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莹律师|指控受贿罪不成立,有效辩护又一案
【打掉受贿罪】
今天下午,孙莹律师收到法院寄来的刑事判决书。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行贿罪、受贿罪两个罪名,通过孙莹律师积极有效辩护,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终法院判决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受贿罪不成立。
【指定管辖】
该案被告人因涉嫌行贿罪、受贿罪,于2020年12月被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于2021年6月经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羁押于黑龙江省某市看守所。该案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接受委托】
孙莹律师曾办理过多起疑难、重大、复杂案件,具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诉讼经验。被告人家属找到双利律所主任孙莹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零下27度】
在办理该案期间,北京、黑龙江等地疫情严峻。孙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遵守防疫政策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多次前往黑龙江开展相关辩护工作。白雪皑皑的黑龙江零下27度,难掩辩护人付出的热情和辛劳。
【充分准备】
办理该案过程中,孙莹律师团队对于该案的辩护思路和辩护意见多次研究,充分准备,推敲案件事实,核对证据细节。孙莹律师多次前往某市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与被告人就有关案情及证据进行充分沟通,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积极交流、沟通辩护意见。开庭审理前,孙莹律师团队对案件多次进行研讨、分析和论证,为庭审辩护进行充分准备。
【开庭审理】
在该案开庭庭审时,孙莹律师依据在案证据情况有理有据地进行剖析,与公诉人展开多轮法庭辩论,最大限度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意见。
【法院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行贿罪、受贿罪两个罪名。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终法院判决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受贿罪不成立。
【用案例说话】
孙莹律师担任辩护人后,通过会见和阅卷做好扎实的辩护准备工作,针对控方的指控思路及证据,紧扣犯罪构成要件,在开庭审理时环环相扣,步步为营。在对贿赂犯罪进行打击的过程中必须要严格坚持依法办案,确保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准确地对案件性质进行判断。
【有效辩护】
孙莹律师以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加上精益求精的专业水平,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案是有效辩护的又一典型案例。
每一场有效辩护的背后,都饱含着法律人的勤勉尽职。
有效辩护一直在路上。我们将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