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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打造一流刑事辩护律师所——访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律师

2022-06-14 14:55:30 刘卫东律师 中国当代优秀律师 进入主页

刘卫东出生于四川的一个普通教师家庭。从小到大走的是一条那个年代“天之骄子”、“时代宠儿”所走的相同...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北京一场让人惊喜的春雪不期而至,在位于长安街的地标性建筑远洋大厦的办公室内,沐浴着暖暖的春阳,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优秀律师刘卫东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从业19年,从事刑事辩护19年,个中的酸甜苦辣,刘律师娓娓道来,记者从中感受到在其儒雅平和外表下对刑辩事业的热爱与坚守。


因为热爱,所以选择——梦的起航


刘卫东出生于四川的一个普通教师家庭。从小到大走的是一条那个年代“天之骄子”、“时代宠儿”所走的相同道路,从小学到高中,期期的“三好学生”,年年的全校第一;轻松考上了全国重点大学的热门专业之后,大学期间就开始写书并出版,毕业后顺利分配到国家机床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参加工作不满一年,他已为单位撰写了10万余字的《质量管理手册》,且很快作为后备干部进入领导视野。

1992年初,刘卫东参加了北京市的首批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总成绩全市第二,但最终因多种原因未能如愿。他开始思考,从政是否是人生的最佳选择?

1993年,刘卫东首次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轻松过关,同一年,他还拿下了会计资格从业证书。面对外面多姿多彩的大千世界,这个25岁的年轻人跃跃欲试。

他先是在北京市第一律师所兼职了一段时间,这是一家以办理刑事辩护业务为主的国办所。在此期间,刘卫东有幸接触并参与了煤炭系统轰动一时的郭子文、邹燕飞特大受贿刑事案件,首次与刑事辩护结缘,1994年刘卫东正式辞职做起了专职律师。

18年后,刘卫东在北京律协举办的“阳光小班”上与青年律师谈起当初的职业选择,有人问:“当初为什么选择律师?”,他回答:“因为热爱。”


为当事人提供一流服务——专业、敬业是成功之本


刘律师从兼职律师做起,1997年未满30岁已成为律所合伙人。两年后他又毅然选择了攻读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刻苦攻读,在同时进校的同学中他提前一年拿到了硕士学位。就读硕士期间的“信用证诈骗犯罪研究”被评为北大优秀硕士论文,且在核心刑法学期刊发表。结合刑事辩护实务,他撰写的“收受干股型受贿犯罪辩护”、“房产交易型受贿犯罪辩护”等论文在最高检主办的《方圆律政》杂志发表,且获较高评价。“死刑能遏制贪腐吗?——我国刑法对经济犯罪适用死刑的思考”被第二届北京律师论坛选定为演讲论文。


刘卫东律师热爱刑辩事业,执业近20年来累计办理刑事案件300余件,其中不乏在全国有相当影响的刑事大案、要案,且效果良好。比如:


办理两起厦门远华走私案,部分辩护意见被采纳,其中厦门边防支队副支队长廖某某被从轻判处15年有期徒刑;担任报业“第一贪”、《中国财经报》李某某的辩护人,被告人最终由死缓改判为9年有期徒刑,辩护意见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采纳;办理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高某涉嫌2亿元信用证诈骗案,被告人被从轻判处5年有期徒刑;办理黑龙江绥化市市长助理吕某某巨额受贿案,部分辩护意见被采纳; 办理国资委机关事务局于某某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辩护意见被采纳,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办理鸡西煤矿执法大队大队长高某某涉嫌受贿案,部分辩护意见被采纳;办理南京包某某等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标的近2千万元),最终4人被判缓刑;办理北京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涉嫌偷税600余万元案,辩护意见被采纳,检察机关最终决定不起诉;担任上市公司上海交大昂立副总裁范某某的辩护律师,使其涉嫌挪用公款5500万元、受贿1600万元案获得较公正判决,被从轻判处4年有期徒刑; 

