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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减少悲剧代价是律师的基本责任 撕裂亲情的碎尸惨案

2020-01-06 15:41:20 张涛律师 进入主页

一个由非血缘关系组成的美好家庭

被害人尹某夫妇住在贵州某地的大山里,收养了一儿一女,并让他们还宗姓回了本姓王,夫妇二人含辛茹苦将王姓姐弟养大成人。熊某某,一位再普通不过农村的妇女,在1987年嫁入这个家庭,成为王某妻子。婚后,王某与熊某某生育有三个子女,一家六口人生活虽艰苦,但幸福祥和,其乐融融。

变态老人令儿子儿媳心灵破碎

1996年年初,与尹某相满以沫多年的妻子不幸离世,他们一家安恬、平静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因为家里的生计,丈夫王某不得不外出打工,熊某某成为了这个家的支柱,独自一人在家照顾三个孩子和公公尹某。不料此时开始,这家人忽然噩梦接踵而来。

1996年4月的一个晚上,公公尹某居然光着身子轻声走进熊某的卧室,不顾睡在一旁的孙子,掀开熊某某的被子,欲对熊某实施不轨行为,熊某某奋力地反抗,尹某才没有得逞。睡在一旁的熊某某儿子被吓得惊叫连连,还问爷爷是在干什么,熊某某为了避免给儿子的心灵留下阴影,只好对其撒谎,说爷爷是过来看你的被子盖好没有。

从这一天以后,熊某某常常一睡觉就做噩梦,不时被噩梦惊醒。她几乎是在提心吊胆地过日子.6月的一天下午,熊某某正在厨房收拾,不知不觉间,尹某已经在熊某某的身后,正在用生植器官挑逗熊某某,熊某某奋力反抗,两人抓扯起来,气急败坏的尹某用菜刀把碗打碎,准备刺同熊某某,这时大女儿出来劝阻,竟被碎碗片扎伤脖子,永远留下了仿痕。后来,他们的吵声惊动了邻居,邻居来了,熊某某仍是害怕真相败露给家庭造成不好的影响,就说称是因为一些琐事争吵的,将邻居塘塞过去。

熊某某把公公的事情悄悄告诉了姐姐,又写信告诉丈夫王某。王某匆匆回家,三经过商量,念养父尹某的养育之恩,况且民间有家丑不外扬的传统,还是决定不能声张此事。王某回家后,尹某没有再发作,半年时间一家人相安无事,后来,王某终究还是害怕尹某再出丑行,带着妻儿搬到了城里做生意,暂时离开了农村的老家。

孝顺媳妇忍受百般屈辱

2001年6月,公公尹某因为酒精中毒病倒,作为儿娘妇熊某某不计前嫌,细心照料,无处不在。公公尹某卧床一个多月,熊某某端汤送药,做饭洗衣,毫无怨言,直到尹某康复,熊某某在公公尹某身上表现出的孝道和传统美德,令邻里都深为感动。此后,一家人一如既往和睦相处。虽然熊某某与丈夫孩子仍在城里居住,但逢年过节一家人会回到老家与尹某共享天伦。

2011年1月22日,尹某再次患病,王某夫妇只好把尹某送进了贵阳的大医院看病,病情趋稳后才接回家疗养。经过熊某某几个月的精心照顾,尹某的病情再次逐渐好转,可是,尹某虽然已年过七十,但面对四十多岁的儿媳却恶性难改。就在熊某某在老家照顾尹某期间,尹某总是趁儿子王某外出时做出一些出格举动,比如上厕所不关门,还赤身棵体在家里游来游去,更有甚者,还借机用身子去挨近熊某某。熊某某一忍再忍,倍感无奈,只得每天清早出门到堂弟家躲避,做好的饭菜给尹某送回家后马上离开。一天天度日如年,压抑感与日俱増,她表面上让外人看不出什么来,内心里却在流血……

激愤之下的杀人碎尸

2011年6月20日,与往日一样,熊某某做好饭菜给尹某送去,见尹某一丝不挂赤裸身体,笑嘻嘻地看着自己,熊某某赶紧躲避。尹某没有用自己的碗吃饭,却寻衅吵架,并用碗向熊某某头部砸去。这时,熊某某只觉得血往头上涌,十几年的屈辱终于化成一种仇恨的力量,她顺手拿起房间一角的铁棍向尹某打去,紧接着又是一棍……

人是知性动物,一且其知性丧失,本质上与普通动物无异。那一时刻,仇恨与愤怒使熊某某暂时性失去了知性,她的行为以及她焕发出的力量连她自己也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然而,当熊某某终于冷静下来时,吃惊地发现尹某躺在血泊里,而且已经没有了呼吸……

熊某某被自己的行为吓坏了,生性善良的她没想到自己意成了杀人犯。

怎么办?杀人偿命,自古已然,但她强烈地意识到自己不能抵命,一是尹某作恶在先,二是自己一旦抵命,三个孩子怎么办?求生的欲望让某某立刻想到一个最基本的办法,偷偷抛掉他,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可是如何抛掉他呢?当然是要拖到没人能发现的地方,但一是自己拖不动,二是拖着一个死人难免不被人看见,怎么才能在不让人看见的情况下抛了他?办法只有一条,先把尸体肢解,分次拿到野外去抛掉。

熊某某哆嗦着终于把尹某肢解八块,分成三包三次把尹某抛到离她家不远处的小水塘。然而,天网恢恢,硫而不漏,在最后一次抛尸时,被路人发现向公安机关报案。

善恶自有公论

熊某某残忍杀害公公尹某的消息不久传遍了整个村庄,村民们震惊之余,更多是感到惋惜。村委会38名村民联名上书,证实熊某某一直是个忠厚的农村家庭妇女,在丈夫外出打工期间,悉心照顾孩子和公公尹某,是个受人称贤的贤妻良母,孝顺媳妇,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对熊某某从轻处罚,王某对爱人熊某某残忍地用铁棍将自己的养父尹某打死并碎尸八块的行为,既有愤怒,又有不解,既有仇情,又有同情,翻江倒海,五味杂陈,无以言表。

尹某的继女,也即王某的姐姐,也向法院上呈《谅解请求书》,请求书中写道:“…细细想来,要说弟媳不尽孝道,又无从说起,自父年高丧失劳动能力卧病在床,吃喝拉撒全是她负责料理,任劳任怨,并无怨喜,其孝道贤良邻里皆知,不需赘述,我们敬请司法机关对熊某某法外开恩,从轻处罚。”

贵阳市人民检案院以被告人熊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张涛律师呼吁法庭枪下留人

作为熊某某的辩护人,张涛律师结合本案诱因,行为的目的、冲突的过程以及被告人熊某某的犯罪心态做了全方位的分析和辩论,郑重指出——

(-)本案被告人某某出于激愤杀人,事出有因,被害人尹某存在一定的过错。这起案件从起因、发展到悲剧发生,被害人尹某均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在本案中,被告人熊某某肢解被害人尹某尸体是事实,但其肢解尸体不是为了泄愤,而是为了转移尸体,隐瞒犯罪事实;

(三)被告人熊某某平时对被害人尹某孝敬有加,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认罪态度好,有较深刻的悔罪表现;

(四)被告人熊某某系被害人尹某的儿媳妇,其故意杀害尹某的行为已经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害人熊某某原籍所在村民委员会及38位村民联名上书要求从宽处罚,判处极刑不利于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

法院公平判决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考了张涛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熊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涛律师的辩护终于让法院枪下留人,为熊某某得了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