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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2023-10-23 11:50:12 吴凯律师

吴凯律师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吴凯律师擅长处理海事海商(包括船舶碰撞、船舶油污、海上保险、提单、租约、物流、货损、货差、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上人身伤亡、船舶物权、船舶建造与买卖、船舶融资等)、财产保险、国际贸易、公司与商事、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等民商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办理诉讼与仲裁案件的经验,尤其是涉外案件。执业12年来,为中远海运、商船三井、达飞、地中海航运等国内外主要航运公司,为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伦敦互保协会、大不列颠互保协会、瑞典互保协会、联合王国互保协会、北英互保协会、美国互保协会等世界主要保赔协会,为人保、太保、平安、大地等国内主要保险公司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处理了大量海事、海商和保险纠纷案件,不少案件为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令国内、外客户非常满意的结果。

吴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与过硬的专业技术,为人诚信、正直,工作严谨、尽责,执业十二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办案细心、认真,善于发现细节,运用娴熟的谈判与诉讼技巧,赢得案件的胜利。吴律师的执业宗旨是“追求案件最好结果,争取客户最大利益”,其处理的绝大部分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专业资格

-2000年获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二副执业证书;

-2008年11月获律师执业证书;

-2018年7月入选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

-2019年3月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 

工作经历

-1998年至2005年,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任三副、二副; 

-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在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广州总所任专职律师; 

-2012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2021年1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教育背景

-1998年毕业于南京航运学校,主修江海船舶驾驶专业,获中专毕业证书;

-1999年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自学),主修英语专业,获大专毕业证书;

-2003年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自学),主修英语专业,获本科毕业证书;

-2007年 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主修经济法专业(涉外经济法方向),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019年3月10日至25日,赴新加坡参加律师交流项目,获结业证书;

-2019年12月1日至15日,在英国法学大学参加国际商务仲裁培训,获结业证书。  

社会职务 / 参与社会活动

-2013年3月至今,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7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广州市海商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8年5月至今,任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州市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2018年10月至今,任广州海事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调解员;

-2019年9月至今,任广州航海学院法学专业外聘教师;

-2020年5月至今,任中国海商法协会会员;

-2020年8月至今,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2020年11月至今,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20年12月至今,任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代表案例

-吴律师因处理“雅典娜”(“Kenos Athena”)轮油污案(标的约1.5亿元),获韩国海运组合(Korea Shipping Association)赠送锦旗,被称“工作认真负责、办案卓有成效”;

-因处理“三航砂桩8”轮与“新日照”轮碰撞案(标的约1亿元),获太保航保中心赠送锦旗,被称“慎思明辩析法理,忠信敦行维权益”;

-因处理“珍河”轮与“MOL Maneuver”轮碰撞案(标的约2亿元),获上海人保赠送锦旗,其团队被称为“海事海商律师专家团队”;

-因处理“夏长”(“Trans Summer”)轮油污案(标的约1.5亿元),接受广州电视台的专访,参与“法案真相”节目的录制,该案入选2017年“服务绿色发展促进美丽广东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其处理的“锦航18”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由广州海事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入选2019年广东律师典型案例;因处理“正利洛杉矶”(“APL LOS Angeles”轮油污案(标的约1.4亿元),接受厦门电视台采访,参与“视点”栏目的录制。

--因处理“正利洛杉矶”(“APL LOS Angeles”轮油污案(标的约1.4亿元),接受厦门电视台采访,参与“视点”栏目的录制。

-吴律师还处理了“Hong Virtue”轮货运险保险纠纷案(土耳其诉讼)、台山核电公司核电设备受损侵权纠纷案(比利时诉讼)、“Warrior L”轮火灾致重大人身伤亡案、水族馆建工险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案(香港仲裁)等重大典型案件。

科研成果

吴凯律师在办案之余,积极参与法学理论与案例研究,其撰写的论文和文章包括《“夏长”轮沉没所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获2014-2018年度广东省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优秀奖,收录于广东省律师协会于2019年编印的《2014-2018年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汇编》)、《国际仲裁中的证人讯问技巧》(刊登于《广州律师》2019年第6期)、《我国船舶油污造成环境损害的赔偿范围问题》(在中国海商法协会2017年年会上被评为优秀论文三等奖)、《沿海运输船舶的理解与海事赔偿责任限额的确定——甲货轮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收录于广东省律师协会于2016 年编印的《典型海事海商案例汇编》)、《我国保赔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问题》(刊登于2007年《暨南学报》第29卷第5期,并被2008年《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卷》第2期转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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