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关注

中国律师行业引领者——赵曾海

2021-08-19 22:20:30 赵曾海律师 《中国当代优秀律师》 进入主页


 

人物介绍

赵曾海 律师

中国共产党党员,法学博士。曾先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等高等学府求学,获得法学及EMBA等学位。
曾作为全国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参加中央统战部”新社会阶层理论研究班”学习,现任中银律师事务所资深高级合伙人。现任第一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会长、中国创投专委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人民网法律顾问团团长。

先后被有关机构及媒体评为“中国十大律师名人”、“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优秀律师党员”、“年度最佳管理合伙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青年榜样——十佳青年政法工作者”、“北京市朝阳区突出贡献人才提名奖”、“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称号,曾被媒体评选为“中国十大律师名人”。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唐代元稹的《离思五首——其四》

赵律师的名字“曾海”取自于唐诗。诗词中所隐喻的爱情之音呼之欲出。不过这句千古绝唱在赵曾海律师身上却拥有了另一种诠释:曾经历了沧海上的风云变幻、波惊涛险,对江河湖水上的风波已经处变不惊;曾攀上瑰丽的巫山十二峰,领略到奇幻多姿的巫山之云,也就看淡了其他的荣辱名利。

乌云永远遮不住太阳的光辉,作为一名律师,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为出名、不为发财,不畏强权、不怕误会,认真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认真维护法律的尊严。作为一名管理者,其使人心凝聚,时时以人为本,管人事理人心,带领大家完成整个团队的目标,真正实现团队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双赢,其扎实的专业知识、真诚的待人态度、无畏的面对困难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的心态,无不体现一名行业佼佼者的形态。

对法律的忠诚让他严于律己,律师职业的神圣使命让他精益求精。对他来说,专注是一种境界,认真是一种习惯。他对法律心存敬畏,他对客户尽职尽责。他是大律师职业修养的典范。“精益求益,至善至美”。这几个字恰恰是赵曾海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的追求境界和真实写照。

赵曾海,中国共产党员,法学博士,先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获法学、工商管理等学位,曾作为全国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参加中央统战部”新社会阶层理论研究班”学习,现任中银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高级合伙人、第一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会长、中国创投专委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人民网法律顾问团团长。

如何做个合格律师

赵曾海律师认为,一个合格的律师应该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专业素养,律师是法律工作者,与法官、检查官、法学家一道是法律共同体中的一员,这决定了律师并非单纯的商业机器,他的根本点在于他的专业——维护社会基本公平正义的法律。一名优秀律师必须拥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将法律嵌入自己的头脑中,将法律融入自己的血液里,以一种专业的姿态从事这门职业。接受多年的法学教育、通过严酷的司法考试,这仅仅是基础中的基础而已,只能说明律师拥有了进入法律行业的通行证,接下来还有漫长的职业考验,需要随时补充养分。法律法规并非一成不变的,每年都有大量新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推出;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阶段,出现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法学专业的理论知识也在不断更新和修正;放眼国际社会,全球一体化已成为趋势,特别中国加入WTO之后,更是融入到全球经济体系中,必然有更多的新问题需要我们去面对。这种种迹象都表明,优秀的律师需要有发展的眼光,以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去应对诸多变化,与时俱进地跟上时代步伐,不断加强专业素养,及时做好知识和信息的更新换代,更好的服务于当事人;二是服务意识,说到“服务”,一般人并未意识到律师行业是标准的服务行业,向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服务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很多律师从一开始就放不下架子,拿出一副天之骄子的姿态对待当事人,自诩为专业人士。殊不知,这样的专业人士如果没有服务对象就是一文不名,只有从心底将姿态放平,以当事人之需为所需,以当事人之急为所急,事无巨细地替当事人完成工作任务,也许这样未必会受到表彰,未必能得到奖励,但服务于法律事业,服务于当事人的意识一定要贯穿自己的工作始终。我想无论对方是公司大客户还是普通小市民,无论是失去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还是腰缠万贯的富商豪门,我们都应该同等对待,给予同样质量和水准的法律服务,为他们争取应当享有的法律权利;三是社会责任心,优秀律师不仅是法律服务提供者,更是有良知的法律人。律师在面对不赚钱的法律援助案件时同样要热心参与、尽职尽责、一丝不苟,不因当事人的贫富贵贱,而提供有差异的法律服务。只要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律师都要尽职尽责,怀着一腔同情心去帮助当事人。优秀律师应当是负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以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为己任的,将自身的法律才能惠及那些需要保护的人群,这将是一个律师终极人生意义的彰显。同时,对于具有一定实力的律师而言,适时适当地为社会贡献爱心,多做社会公益,也是应尽的社会责任。

