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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初心使命,助推法治建设——访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韩琦燕律师

2021-03-14 15:07:02 韩琦燕律师 中国法律年鉴 进入主页

编者按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自1979年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后的40多年来,中国律师业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业务领域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40多年来,中国律师业的规模从律师制度恢复前的“0”人发展到当前的近60万之众{司法部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中提到,2022年全国律师总数将达到62万人},可谓实现了飞跃式发展。

40多年来,中国律师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些律师还在世界法治的舞台上展现了中国律师的风采。40多年来,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律师们在推进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以及参与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等多方面主动参与、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展示了新时代中国律师牢记法治初心使命、奉献担当作为的精神风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肯定了律师队伍的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切实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近年来,中国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律师,他们站在时代发展潮流之巅,通过服务人民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促进了全民法治观念、法律意识的提升,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本文主人公——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韩琦燕律师就是其中的一位杰出代表。对于韩琦燕律师,笔者曾以“心怀良知保持本色,做公平正义的坚守者”记述她的执业经历和办案心得,在新中国70华诞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专栏也曾以“永葆法治初心,尽展魅力芳华”记录她的突出贡献和优秀事迹。今仅以其近年参与的部分社会活动和办理的部分案件来呈现一代中国女律师的情怀和使命、责任与担当。

建设法治中国,律师大有可为

“信访难,难于上青天。”信访工作曾被人们称为“天下第一难事”。对于如何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重要指示:“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笔者以为,信访既关乎百姓利益的维护与实现,又关乎国家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可以说,做好信访工作是推动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2016年8月29日,国家信访局启动了引进律师参与来访接待工作,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成为首批入驻的6家律所之一,韩琦燕也成为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的一名值班律师,并担任该律所的协调负责人。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快速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步伐明显加快,因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种种问题和纠纷不断见诸媒体,一些地方群体性事件频发,也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成为阻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2018年的一天,韩琦燕值班时接待了一位来自天津的信访人老先生。老先生自述告诉韩律师说,自己也曾在基层(街道办)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这次之所以来到国家信访局,是因为自己承包的果园遭到了地方政府的强拆,但当地政府却只按照一般农田的赔偿标准给予赔偿。为此,他要将地方政府诉至法院,为自己讨个公道。但是,地方法院却一直不给立案,因此他多次到各级政府部门上访。

韩琦燕耐心地听完老先生的陈述后,对他说:“当地法院不立案是不符合最高法院的有关规定的。您这个案子要想最后解决,还得走诉讼的法律途径。”

“我可以和地方法官说接待我这次信访的律师的意见吗?”老先生征求道。

“当然可以,您就说是有案必立是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政策,也是最高法院的明确规定。”韩琦燕回答说。

  送走老先生,韩琦燕将这个案件的信访接待情况以及律师的意见录入了系统。之后,国家信访局工作人员在信访案件中看到韩琦燕律师的意见后,认为此案应当予以督办,遂将此案转至当地信访部门进行督办。

  此事过去了大约一年后,那位老先生突然给韩琦燕律师打来电话,说要给她送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这时,韩琦燕在老先生的陈述中才了解到,他回到天津后,按照韩琦燕律师的指导意见起诉地方政府,最终得以立案并获胜诉,也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款。今天刚刚收到赔偿款,他就马上给韩律师打来电话“报喜”。

2019年10月,老先生将制作好的两面锦旗送到了国家信访局和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通过这样一起案件,我们看到了国家司法的进步和律师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哪怕帮老百姓只是解决了一个问题,也体现出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积极作用。”韩琦燕律师说道。

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两年多来,韩琦燕一直在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控告申诉检察厅)协助接访和检察监督工作。

