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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大纲,明确18个考试科目

2018-09-14 22:03:31 律界观察

根据司法部的信息,《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分为考试说明和考试科目、知识点两大板块。

2018年大纲附录法规总量则相对稳定在358件,考点和法规的变动相对不大。

在考试科目方面,参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类核心课程教材,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有18个,根据新颁布的大纲,学科有调整,原来的15个部门法调整为18个部门法,包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新增加的环境资源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从原本的经济法当中单列出来的两个学科,知识产权法则是从民法中单列出来,此3门学科的考查力度相较往年将会有所加大。

适应立法变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实践和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大纲还完善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律史、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科目的知识点。同时,根据2018年3月底前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明确了大纲附录的法律法规目录。

 “新司考”加强对考生政治素养的考察。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考试大纲充实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知识点,根据《宪法》和《监察法》调整充实了宪法学科的知识点。

司法考试改革后,应当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范围有了增加。除了此前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外,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也被纳入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范围。

为此,考试大纲明确强化对法律职业伦理的考察,在法律职业道德部分规定了“其他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一章,引导广大应试人员熟悉了解法律顾问、仲裁员、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的职业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