勇于担当社会责任

谈到其对社会责任感时,赵律师表示,步入律师行业之后,从普通律师到合伙人律师、从为别人打工到创办证泰律师事务所,从担任合并后的大所中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到成为中国律师行业最发达地区——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的会长。这一路走来,深深认识到了律师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他认为,律师的社会责任应体现在对合法私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之中,应存在于对法治文明、社会正义的崇尚和促进之中。因此,实践中,律师要承担社会责任就应当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律师必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在社会中立足的基本点。因为“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离开了这一点,律师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从做律师一开始,我就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认真做好记录和总结,其次,律师要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这是律师职业的必然要求,进一步说,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目前,律师行业在参政议政发面发挥的社会作用越来越大,许多律师成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许多律师被选为政府律师,许多律师积极参与政府立法听证,许多律师为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司法部门提交法律建议等,这些社会现象都说明了律师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最后,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这是对律师职业的更高要求。将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作为律师职业的使命之一,极大提高了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增强了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社会使命感、职业神圣感。随着国家和社会对律师职业的认可程度提高,律师能够通过多种途径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主张营造良好执业环境

律师是正义的化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最强的声音。事实上,有理打不赢官司的情况屡见不鲜,赵律师也对这一方面做了阐述,他认为这是律师的执业环境问题造成的,社会活动离不开环境,环境是展开社会活动的基础。律师行业的活动得到社会的信任和尊重,除了律师严格的自律和司法监督外,离不开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

律师是“民间的法律工作者”,说到底就是一个“民”,如得不到政府部门的理解和支持,那也就很难得到当事人信任和尊重。目前,作为一个专业群体,律师能够参政、议政的机会、人数相对较少。现今社会律师作为精通法律的专门人才,实践于司法的最前沿,在法治国家应是法官、检察官等部门人才的主要来源库,可现实是,一旦公民欲投身于律师事业,他就得辞掉一切公职,从此遁入此门,基本上算是个体公民,几乎再也没有机会走出去,更不用说施展政治理想了。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警官的地位不对等,在其面前总是倍加小心,以免导致对自己及委托人不利的后果,面对一些疾言厉色,有的律师不得不低眉顺目以求合作,避免任何不愉快的事情发生,更为严重是,有的警官、检察官、法官当面训斥律师,导致当事人对律师的职能产生怀疑,对维护当事人自己权利的信心产生动摇,这些情况的发生,就是律师“法律”地位较低的体现。二:法律对律师权利的保护缺乏支持,在民众的眼里,保护他人合法权益是律师的当然职责。然而,现实环境是,在当今中国社会里,律师在保护他人的同时自己却受到来自多方面的侵害,但却很难得到法律的援助和保护。

对此,赵律师认为,律师们的共同心愿便是:增加律师参政议政机会,建立律师进入行政、司法体系的职业转换及准入制度,以提高律师的“法律”地位;尽快按照监督和保障相结合的立法理念,完善律师行业立法,革除针对律师的法律歧视性条款,健全律师维权制度。

遭遇法律问题 给予忠实建议

百姓遭遇法律问题,如何处理?赵律师认为,这都是老百姓的法律意识问题,法律是人类伟大的发明,对此,律师应当要充分利用它,他举个简单例子,“比如,你的朋友或亲人向你借钱,数额较大时,你是否会要求对方写欠条,你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反映的就是,百姓在经济理财方面的法律意识问题。”

随着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法律对于百姓来说,已经由远而近,由陌生到熟悉。在社会生活中,不管是主动或被动,老百姓都会遇到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百姓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或者在事前咨询一些法律专业认识,对自己的行为做一个法律预估,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或规范自己的行为,以防范于未然。“有的老百姓怕花钱,其实不对的,比如说,我们所,一般的法律咨询是不收费的。所以说,当他们遭遇法律问题时,真诚的奉劝他们,不要再徘徊,要勇于,或敢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向法律专业人士求助,或向司法机关求助。”

当然,提高民众的法律意思,还有一个过程,需要提高立法质量,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治观念等,让全体大众做到,真正理解法、接受法,引导群众珍视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也必须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从而坚定社会大众,对法律的忠诚与信心。