在最高检“律师接待”窗口,作为有着丰富接访经验的律师,韩琦燕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治深壹度》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待信访当事人时,我们首先要做一个倾听者,就是要听取信访者对案件的一些看法和意见,充分了解他们的诉求。然后,我们再从法律上为他们进行解答,比如这个案子是否由检察院管辖,由哪一级检察院管辖,是否应该向检察院进行申诉,或者程序上是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还是应该到合适一级的检察院申诉。在实体权利上,我们也会给信访人分析指出,涉信访案件的判决当中是否存在错误,如果存在错误,应该如何主张他的实体权利,如果没有错误,他应该怎么做。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实体上,我们都要耐心细致全面回答信访人咨询的问题,解开他们的心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每天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其他接访的窗口都已正常按点下班,而“律师接待”窗口却仍排着长队,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律师的信赖程度非常之高。每次值班,韩琦燕也总是接待完最后一个信访者才肯下班回家,而这时外面早已是灯火通明。当她走出检察厅,行走在首都街头,内心充满了无限的自豪和满足感,因为今天她又帮助很多人解开了心结,打消了顾虑,使更多的人息诉罢访,让更多的人相信政府、相信法律会为他们带来公平与正义。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需要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特别是要从我们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做起。通过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专业工作、示范作用,可以很好地带动、促进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增强对法治建设的信心,自觉学法、守法、遵法、重法,从而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韩琦燕律师深有感触地道。

 

化解矛盾纠纷,律师责无旁贷

多年来,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诉讼法委员会的副主任,韩琦燕认为,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当下,一些矛盾纠纷的发生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律师从法律专业的角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发展的高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共荣的官民关系。

在某省发生的一起区政府拆迁案中,当事人希望政府部门过了清明节再实施拆迁,而区政府个别领导认为当事人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影响了某工程的进度,遂指挥拆迁人员在清明节前对当事人的祖宅实施了强拆,在后来又找借口说在拆除旁边的房子时“不小心”把当事人的这处祖宅给拆了。如此违法强拆又拒不承认错误的行为,引起被拆迁人家族和政府部门的严重对立,一度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被拆迁家族的主事人洪某是一位海外华侨,听闻此事后,表示要运用法律的手段将区政府告到底。

韩琦燕律师在接受洪某的委托后,经过详细走访调查和了解情况后认为,首先要先确认区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至于赔偿多少的问题那都是后话。于是洪某一纸诉状将该区政府起诉到了法院。经过认真审理,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区政府的拆迁行为违法,应对被拆迁人进行赔偿。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后,区政府有关领导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了研究,对于上诉获胜的可能性非常之小进行分析后,遂希望撤诉调解,双方坐下来谈赔偿问题。

因当事人洪某要求区政府除赔偿损失外,必须赔礼道歉。作为此案的代理律师,这时韩琦燕开始为“区政府如何道歉”的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就在此时,区政府负责人给洪某打了电话,并真诚道歉。洪某表示接受道歉,可以调解,最终被拆迁家族在赔偿金额上也做出了让步,双方握手言和。

“其实在很多因拆迁引起的纠纷中,老百姓并非一味地无理取闹或故意提高赔偿,他们要的只是一个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相对公平的结果就可以。在百姓和政府之间发生矛盾纠纷的时候,律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和百姓之间沟通桥梁的作用,拉近双方的距离,减少对立而不是激化矛盾。要从讲政治、讲发展的高度,既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又促使百姓依法理性维权,这样才能获得共赢,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或许,这应该就是做行政法律师的一个最高境界吧。”韩琦燕律师说。

 

息诉罢访促和谐,案结事了暖人心

涉法涉诉是当事人对有关部门在案件或问题处理上不满,认为受到了不法侵害或不公平的待遇,从而引发上访告状的案件。妥善有效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已经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并被纳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2016年11月,按照中央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及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在市委政法委、市委社工委的指导帮助下,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宣告成立。

据悉,在韩琦燕的协调下,“促进会”在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二级组织——社会矛盾化解第三工作委员会,以便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稳定、安定团结的社会关系。“促进会”每年都会将部分长年无法解决的涉法 涉诉信访案件转至第三工作委员会,并由律师、法学专家、学者等进行评议。对于每一个交办的案件,韩琦燕都会与专家、学者们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和《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的规定进行评议,并给出中肯的专家意见。对于必须终结的案件,他们总是耐心地将“情理法”融于一体,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为当事人做好法律的解释和思想教育乃至心理疏导工作,劝其息诉罢访,这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解决了群众的实际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很多案件都是长年积案,有的甚至是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久拖未决的案件,但无论案件多么疑难、棘手、复杂,韩琦燕和专家学者们都会认真地进行全面复核与核实。

