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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次分配实现共同富裕之思考

2022-05-21 19:08:43 朱代恒律师 进入主页

序言

在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共同富裕”作为重要议题被提及,强调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引起了高度关注。

此次会议由习主席主持召开,多位国家领导人出席,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在内的多个中央部门机构都在会上汇报了工作,会议的重要程度可见一斑。

在如此重要的大会上提出“三次分配”,足见中央对该政策的重视程度。各界纷纷推断,“三次分配”将成为未来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这也与会上强调的“高质量发展与促进共同富裕”的主题相契合。


一、三次分配的历史背景


事实上,此次会议并不是首次提到“三次分配”这个词。三次分配这个概念是1994年由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提出的。在其出版的《股份制与市场经济》一书中提出:第一次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第二次是由政府按照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侧重公平的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这一收一支所进行的再分配;第三次是在道德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的重大命题,将慈善作为分配制度的组成部分,提升了慈善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对这个重大命题作了阐述,提出“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明确了现阶段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功能和定位,也为未来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更好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表明执政党对慈善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慈善事业寄予厚望。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财富的第三次分配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慈善法》构建了制度框架、提供了基本法律保障。慈善事业规模持续扩大,不仅在教育、医疗、助残、养老、救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还在社会治理、社会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战略任务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事件中作出了重大贡献。

由于诸多原因,慈善事业在进入社会领域发挥作用方面还遇到不少障碍,如社会认知度不高,专业能力需要培养,社会募集资金增速有限,参与社会治理的水平也有待提升。这样的现状既不利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也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需要在体制机制、政策建设等诸多方面不断改革创新。


二、三次分配的含义及共同富裕的解读


共同富裕概念并不是新概念,邓小平早就在强调,他讲我们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共同富裕,这是在中央决策层一脉相承的核心概念之一。共同富裕,“富裕”是前提,“共同”是关键。共同富裕不仅是社会发展概念,更是一场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标志的社会变革。习近平强调: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要实现共同富裕,就离不开分配制度。

相比初次分配强调的效率和再分配所体现的公平,三次分配讲究社会责任,被看作是在道德和价值观层面推动和促进共同富裕的“温柔之手”,其建立在自愿性的基础上,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分配,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理论上,三次分配的实现发生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后,但实践中三者是互相交错、并行不悖的。


三、三次分配、共同富裕的争议焦点


三次分配不是“劫富济贫”。由于三次分配需要富豪们在自愿的基础上捐赠财物,很多人把三次分配当成了“劫富济贫”。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表示,三次分配绝对不是简单的富豪们捐款这么简单。企业的社会责任其实比捐款要重要得多。比如逐步取消996,让员工停下来享受生活,比如企业给满大街跑的外卖员购买社保,保障这部分人群的权益等。尊重财富群体自主自愿投入社会公共福祉,而不是强制性“间接逼捐”,充分表明了政府引导财富向善的决心和信心。如果第三次分配真的变成“逼捐”,性质就会变掉,反而会有负面效应产生。

共同富裕不是平均富裕。共同富裕是让尽可能多的人实现富裕。截至2021年8月,中国中等收入人口为4亿,到2035年有望达到8亿。巨大的市场,既是中国的机遇,也是世界的机遇。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中等收入群体在整个收入结构中占主体,也就是事实上形成橄榄型分配结构,由于群体间差距小、利益趋同,需要做的调高和托底的工作少,社会矛盾较小,有利于社会稳定。我们正在追求的共同富裕需要有更多的人成为中产阶层,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无论是极度贫困还是极度富有,都是极少数的人群,更多的人处在收入中等的行列之中。

只有教育公平,才能确保绝大多数人走向中产阶级。要想实现共同富裕,仅靠企业主动捐款是远远不够的,教育才是我国走向中产大国的最根本解决方法。我国教育公平未来发展方向一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实施扶持农村教育发展的政策;二是统筹区域教育发展,逐步缩小东西部之间教育差距;三是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协调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是一项面向未来的伟大事业,是为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造就人才的摇篮。加强教育公平的发展,让每一个孩子都有机会实现全面发展,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


四、作者观点


三次分配不是平均分配,共同富裕也不是平均富裕。三次分配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实践证明,平均分配并不能有效满足所有人的需求,而且由于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反而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决定劳动要素的报酬,实现了第一次分配。第一次分配追求效率,通过竞争机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而,第一次分配的缺点在于容易导致富人越富、穷人越穷,甚至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因此,需要政府通过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开展脱贫攻坚、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第二次分配。如果第二次分配的比重过高,不仅会抑制社会的内生动力,而且可能会导致养懒人、财政不堪重负等问题,最终影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因此,还需要基于自愿和爱心基础的慈善事业,对收入和财富分配进行有效调节。总的来说,三次分配与第一次、第二次分配是相互补充的关系,通过发挥三次分配对收入和财富的共同调节作用,有助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

三次分配是在人们的道德、习惯体系下,一些高收入群体通过慈善公益方式实现对于低收入群体的帮扶。目前我们虽然具备了三次分配的基础,但是依然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慈善机构的筹款能力有待提高;捐款以企业为主,个人积极性有待提高;三次分配主要集中在传统领域,忽略了新兴领域;未开展遗产税和赠与税,使得第三次分配缺少稳定现金流。

未来的发展方向离不开两大体系。一是激励体系,包括社会道德舆论、税收体系,特别是财产税、遗产税和捐赠税收减免政策,可以通过立法对公益慈善捐赠给予支持,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引导个人和企业进行捐赠行为,重视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通过典型示范作用,让更多地方学习应用;二是保障体系,需要有效的信托法律制度,同时,还要有一些非营利性法人,特别是慈善团体承担慈善捐赠的收集、转移和分配等活动。


五、结语


财富向善,是趋势也是需求。三次分配对于促进共同富裕是一种很好的途径,也是人类发展的文明方向。

三次分配的出现,是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克服市场分配失灵与政府分配失灵的需要,是推进我国基本分配制度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国家治理的需要。三次分配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其具有收入调节的功能,更重要的在于通过开展慈善教育启迪爱心;通过实施慈善项目或活动,为人们搭建奉献爱心的平台,促使爱心转化为善行。三次分配体现了道德性、民间性、自愿性、公益性、社会性的特征。这也彰显出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共建的意愿和能力,激发更多的人对美好生活的主动建设和智慧投入,客观上形成了财富自动由高向低流动的动态平衡方式。

三次分配更有利于激发社会的活力和提升国家竞争力。一方面,三次分配是在不增加税赋的前提下,基于自愿和爱心驱动,实现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更有利于激发企业和个人的发展动能。而为企业减税,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国内外经验表明,通过发挥慈善组织的灵活性和创新性的优势,能够及时发现社会的新需求或未被满足的需求,并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创新模式,更不容易出现养懒人的现象或者培养“等靠要”的“贫穷文化”,可以在促进公平的同时,保持社会的创新活力。

从武汉抗疫到河南救灾,我国普通民众自发组织参与志愿服务,企业家们纷纷慷慨解囊、守望相助,体现了中华民族内生的命运共同体的慈善力量,共同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决心。

(本文部分素材与观点来自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