……

刘律师勤奋敬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得到了当事人和同行的好评与尊重。从业近20年,无一起委托人的投诉发生。

当年震惊中外的厦门远华走私案发,刘律师接手了船运公司经理黄某某走私案二审的辩护工作。从签订代理协议到开庭,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刘律师花了两天的时间阅卷,第3天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第4天一夜没睡,第5天中午拿出了一份一万多字的辩护词初稿,工作效率之高不仅让被告人及家属惊讶,也让同为另一辩护人的同行叹服。虽然该案的二审判决仍然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判决,但被告人的家属却对律师的工作表示了充分的理解。与该案黄某某关押于同一监舍的另一案件的被告人——厦门边防支队的廖某某由此知道了北京来的刘律师,也委托家属办理了聘请律师事宜。一年之后,当时共同办理黄某某案的某律师又为一起2亿元的信用证诈骗案找到刘律师请求共同办理。从当初一起办理厦门远华走私案到办理其他两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大要案,刘律师不仅树立了北京律师敬业、专业的形象,还拓展了业务。多年后,刘律师常拿这件事来告诫刚踏入律师行业的年轻人,不要愁自己没案源、没关系,只要勤奋敬业,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一定的经验,一定会有所作为。

如果说上述远华走私案中刘律师是靠自己深厚的专业知识、勤奋敬业的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那么在另一起指定辩护的案件中,刘律师更是靠对相关法条的精准了解和从大局上对全部案情的把握,既获得了被告人的高度赞许,也赢得了承办法官、公诉人及司法行政部门的认可。这是一起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案件,接受委托后,刘律师先是把所有的卷宗(共20多本)都复印并仔细阅卷,先后3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向其详细讲解有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终于从开始的消极态度逐渐转向真诚认罪、悔罪。刘律师则制定了不宜认定其为“罪行重大或首要分子”,而应认定其为“其他参加者”的罪轻辩护策略,并准备了五六千字的辩护词,在法庭上经过举证、质证、发表辩护意见后,在本案10名被告人中,刘律师的当事人首先表态:“我要衷心地感谢我的律师为我做了这么精彩的辩护,同时我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予以认可。”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刘律师讲,指定辩护的案件经常会有被告人辞退辩护人的现象发生,而像今天被告人当庭对辩护人高度赞许的并不多见。旁听的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领导也对刘律师既维护了国家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辩护策略予以了高度认可。


争做业界楷模——三个20万元的故事


刘卫东律师10年前创办的冠衡律师事务所开始在外地开设分所时,众多的法学名家题词祝贺,其中刘律师的导师——北京大学的陈兴良教授的题词给刘卫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提供一流服务,争做业界楷模,推动法治进程。”刘卫东不仅用该题词要求全体同仁,也以此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当然“业界楷模”既是律所的努力方向,更需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努力诠释。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了有关刘卫东三个20万元的故事,也许可以从多个方面反映刘律师的为人、处事风格以及其大力倡导的“做一名好律师首先应做一个好人”的理念。

在一起涉及3套房产价值总计1000万元的遗产继承案件中,刘卫东代理的一方在二审中争取到了发回重审的机会。在北京市海淀法院的再次开庭审理中,刘律师与对方代理律师——北京市律协婚姻法专业委员会的一名副主任、资深律师对庭,为了达成和解,他们分别给自己的当事人做工作,前后开庭5次,最后一次即将达成协议了,但双方尚有10万元的差距。刘律师当场决定,放弃自己应得的10万元律师费给付对方,促成了双方和解。如果算上不管任何一方上诉,最少还应收10万元以上的律师费在内,该起案件代理,刘律师放弃了20万元的收入。一年以后,在一次律协组织的专业委员会年会上,对方律师当场讲起了此事。刘卫东谦虚地表示:“这件事其实很平常,当初之所以能在明显占优势的诉讼中牺牲律师个人的利益达成和解,有两个原因:一是不愿看到双方当事人再次面临亲情的割裂,心灵的伤害;二是自己也为对方律师在已查出癌症的情况下仍坚持出庭的敬业精神感动。”年会上,刘卫东担任副主任的刑法专业委员会在全北京61个专业委员会的无记名投票选举中得票第一,当选十佳专业委员会。刘卫东开玩笑地说:“这里一定有婚姻法专业委员会投的一票。”

