大律师、好律师。

  (三)认识自己,综合判断,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刑事辩护联盟中的律所各有各的特色,这次培训的前辈老师各有各的风格。这是因为律师所所在地理位置、经济水平、自我定位不一,每个律师的经历不同、价值取向不同、性格不同。但是现在他们都是成功的律所,都是成功的律师。我们也需要学习,认识自我,随时调整,随机应变,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

  蓝图已经绘就,方向已经明确,撸起袖子加油学吧!

  再次感谢刑辩联盟的培训,感谢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的精心组织,感谢各位前辈律师的授课。期待下次再见。

  发布于 2019-12-13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