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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行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若干问题的思考

2020-02-16 11:13:39 卢云律师 进入主页

各位大咖,各位专家,各位在“专家型律师沙龙”微信群相识相聚的朋友们:

大家好!还在庚子年的春节期间,首先给大家拜个晚年!祝福大家鼠年吉祥,阖家团圆,幸福安康,万事如意!

鼠年春节正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肆虐,我首先向各位表示深深的关切!希望大家多多保重!祝福大家健康平安!

这个春节很不平常,我们的国家正在全面动员,举全国之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的严重形势。我们的群主王文生主任非常富有家国情怀,非常负有行业良知和社会责任感,非常具有政治觉悟和政治敏感性。第一时间发起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及律师如何在疫情防控中发挥职能作用”的线上论坛,依我理解,简单概括就是律师能在疫情防控中做什么?承蒙王主任的盛情邀请,不揣浅陋,和大家分享几点所思所想,供大家参考。

1月25日,农历大年初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不寻常的在这一天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足见疫情蔓延形势的严重性和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面对疫情快速蔓延的严重形势和疫情防控措施的推进,律师行业如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是我们必须考虑的课题。作为有家国情怀,有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的律师,我们除了按照要求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外,还应当思考的问题是,疫情当前,我们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能为防控疫情做什么?

党中央在强调要“分类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救治感染患者”的同时,还特别强调“要依法科学有效防控”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回应境内的关切”。即使是在疫情蔓延形势严重、防控任务十分紧急的情形下,党中央也依然坚持疫情防控要依法科学有序的进行,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决心。我们律师,作为以法律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服务社会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对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责无旁贷。

抗击疫情,律师界已经在行动。

我刚刚从微信朋友圈看到,河南韬涵律师事务所在陈宁主任的带领下,在行业内率先募集资金12 300元,支援武汉前线抗击疫情的斗争,在全国范围内,很多的律所和律师都在主动为支援抗击疫情捐款捐物,包括我们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也在行动。虽然我们的捐献只是杯水车薪,但表达的是我们的一点心意。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则成立了“应对疫情的社会公益法律志愿者团”,随时准备为抗击疫情提供法律服务挺身而出。这些自发的行动,充分体现了在抗击疫情中,律师行业的绝大多数同仁都是一腔热血。特别让我钦佩的是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大概是在大年初二,就是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的第二天,就已经对于抗击疫情有关的法律规范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党中央防控疫情战斗号令响应之快、反应之迅速堪称楷模。所有这一切,都充分体现了中国律师队伍,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和报效国家的满腔热情,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在政治上是对党忠诚可靠的。

问题在于,律师的抗击疫情中发挥自己的职业优势,为党分忧、为国家服务的切入点在哪里?是咨询服务、普法宣传、调查研究,法律论证,还是相关案件的诉讼代理?在抗击疫情的斗争中,律师能否主动服务?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有没有空间?

从目前律师行业对抗击疫情所作响应来看,捐款捐物属于公益,并不属于律师行业特有的贡献。我们需要着重探讨的应当是律师行业在抗击疫情中如何发挥自己的职业优势,为各级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为抗击疫情服务的问题。这也应当是本次论坛的主题。

我想,在抗击疫情中,律师可以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大体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为各级政府防控疫情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专题调查类的服务,或者参与程度更深的, 直接参与到政府决策过程。第二类是充分发挥律所和律师自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普法宣传,积极回应、解答各方面的法律咨询。第三类是参与因疫情所产生,或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行政、民商事纠纷的处理,代理相关的诉讼、仲裁活动,还有有关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的控告代理或有关刑事辩护。

我个人认为,在疫情防控部署阶段,在各地政府应急响应的启动过程中,就绝大多数的律所和律师而言,直接参与政府决策的过程,为政府直接提供法律服务空间不大。原因主要在于,疫情防控形势非常紧迫,应急响应主要是通过行政体系来推动。虽然,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疫情防控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但就目前绝大多数政府的法治建设程度而言,认为作出重大决策需要有律师的参与是不大可能的。在疫情防控的部署、动员阶段,律师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职业优势、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的舞台,在于普法宣传和解答、回应各个方面的法律咨询。这一类型业务肯定都是免费的,事实上也属于公益。但是这是国家大局的需要,我们应当甘于奉献。关于第三类业务,在疫情防控的初期可能不会很突出,但是随着时间的持续,因疫情蔓延所产生或与疫情防控有关的行政争议、民商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会产生,参与各类相关行政争议、民商事纠纷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处理,运用法律武器和律师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捍卫社会正义、定分止争、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和劳动关系、促进司法公正将成为我们义无反顾的责任。对此,我们必须从知识储备和业务修炼上做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不应当让防控疫情期间的时间白白浪费。

正当业内同仁准备在春节过后奋力拼搏、大展宏图的时候,恰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这肯定要给律师行业正常业务活动和方方面面带来严重的影响。但这次疫情也是对律所和律师应对能力与思想境界的一次大考。我们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有举国动员的体制优势,我们一定能打赢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

以上意见,供大家参考。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