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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罪不究——央视《社会与法治》特邀律师施孔周为贩毒者洗清罪名

2020-08-26 09:32:15 施孔周律师 进入主页

2018年11月23日,孝顺派出所在办理郑某某容留吸毒案时发现陶某可能存在贩毒嫌疑。于是当即立案侦查,通过调查取证,于2018年11月23日对陶某进行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直到2018年12月10日,办案民警发现陶某出现在家里,于是马上前往陶某的家里将其抓捕,并当场对其宣布刑拘。

可是陶某是怎么被牵扯进来的呢?事前还要追溯到2017年7月份的某一天,陶某在金华市婺城区金楠风尚酒店的楼梯间里打游戏,忽然一男子(周某)上来搭讪,问有没有东西拿来一起玩,于是双方留了彼此的联系方式。后来周某主动联系陶某让其去金楠风尚酒店玩,双方一起吸毒。期间周某又开始询问陶某有路子能弄到货吗?陶某感觉两人同是金东区人,又为了炫耀自己的人脉资源,说可以找人弄到。于是便当面联系了涂某,双方很快就谈好价钱了,周某向陶某支付了款项后,就等着陶某帮其拿货了。而陶某被抓则是因为郑某是周某的跟班,双方一起吸毒、联系贩毒者时郑某就在房间内。后来周某拿到货后又给陶某转了一百元就消失了,彼此就再没联系了。

陶某被取保候审后,开始为自己的案件奔波,后了解到浙江金哲律师事务所的施孔周律师是专业的刑辩律师,办过很多成功地无罪辩护案例,慕名找到施律师希望可以帮其辩护。

会见委托时,施律师了解到陶某平时也有吸食毒品的习惯,并且在侦查机关的笔录中陶某还交代自己曾收了周某的1000元毒资,但是未提供毒品给周某;第二次是以500元一份的价格出售5份给了周某,但周某仅仅支付了100元就跑了。施律师深知一旦贩卖毒品罪坐实,陶某就会面临着三年以下的牢狱之灾,在加上陶某的前科,极有可能构成累犯,属于“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要并处罚金。这对于指望着家中独子养老送终的年迈父母而言无异于是晴天霹雳。

施律师接受委托后便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对案卷材料的研究中,通过反复研读侦查机关的讯问笔录发现,陶某在本案中并非是贩卖毒品,而是接受购毒者周某的委托,帮助他联系其他的贩毒者,是一种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行为,主要发挥的是介绍联络的作用,陶某本人和贩毒者并没有共谋。

另外根据陶某的讯问笔录施律师还发现陶某不属于有稳定货源的贩毒者,因为陶某第一次帮周某购买时未能买到,而且只有在周某需要其帮忙购买时陶某才会去找认识的毒贩购买。陶某之所以愿意帮周某联系购买毒品,也是出于是老乡,顺便为了显示自己的人脉资源广,从未有过获利的意图。

施律师除了翻阅案卷,还搜索了近几年金华市关于贩卖毒品案的判决,通过对已判案例的研究来分析本案,争取有效辩护。案例要研究,法条依据也不能落后。施律师广泛查阅了近几年关于贩卖毒品罪的法律法规,最终在2015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找到了有利于陶某的无罪辩护依据。最后施律师根据所了解的案情向检察院提交了陶某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法律意见书。

此案最终无罪辩护成功,检察院采纳了施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以金华市金东分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陶某不起诉,陶某最终免去一场“牢狱之灾”,洗刷了自己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