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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这个职业的自由,不是你认为的那样.....

2022-09-03 08:13:19 李洪涛律师 进入主页

律师兴则法治兴。

律师是法治建设、社会改革的监督者。

律师是民主制度的捍卫者。

律师应服从真理。


      ——这是法学界泰斗江平教授在十多年前都一直呐喊的

当下,国家固然上比以往对律师这个职业越来越重视了,管的多、管的严也算是一种重视吗?可规定的一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章制度真正落实了吗?

真正履行起来很难。

当今社会的律师,其实也是非常弱势的一族。律师手中没有公权力,而且还有一个紧箍咒套着。不像政府、检察官、法官,国家还给他们加一个党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律师处于权力最薄弱的一面。即使在这样的困境下,律师也不能有半点的自卑感,而更应该充满自信,保持最佳的状态,沉着勇敢面对现实的一切。不要觉得比政府官员、法官、检察官显得矮人一等。我们律师虽然没有那些国家的权力,但还有一个强大的后盾,那就是社会的权力。任何国家都可能把律师看成社会工作者,它的权力来自于民间,来自于社会。以社会权力对抗国家权力,相比之下,律师可能会处于弱势,但这种行为,有时是有意义的、是崇高的,因为律师服务的对象所面临的也是国家权力。无论是国家的公诉行为,或是一个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是弱势群体。可能行为人是杀人抢劫的恶棍,曾经很厉害,但在公检法这些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在庞大的党政权力面前也就变成弱势的了。故律师是对弱者伸出法律援助之手,以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与强大的权力对抗。从法治的角度讲,尽量使天平平衡,不能使国家权力过大,导致它向社会一方倾斜。进而,律师在国家与社会权力的制衡上起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不断地匡扶正义,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在外行人的眼里,律师可能是被公认为一种自由职业,公认的未必是权威的、未必就是真实的,故这只是社会上的一种不确切的大概定位罢了,只是一种不太拘谨的称呼而已。所谓的“自由”并非如此也。只是具有一种表面意义上的形式自由罢了,其实内心和执业过程中一点都不自由,甚至羁绊重重。对律师是管的越严越多越好,还是越少管好,还是不管好?这里面也许存在着一些难以启齿的隐形利益链。从中道的价值看,对律师执业的管理是不能太多太严,严也许是对一些行业内的败类而言。对律师执业行为管的不能太严,并不是对律师放任不管、任其发展,这是不能划等号的。而是要适当的管理。

律师职业在行外人的眼里,好像是自由的,看似独立自由的个体。其实并不是想象中的散户、自由的个体户,这个职业的头顶上戴着两顶紧箍咒,那就是司法部门和律协,关键是司法行政。自由职业的由来也可能只存在外行人的眼里,本质上还不如没有被冠名什么自由二字的职业自由。说实在的,形式上律师与公检法司法人员同是法治建设队伍,其实律师是最弱势的一个群体,相比公检法人员没有什么国家赋予的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只是法律赋予了一些权利而已,且赋予的一些权利还是被许多条条框框给勒着。律师在行使这些法律赋予的权利的时候,有时,可能根本无法放开大胆用,还得必须小心翼翼地做,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会被套上了、穿小鞋,甚至被惩罚。如果对律师在行政管理上放不开,一直把螺丝钉拧的紧紧的,那律师这个职业真成为一种形式上的自由职业了,流于形式有啥意义,律师本身就是法治建设的监督者。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如果加一些毫无意义、非常无聊的羁绊和绳索,那还不如废掉律师这个职业?这样更省事了。废掉恐怕不行。那就要让律师放开干,放开干并不是无拘无束的做。合理合法合情,与公检法人员互相协调。中国律协会长也曾经强调过这方面,强化沟通交流提高效率。十几年前江平就在呐喊,律师兴则国家兴,为什么?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律师是时代的呼唤,是法治建设的召唤、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弄潮儿。

其实,律师的压力已经够大的了,不能再加压了,律师行业内部统计的死亡率够高了,虽然称不上什么高危职业,但死亡率不低,职业的风险大,身体健康的风险高。建议国家务必高度重视并尽快制定一套比较完善的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的有力措施和制度并监督落到实处。

当下 ,从表面上看,国家是比较关注重视律师这个行业了。也确实采取、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虽然有了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外观,可制定的这一系列措施、制度真正发挥效应了吗,落地开花了吗,执行到位了吗。不能总是讲个面子,流于形式,得过且过,这样是很危险的,会不利于社会、国家、人民的。制定出来了一些好的制度、措施,即使出于现实的种种障碍,也需要全力以赴地去践行,即使有距离,做不到,不好做,也要努力地一步一步去缩短距离,去努力实现。做不到的、不好做的,务必更要努力去做。下大力气去做了,才有可能有实现的希望。在障碍困难面前绝不能退缩,困难只存在于懦夫的眼里。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就是这个道理。不能光说出来,制定出来一系列高大上的、冠冕堂皇的措施制度,当花瓶看呀,不能当摆设。不能使之发挥效应就是空谈。要执行到位,要彻底不能留余地落到实处。要抓实、抓细。如果对制定出来的好制度、措施在执行的时候留空档,不好好的去执行,就会贻害无穷。对制度的执行不能搞虚的,阴的,不能搞形式主义和套路化。要阳光明媚的做实。这样做人民满意。把一些好的制度、法律执行到位,对于执法人员也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因为人民对你们满意,同时你们也是在践行初心和使命。

符合道、顺道走的必得道,得道者多助也。凡事总要有一些带头人,好的法律制度,更需要有一套执行、落实、监管的制度并要有一群魄力强大的带头人。这样才能够使良法得到善治。凡事保持中道比较好。不惟好的法律条款和制度,要看这些良好的法律和制度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施和被遵守,要看行动。因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律师看似像个体户,实际没有个体存在感。好像总感觉有一只无形的手在背后限制着年。

律师职业不是你想象的那样……自由潇洒。

这样说

不是抨击、不是鞭打,这是在呼唤和呐喊

律师职业的不自由之表现,不只是执业风险,还有一些专业技能实务操作上的一些不自由和设限,还可能会随时面临着身体健康的威胁,加之司法行政部门,律协管制等等,还有什么自由可言。

站在国家的立场上考虑,站在法治建设的角度来看,都不应该太严。

越严越好还是越宽越好?物极必反。过严过宽都不合适。讲究中道会更好。

律师同仁们,你感觉到律师这个自由职业的魅力了吗?

说归说

其实, 做一名优秀的靠谱律师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