如果说前述20万元的故事反映的是刘卫东执业过程中在不丧失原则、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注重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的执业理念,那么另一起20万元的故事则反映的是刘卫东为了推进有关领域法律服务的发展所做出的努力,而且该故事颇具戏剧性。

2011年3月的一个夜晚,刘卫东阅读当天的《北京青年报》时,发现了一则“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信息。作为西城区律协业务指导与培训委员会的主任,他不管已是夜间10点多,拿起电话就打给了西城区律协会长王立华律师,碰巧王律师也在即将启程的航班上看到了该消息,就鼓励刘律师大胆申报。于是他在司法局领导的支持下,以区律协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了“法律服务进楼宇”项目。从研读政策、立项、准备有关申报材料、重新申报、再次修改有关文件、与有关部门多次沟通,刘律师带领本所的律师亲历亲为,多次工作到深夜,为此项目的工作达100多小时。最终该项目正式获批,西城区律师协会于当年11月收到了财政拨款20万元。据悉,此类成功获得政府资助的项目在全北京市10余个区县律协中当属首家。

此外,作为一名已取得一定成就的律师,刘律师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富有爱心,于是又诞生了一个20万元的故事。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刘律师个人捐款20万元,为全北京律师个人捐款之首;另外,2009年他带领其创办的冠衡所入选首批40家北京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咨询中心“志愿律师事务所”;2010年在北京市律协“春雨行动”及玉树救灾中共捐款1万元。

推动行业发展与法治进程——热心协会工作,乐在其中

2009年刘律师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以来,已主持十数次针对全市律师的刑事法讲座,如邀请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作《财产犯罪司法认定》的讲座、邀请清华大学周光权教授做《刑法方法论》的讲座,均受到广大律师好评。刘律师还多次参加律协举办的立法修改研讨会、刑事辩护现状调研会、刑事热点话题研讨会等,为刑辩律师的权益鼓与呼,为立法的完善建言献策,为行业的发展出谋划策。

他参加了《刑法修正案》(八)研讨会、北京市政协、政法委联合举办的刑事辩护现状调研会、北京市律协举办的赌球法律问题研讨会、律协与《方圆律政》杂志举办的交通肇事罪自首问题研讨会、酒后驾驶是否入刑问题研讨会、与人大商法研究所合办的股评大嘴汪建中罪与罚问题研讨会、与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合办“律师业发展的新机遇与包容性发展”研讨会等,并作为主持人或嘉宾发言,均获有关方面好评。

2010年在北京市首届西城区律师协会选举中,刘律师高票当选为理事并兼任律师业务指导与培训委员会主任。上任后,他积极举办了“名家讲坛”及“律师讲坛”系列活动,吸引了辖区内和辖区外的律师参加,使西城区律协业指委的工作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同时他还结合《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青工委联合举办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研讨会”,以区律协的名义举办该项研讨会在北京市当属首家。会后,他立即组织本所律师撰写了2万余字的修改意见,直接寄交到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国家的立法修法进程中发出了律师的声音。

不知不觉2个多小时的采访快结束了,在采访的最后,刘卫东再次向记者强调,他愿把刑事辩护作为自己一生追求的事业。他不但深深地热爱这份工作,而且认为刑事辩护的繁荣与发展直接与国家法治的进步密切相关。作为改革开放和中国法治进步的受益者,他认为自己有义务和责任推动刑事辩护事业的发展,从而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刑事辩护需要我们几代人的坚守!”刘卫东掷地有声地结束了本次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