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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企业要格外小心了

2022-05-24 18:26:15 绳欣辉律师 进入主页

2022年3月3日,生态环保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简称《重金属污染防控意见》)。

《重金属污染防控意见》明确了重点防控的七种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砷、铊和锑),六个重点行业(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皮革鞣制加工业)和重点区域;提出优化重点行业企业布局,要求广东、江苏、辽宁、山东、河北等省份加快推进专业电镀企业入园,力争到2025年底专业电镀企业入园率达到75%;强调防控要突出重点,深化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重金属污染监督执法,促进信息公开和社会共治;努力实现“到2025年,全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较快提升,重金属环境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推进治理一批突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到2035年,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控制度和长效机制,重金属污染治理能力、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全面有效管控。”的目标。

按照《重金属污染防控意见》的工作部署,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电镀行业、涉镉涉铊企业(尤其是江西、湖南、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省份的涉铊企业),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嘉陵江上游废铅蓄电池、冶炼灰渣、钢厂烟灰等含重金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企业,以及陕西省白河县硫铁矿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等地区的矿山等企业都是重点监管的对象。

“山雨欲来风满楼”,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查找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查漏补缺,坚决整改。其他相关企业也要重视起来,按照《重金属污染防控意见》的要求抓紧落实,完善企业环保设施,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争取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