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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法律服务走出去的若干问题分析

2021-04-03 18:12:57 陈文律师 进入主页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陈文律师

中国倡导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并主导“一带一路”政策实施的消息在世界范围内掀起波澜。随着中国经济全面崛起,更多的中国企业将走出国门,逐步将脚步遍布世界各地。美国亚洲协会曾发表报告称,到2020年,中国企业在世界各地的海外直接投资将积累达到一万亿至两万亿美元资产。如果中国的法律服务业能紧跟随中国企业的脚步,帮助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筹划方案控制可能的风险,相信中国企业海外的投资成本和损失都将会大大降低,获得收益也会大大的提高。

而实际上,中国的法律服务业却没有像中国企业那样快速地大规模走向世界。中国律协曾有数据显示“近90%的境内企业的境外投资与并购活动,从交易结构设计、谈判及交易文件起草等各项核心工作均被境外律师所掌控,中国律师常常被排斥在外。”反观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服务业,随着越来越多的欧美发达国家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它们渐渐在中国形成规模,成为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中不可忽视的存在。

那么,中国法律服务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怎样的窘境,而造成中国的法律服务业窘境的原因是什么,本文作相关问题分析。


一、中国律师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的窘境


从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服务业走出去的情况及其在中国的布局就能窥其一二,中国法律服务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面临怎样的窘境。

美国的许多大公司,包括传统和新兴的公司,实体公司和互联新科技公司都早已进入中国并占有广泛的服务市场。美国的众达、美迈斯等大牌律所也正是随着这些公司的涌入而纷纷进入中国市场,他们的主要业务是向美国公司以及同美国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各类公司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美国公司在中国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几乎不找中国律师咨询或寻求非诉法律服务,仲裁案件也都是由美国的律师承接,只有在中国遇到法律诉讼才不得不请中国律师协助出庭。

究其原因是美国公司更愿意信任自己国家的律师。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美国公司是不会找中国律所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即使真遇见合意适宜的中国律师,美国公司或者美国律所就会直接把中国律师从中国律所挖出来,留为己用。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欧洲其他国家也大抵如此。这就是为什么欧美国家的律所也能像欧美公司那样大规模的走出去并能在全世界各地的法律服务市场占据一席之地的原因。因为不论这些欧美公司走到哪里,都会带上他们的律师为其保驾护航,而这些欧美公司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需要的法律服务支撑着欧美律所的业务发展,使得欧美律所能够不断得以发展壮大。

反观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国的公司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而中国的律所却没有跟着走出去。

一方面,目前普遍存在的情况是,中国企业到境外去,一般也都不请中国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在中国企业看来,中国律师不熟悉投资国的法律和语言,不能熟练的应用投资国法律,相关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对投资国的生活和服务经验都不了解,不能熟练地和投资国公司的人员沟通和处事,所以中国企业青睐英美大牌律师事务所,即使在非英美国家中国企业也要请英美律所协助。并且,仍有部分中国企业的负责人法律意识不高,还没有意识到中国律师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发挥的巨大“护航”作用。

另一方面,中国的地方政府对中国的法律服务行业存保留意见。政府部门往往愿意鼓励企业出口,鼓励企业海外投资,也鼓励境外公司到当地投资,但对鼓励法律服务业提供境外法律服务存保留意见,也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持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当然,不容忽视的是情况也在好转,经济自贸区的建立将会扶持一批高精尖律师人才走出国门。

再一方面,中国的法律服务业境外服务组织未成气候。欧美法律服务组织领先世界,相继出现大批类似IAPL、IntherLaw的全球法律服务体,这些组织为欧美法律服务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而中国目前虽有很多大型律所都在境外设立了分支机构,但大多有名无实,真正的业务合作和法律服务相对较少。中国法律服务业也尝试建立国际法律服务组织,但目前都处于摸索阶段,还未形成统一的力量。

所以,中国法律服务业走出去的道路任重道远。


二、中国律师如何打破窘境


俗话说,打铁还得自身硬。中国法律服务业想要真正能走出国门到世界各国开拓业务,像欧美发达国家的那些律师事务所一样在世界各地扎根落地,中国律师要提高自身的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

首先提高英语能力是必不可少的。英语是世界通用的商业语言,不论是法国人、德国人或是俄罗斯人,英语都是大家交流的重要语言。当然现在中文也越来越被各国重视起来,但要中文达到像英文那样普及还是需要若干年的时间,所以中国律师要想走出去,首先要把英语学好。

其次要熟悉国际商业规则,懂得国际仲裁程序和规则。当然一个律师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懂得很多专业领域的知识,但是最起码的国际商业规则、资本市场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国际金融法律都应该有基本了解。中国优秀的律师人才可以尝试到国际商会仲裁院(ICCCA)、斯德哥尔摩仲裁院(SCCCA)、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等国际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对了解和熟悉国际商业规则和仲裁程序与规则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其次要加强同境外当地律师事务所的密切合作。中国律师不论在哪一个国家开分所,都要和当地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密切合作,通过合作,尽可能多的去学习和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同时还可以请当地律师做顾问,或与当地律师联合建立律师事务所进行经营。实践证明,中国律师走出去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同当地律师事务所联合经营。联合经营既有效地扩大了中国律师的影响,有效地为中国企业在当地经营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同时还能使中国律师在短时期掌握当地的法律、政治、经济等各种情况。比独自设立事务所节省时间、人力、财力等成本。

最后要广泛结识当地经济、法律等社会各界重要人士,熟悉当地社会政治环境、社会经济习惯、社会风土人情以及法律制度。


三、中国企业应为中国法律服务业提供支持


前文已提到欧美国家的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非常信任自己国家的律师,而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也更青睐欧美律师。中国企业是否也能像欧美国家的企业一样给予中国法律服务业信任,在走出去的过程优先选择中国律师呢?中国律师毕竟熟悉中国企业的发展状态,熟悉中国企业的经营习惯,在中国企业走出去之前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境内法律问题分析。随着中国律师专业能力的提高,中国律师也能提示相关境外法律风险,并在与投资国律师和司法系统的交流沟通中也能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争取政府对中国法律服务业提供支持


中国企业到世界各地去发展,无论在建筑工程,国际贸易,还是能源与科技领域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国家财政部、税务局,外汇管理局和金融机构的各种法律支持与政策倾斜。但到目前为止,鲜有中国政府对中国法律服务业“走出去”给予政策支持。中国律师的法律服务走出去也和中国企业“走出去”同样重要,也应该得到中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因为随着大量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到世界各地去进行贸易、投资、兼并收购,推广中国的文化产业和商品,急需中国律所的保驾护航,就像欧美国家的企业到全球各地投资贸易需要欧美律所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一样。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就能看到,中国政府在税收、外汇、政府补贴、保险和银行融资低息贷款等方面对中国法律服务业走出去提供具体的支持。

相信等到中国律师的法律服务水平与中国企业走出去发展需求同步,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境外法律服务组织独树一帜,中国法律服务业的政策支持逐渐完善,到那时,中国企业的“走出去”进程才真正到了一个成熟的阶段,因为到那时中国企业无论在哪里都会得到中国律所及时的法律服务,而中国企业无论去哪里也会将中国律所带出去。

相信,那才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真正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