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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祥彬: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 ——2018年度优秀金融律师

2019-01-22 16:11:54 赵伟主编

王祥彬 律师

金融法学博士,中国首席私募基金律师,1978年生,王十朋后裔,本科及研究生先后就读于北大、中政,后赴意大利维多利亚大学深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8年,获得由俄罗斯联邦总统国家行政学院和伦敦商学院分别授予的博士(DBA)学位。拥有10余年金融法律执业经验,通过CFA、 ICPFM、ICIFM、ICMAA等多项国际顶级金融资格考试。其服务过北上广深、浙江、广西、山东等多个省市的300多家阳光私募基金管理人企业,累计发行运营基金上百亿元,为无数基金管理人保驾护航。中国律师年鉴网、《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中国律师年鉴》联袂评选其为中国首席私募基金律师,业内尊称“私募王”。王祥彬在海外也颇有声誉,2017年,印尼官方任命其为“一带一路印尼共和国协会”联合主席兼首席法律顾问,为了表彰其为中印尼商贸往来及文化交流作出的巨大贡献,乌布-克兰比坦联合王国国王亲授其公爵称号。

部分业绩

1.2004年,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首席律师的身份,在三责险赔付案件中首次提出了商业三责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强制三责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区别,而他所提出的理论,也在2006年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得到了印证;

2.2008年,江西省九江债权物化首案(周某某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学基本功,牢牢抓住“物权优于债权”的核心观点展开激烈的辩论,该案历经二审,最终以王祥彬律师代理的原告方胜利告终,为当事人挽回了近千万的损失;

3.2010年,某某公司内部承包协议其效力是否包括股东表决权的承包行使诉争纠纷中,该案从基层人民法院一直诉至省高院,最终以首案判例的形式确认了在法学界争论已久的议题;

4.2011年上海郑某某案,王祥彬律师成功以投资款转借贷的约定,为当事人讨回近2000万元的投资款;

5.2016年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浙江、广东、广西、山东首单实际操作律师;

6.2017年参与多家公司改制方案设计、文件起草、审查工作等,为多家公司上市进行成功孵化;

7.2018年,带领“中国一带一路印尼共和国协会”中方企业代表远赴雅加达、巴厘岛等地进行实地商业考察,落地多个项目,项目涵盖地产、电器、渔业、光伏、电器等累计投资近17多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