争做行业优秀管理者

谈到如何做优秀律师行业管理者,赵律师说道,作为中银律师事务所主任,必须全身心投入到中银所繁杂的日常管理之中。自2008年开始,在他掌舵下的中银所已发展成为中国十大律师事务所之一,连续两年被《亚洲法律杂志》(ALB)评为中国发展最迅速的十家律师事务所之一(第二),并入选中国规模律所二十强(第七),被英国顶级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评为“金融证券领域优秀律所”和“中国顶级律师事务所”,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评奖为“行业先锋奖”、“优秀律师事务所”。工作之余,他还在报刊杂志中发表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质量管理》、《“十一五”规划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战略》、《“十一五”规划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趋势》等多篇文章。他本人也因在律师事务管理方面的突出成绩,荣获“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年度最佳管理合伙人”等荣誉称号。

“我的定位不是做名律师,而是做律师界真正的领头人,开创出更适应时代要求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新模式。”谈到中国律师事务所的现状,赵曾海谈了自己的看法,“目前很多律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模式还是停留合伙人各自带团的阶段,管理松散,事务所只不过是为大家提供手续和挂名的工具。这种经营模式制约了律师的专业化分工,阻碍了律所的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许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都埋头于拉单,炒作案件,没有发挥掌舵手定方向的作用。”

2010年12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成功召开,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正式成立,他被推选为第一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会长。在一个拥有近万名职业律师、行业年度创收近60亿的律师协会担任会长,他深知其中的辛苦和责任,但他并未知难而退,而是选择接受全体朝阳区律师的嘱托,坚定地承担起管理和服务朝阳区律师行业的重任。担任协会会长以来,他牺牲了参与律师事务所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时间,以满腔的热血投入到行业管理工作中去。他的这种积极工作的态度和扎实做事的精神,使协会的各项工作迅速走上正轨,取得了各方面的一致好评!

重视政治理论学习 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赵曾海律师,经常参加党和政府部门组织的时事学习,曾作为全国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参加中央统战部“新社会阶层理论研究班”的学习,作为唯一的律师代表受中央统战部邀请参加“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纪念建党90周年座谈会”。平时,他努力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最新的会议、文件精神,理解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以最新的理论成果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深入学习党和国家会议、文件精神,使他具备了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大局精神。在2011年两会期间,朝阳区的一名律师在辽宁办案过程中,与当地公安部门发生了冲突。身为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会长的赵曾海律师立刻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处理问题。在他的坐镇指挥下,朝阳律协连夜沟通协调,在第二天就圆满化解了此次冲突,避免了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这种扎实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得到了北京市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此外,由于他的突出表现,相关机关评选他为“北京市优秀律师党员”、“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关注律师同行的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赵曾海律师多次向党委、政府和社会有关部门反映律师职业的情况,除了为朝阳区律师后备力量的壮大积极创造条件,为律师群体们争取更好的人才待遇和工作环境之外,他还积极争取为朝阳区吸引高层次律师人才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并因此而被评选为“青年榜样——十佳青年政法工作者”的荣誉称号,获得“北京市朝阳区突出贡献人才提名奖”的奖励。

作为“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赵曾海律师还积极参与公益。在自己扶困助学的同时,他还号召律师同行们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弘扬社会正气风气。例如,2011年7月7日,在他的协调组织下,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与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共同举办了“律师与见义勇为英雄手拉手公益活动”,活动上他号召全国律师学习见义勇为精神,帮扶有困难的英雄或英雄家属。这项活动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本次活动中,他本人被评为“律师与见义勇为英雄手拉手公益之星”。谈到社会弱势群体,赵律师指出,对于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我们需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努力帮助他们度过难关。近年来,在社会公益方面,他曾多次捐款扶困助学,积极号召组织我所在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在担任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法律顾问的同时,积极组织倡导全国律师参与“律师与见义勇为英雄手拉手活动”,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和谐;此外,在汶川地震、福建水灾发生后,积极组织鼓励所里的同行、组织在京福建企业为灾区捐款捐物,为灾区重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良好声望展现领导风范

赵曾海律师,曾近百次参与或代理在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具有丰富的代理经验和诉讼经验;他曾为数十家机构或企业提供金融证券的专项法律服务;他和他的团队曾为数十家公司提供公司上市法律服务;他曾主持、参与过多家公司的重组并购业务;在法律风险管理领域,曾为数十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法律风险管理服务。此外,赵曾海律师还著有或编有《奔向创业板》、《砍掉风险:企业家如何阻止大败局》、《股东的权利》、《现代企业产权交易法律实务》、《招投标法律理论与操作实务》等多部著作。由于在专业领域的深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赵曾海律师被有关媒体评选为“中国十大律师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