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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劲峰:新中国70华诞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2019年度优秀刑辩律师

2021-01-15 14:19:57 李劲峰律师 进入主页


李劲峰 律师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工作经历

李劲峰律师于1984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大学毕业后进入安徽省委党校成为了一名大学教师;1986年,通过了司法部首届律师资格考试后成为中国第一批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开始从事兼职律师工作;1993年,深圳特区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他毅然辞去公职走进深圳开始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并与志同道合的同仁创建了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

李劲峰律师1993年曾担任海口建行东风办事处薛某某3344万元贪污案的辩护人,此案是当时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贪污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08年曾担任金融贷款诈骗案河南省首富孙某某的辩护人,此案在当时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金融诈骗案;以及2009年担任山西太原特大汽车走私案(涉案值8000余万元)贾某某的辩护人,此案被称为是新中国历史最大的一起汽车走私案(案发时间2009年),更是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督办的案件;2012年台湾知名家族投资的珠海南某公司董事长吴某某逃税3000余万元案的辩护人等等。因篇幅所限,今日仅遴选山西太原特大汽车走私案以及珠海南某公司逃税案中李劲峰律师办案经过,萃集于此,以飨读者,并载入史册。

山西太原特大汽车走私案辩护始末

2009年10月,一起“太原特大汽车走私案”见诸各大媒体报端,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媒体亦连续多次报道该案,该案因涉案值近8000多万元,偷逃税额2000余万元,被媒体誉为 “太原海关缉私局成立10年来第一起汽车走私案,全国内陆关一起最大的汽车走私案”,该案也由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督办,后38名涉案嫌疑人悉数落网。据嫌疑人交代,其走私的车辆有宾利、宝马、奔驰、路虎等多为高档豪华车辆,涉案车辆达130多辆,69辆高档走私汽车被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3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151条、第152条、第347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偷逃缴税额20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所要面临的处罚可想而知!

李劲峰律师作为第一被告人贾某某的辩护律师,在深圳、太原两地历经两年奔波,经过严谨地调查和分析后,采用精细化有效辩护策略,针对检方指控的每一起走私案件进行一一辩驳,还原案件真相,使得公诉机关最初起诉的第一被告人贾某某由第一被告人身份转变为第二被告人身份。李劲峰律师再提出贾某某在羁押、审判阶段的重大立功表现同时得到法庭的采信。

2011年3月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贾某某有期徒刑9年,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时至今日,贾某某因在狱中表现良好,经过减刑已走出囹圄,并对他的辩护人李劲峰律师表示深深地感谢,开始了新的人生。

账外经营不开票,逃税犯罪被判刑;地方政府多强硬,律师不畏上京城

台湾某知名家族的吴某某博士是到大陆投资晶圆厂的台商第一人,同时,吴某某博士对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技术的提升和现代化建设可谓贡献卓著。但2012年,吴某某博士却因犯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合计金额3000余万元) 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决,判处有期徒刑8年,吴某某博士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这时吴某某博士的胞弟找到李劲峰律师,希望李劲峰律师能代理二审,李劲峰律师在了解了案情后,认为此案有地方领导干扰案件审判,若二审继续采用一审时的辩护策略,很有可能被维持。那么,对于当事人无异于白白浪费更多精力和金钱。李劲峰律师考虑被告人是台胞,且其胞兄有其特殊身份,遂经过认真梳理案件,李劲峰律师书写出一份案件报告交给吴某某胞兄。由其胞兄将此案情报告递交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再有海基会递交至国台办,国台办领导收到案件报告后,非常重视,遂召集吴某某胞弟及李劲峰律师上京汇报案情,国台办领导及法律顾问在认真听取李劲峰律师汇报后,亦认为,此案有诸多值得商榷之处,遂拟建议函发至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期间,李劲峰律师依法据理力争,提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且接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

后二审法院认为李劲峰律师所言于法有据,采纳李劲峰律师部分辩护意见,于2015年7月16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处吴某某博士有期徒刑5年6个月。吴某某博士表示接受二审判决结果。

同样,吴某某博士出狱后,首先登门感谢他的辩护律师,现李劲峰律师与吴某某博士家族成员也都已成为了好友。 

有效辩护的坚守者,法治中国的践行者

在法律求索的道路上李劲峰律师已走过了35个春秋岁月,他也成为中国律师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一个见证者和亲历者,成为“深圳速度”以及深圳发展成为国际化大都市的参与者和贡献者,而在刑事案件中,他还是一位“有效辩护”的坚守者。

李劲峰律师说:“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首要职责,而在刑事案件中,律师竭力进行有效辩护,就是在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更能得到广大司法办案机关的肯定和尊重。让我们共同携手在未来法律生涯中,继续将有效辩护进行到底,如此,法治中国不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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