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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捐17000元——泼出去的水又想收回来怎么办?

2019-11-18 09:58:07 绳欣辉律师 CSR环球 进入主页

如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很多第三方支付平台都有免密支付功能,即在低于一定金额的情况下不输入密码直接完成支付。这个功能给懒人生活提升了不少幸福感。但你有没有想过,偶尔也会有手抖、脑子短路、手机丢失或被熊孩子拿去玩的情况呢?

比如最近一则关于网络捐赠的消息,就让当事双方挺闹心的。

据当地媒体报道,5月3日,江苏宿迁8岁的男童借刘先生手机玩耍时,从微信端口的腾讯公益将17000元“误捐”给中国扶贫基金会公益项目,刘先生称早已设置支付密码,成功支付纯属“误捐”,要求退款,但基金会当时回应称:误捐不退。一时之间引发公众热议。

事后中国扶贫基金会称是因为刘先生无法提供相应的“误捐”证明材料。在与刘先生反复沟通确认,刘先生补齐退款申请材料后,6月2日中午,基金会将其误捐的1.7万元退回原账户。

至此,这出沸沸扬扬的“误捐”事件尘埃落定。很多人才知道,原来微信捐款可以不用输入支付密码的,如此一来“误捐”的情况就很有可能发生了,那么如何避免“误捐”?一旦“误捐”了该咋办?“误捐”是否该退款?捐赠严肃性又该如何维护?

平台免密支付可设金额上限

针对媒体报道,微信客服回复刘先生时称,根据系统设置,安卓系统手机微信支付需要密码,而苹果手机用户在支付金额低于两千块钱时不需要支付密码,高于两千块时才需要支付密码。

记者随后用安卓和苹果两款系统登录多个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尝试,发现自主设置免密支付还是有密支付,免密支付可以设定每次支付的相应资金上限,有密支付可以设置为无论支付金额大小均需输入密码。

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中,对于免密支付可以进行相应资金上限设置,分为2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共5个档位,选择不同档位,意味着在此档位以下需要免密支付,之上则需输入密码。

但此功能在其它手机上支付时,首次支付需输入密码,二次支付无需输入密码。

而在微信支付平台中,微信客服告诉记者,“每笔订单小于500元可设置免密支付,每天有5次免密次数。免密次数从每天0点开始重新计算。如果系统检测到交易存在风险,也会提醒需要输入支付密码验证。”

因此提醒大家,记得查看自己常用的支付平台设置,根据自己的支付习惯设置相应的权限和上限,在支付时切记小心谨慎,并看管好自己的手机。

“误捐”后应注意证据留存

移动互联网给公众捐赠和公益机构筹款带来大量机会,使其低成本快速扩张。但同时,“误捐”事件也时有发生。

对于这起孩童“误捐”17000元一事,中国扶贫基金会表示,“此次因孩子误操作造成的捐赠并不是个案。近两个月来,基金会就已经处理了4笔捐赠退款,其中2笔属于系统异常造成的误捐,1笔属于精神病人误捐,1笔属于账号密码被盗后产生的误捐。”

上述3种类型的误捐退款申请分别在捐赠人提供了系统异常证明、精神病鉴定证明、公安立案证明后给予了退款。

对于误捐退款,中国扶贫基金会表示会坚持两个原则:

1. 如果能够确认是误捐,一般都会办理退款;

2. 要按照既有的程序办理,证明确属误捐,以维护捐赠不可撤销的严肃性。

因此,万一发生误捐,一定要留好证据,及时与相关方沟通,提供材料,耐心按照程序进行,既不给自己造成损失,也维护了捐赠的严肃性。

律师:捐赠严肃性应得到维护

北京兆实律师事务所律师绳欣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合同法》、《慈善法》对赠与和慈善捐赠已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八条之对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八条之对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慈善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慈善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而对于捐赠这种民事行为的撤销,法律也有着详细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在法定事由存在情况下要求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在法定事由存在情况下要求撤销。

“根据规定,只要是正常进入捐助平台进行了捐款操作就视为同意对该项目进行捐赠,双方形成赠与合同关系。该行为就应受合同法调整。公益捐赠或救灾捐赠具有很强的目的性,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不享有撤销权,除非有撤销的法定事由存在。”绳欣辉说,“慈善捐赠更需要诚信,应严格执行法律规定,防止捐赠弊案发生。”

网络公募平台将加强监控

针对此次“误捐”事件中免密支付功能,腾讯公益回应称,“对捐款免密支付额度机制,腾讯公益将联合微信支付尽快对其进行优化设置,限定个人单笔捐款最高额度。在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的同时,鼓励用户更好的参与到指尖公益中。”

同样作为民政部公布的首批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之一的“百度公益”,其运营负责人、百度基金会秘书长郭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百度公益正在尝试对平台上的一部分项目运用区块链技术,对捐赠资金的流向做到尽量快捷、实时和不可篡改监测。但公益平台上的捐赠均需要调用第三方支付工具(百度钱包、支付宝、微信)来实现,支付行为发生之后,资金直接打入受捐方机构账号,公益平台客观上不具有主动截留的能力。”(区块链技术是一种互联网数据库技术,其特点是去中心化、公开透明,让每个人均可参与数据库记录。)

郭力表示,如果在百度公益平台上发生类似退款申诉,平台方也会积极邀请捐赠者和公益机构友好协商,提供相应证据,提倡自愿解决,不做仲裁,此次案例对行业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2017年6月1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就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基本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到,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上公开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平台应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