有的案件,为了能让当事人息诉罢访,他们还会专门召开听证会,并按工作程序作出终结结论。来自东北的一位老大爷是个“上访老户”,为了解决他的问题,律师、专家、学者齐聚一堂进行评议,最终给出“终结案件”的意见。老大爷在听完专家、学者们中肯的意见后感动地表示:“你们这么多专家为了我这样的一个案子专程前来,我已经很感动了,我也听懂了,我再也不上访了。”

“每一个终结结论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每一个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都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这就是我们努力的目标。”韩琦燕律师道。

 

历经十年终胜诉,推动法治躬身行

韩琦燕与笔者分享了一件她办了10年的涉外案件。此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之后再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发回二审重审,二审重审再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后,最终获得胜诉,而这时离韩琦燕律师接手此案已过去10年有余。此案因涉及境外股票上市等诸多问题,其复杂程度不言而喻,十年间,即使遭遇一些不公正对待,但当事人从未想过更换律师,而是一如既往地将所有事项委托韩琦燕负责。

  “这个案件最终能够改判,一方面体现了审理此案的法官的专业水平非常之高,另一方面也见证了中国法治建设事业的长足发展。从个人的体会看,十年前的主审法官在英语方面相对有些欠缺,专业性方面也不能和今天的情况相比。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水平和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的涉外司法工作水平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审理涉外案件法官的英语水平和专业水平都非常高,这是我国司法事业的一大进步,也是中国法治事业的进步,更是彰显了我国在国际上大担当、能担当、勇担当的大国形象。当前,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方方面面肯定或多或少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们不要因此而抱怨,而是要在建设、促进的角度,有一分力出一分力,有一分光发一分光,有一分热发一分热,这样才能凝聚法治建设事业的磅礴力量,为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事业添砖加瓦。作为法律人,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通过每一个案件,通过每一天的工作,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坚守,一点一滴地去推进案件的进展,影响更多的人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和用法。”

 

后记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韩琦燕就是在每一案件中,在每一天的工作中践行着她的理想,并以润物细无声的精神向周围的每一个人传递着法治精神,传递着社会的正能量。

  亦如她多年来一直坚守的誓言:“我们不怕目标定得高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勇气、热情和执着。只要心头时时燃烧着坚定的信念,一往无前地行进下去,就会惊讶地发现,很多所谓的远方其实并不遥远。”

人物介绍

韩琦燕 律师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199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成为一名执业律师。自执业以来,韩琦燕律师接办各类案件数百起,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及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在长期的实践中,她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取得了显著的业绩。韩琦燕律师尤其擅长方案设计和商务谈判,并一直积极参与公益法律事业,努力推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

韩琦燕律师历任往届及现届律师协会任职如下:现任全国律协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现任(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委员会副主任;曾任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曾任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秘书长;曾任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委员会委员、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韩琦燕律师担任其他社会职务如下:北京市人民政府特约监督员;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民主同盟北京市委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西城区新阶层联谊会常务理事。

韩琦燕律师受过奖励如下:北京市朝阳区2013年度优秀女律师;北京市朝阳区2013标兵青年律师;2013年民盟北京市委优秀盟员;2016年北京市民盟组织成立70周年活动中,被授予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韩琦燕律师还曾担任中央电视台CCTV-12《法律讲堂》主讲人、中央电视台CCTV-12《热线12》特约评论嘉宾、北京交通广播电台《警法时空》特约评论嘉宾。同时,她还在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北京赛区比赛中获得北京市最佳辩手称号。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韩琦燕律师还在业务上精益求精,发表了《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等多篇论文。并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建读物出版社之邀,编撰了《当党员干部法律实务问答》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