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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律师不是局外人

2020-02-16 09:07:48 杨培国律师 进入主页

目前,我们每一位律师同仁都应该知道,我国对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最关键最严峻的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我们律师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身作则,依规依法投入到全民疫情防控工作,是一个公民的社会义务所在,是一位律师的社会职责所在。

笔者看到,疫情防控已经成为了当前我们全国律师行业最重要的工作,司法部、全国律协对和疫情防控作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指示,对全国律师的疫情防控作出了及时有力的指导、引领,我们律师都在与全国人民一道,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为国尽责。许多律师、许多律师事务所在为全国的疫情防控贡献着、捐献着自己的才智和财物。

根据媒体报道,我们全国律协的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大律师根据大量武汉旅客留在境外的客观情势,夜不能寐,紧急向全国政协赶写并报送“关于迅速妥善处理海外武汉游客回国”的建议,同时也向有关机关建言献策,为我们全国律师起到了表率作用,全国近千家律师事务所向武汉疫情重灾区捐献七千万元之多的善款。许多律师、律师事务所根据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的指示精神和指导意见,利用律师职业的专业法律知识服务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推动疫情防控的法治工作,积极为疫情防控履行律师职责。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我们每个人都是战士,每一位律师都是战士,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没有谁能够置身事外。我们每一个律师必须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必须服从司法部、全国律协的统一领导、统一指向;必须服从当地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的统一安排、统一要求,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一、疫情期间,应该安心、用心、尽心在家办公,积极配合法院等司法机关最大限度使用互联网平台落实立案、缴费、诉讼法律服务服、开庭、查阅档案等诉讼工作,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代理职责,履行律师责任。同时,尽量不外出,不串门,不聚会,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履行一个公民的社会义务。

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毋庸置疑,疫情期间的谣言,不是出于制造谣言者的愚蠢,就是出于制造谣言者的故意,但是,“妖言惑众”,疫情期间的谣言,社会危害极大,因此,作为“智慧者”的律师,都应该明辨是非,不信谣,不传谣,做辟谣、“止于”谣言的“智者”。

三、配合所住社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每一位律师都生活在一定的社区、小区、村庄。现在,每个社区、小区、村庄的进出口,都设置了检查防疫的工作人员。当前,他们和奋战在治疗第一线的医疗卫生人员、公安干警,都是保障我们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英雄!当我们在温暖的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烦躁”、“憋屈”、“无聊”的时候,他们正在寒风里、雨雪里为我们“站岗放哨”、“负重前行”、抵御病毒、防止病毒侵害我们的身体,因此,作为“依法依规”生活、工作的律师,不仅应该尊重他们、敬重他们,而且必须接受、遵守疫情检查、检测的制度要求,严于律己,身先示范,不添乱,不造乱,“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树立律师知法守法的良好形象。

四、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履行律师责任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也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因此,作为律师,在疫情面前,能够建言献策的就建言献策,能够捐款捐物的就捐款捐物,能够阐释法律法规的就阐释法律法规,能够普及法律法规的就普及法律法规,应该宅在家里办公就必须宅在家里办公,尽己所能,依规依法“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大考验面前,更能考察识别干部。我想,在全国人民面临的重大疫情面前,也能考察、识别和考验我们每一位律师履行公民社会义务、履行律师职业责任的担当和情怀!


        (作者杨培国系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诉讼文化委员会会长、北京善士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