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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网印章之争背后的公司控制权法理

2021-01-14 13:14:58 蒋保双律师 进入主页

2020年4月26日,当当网发表声明:2020年4月26日早9:34,李国庆伙同5人,闯入当当网办公区,抢走几十枚公章、财务章,公司已经报警。

李国庆,当当网原CEO、联合创始人和首席大股东。2010年12月8日,当当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本次事件,孰是孰非,需要首先需要厘清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一、当当网的印章的管理权属于谁?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俞渝当前作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负责和执行当当网经营管理事务。所以俞渝有权掌管当当网的印章,或者指定员工掌管。

二、李国庆是否有权召开股东会?李国庆召开的股东会是否有效?

首先我们看一下,李国庆和俞渝对当当网的持股情况:

根据天眼查查询,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当当网)唯一股东系天津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当当科文有限公司共有5个股东,分别持股情况为俞渝64.2%,李国庆27.51%,剩余3个股东持股比例合计8.29%。详见下图:

根据《公司法》规定,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召集临时股东会,但是应当提前15日通知。股东会决议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才能通过。所以李国庆有权召开股东会。

但是结合网络爆料,李国庆召开股东会程序很可能不符合规定,而且股东会决议不可能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所以李国庆召开的股东会及决议很可能是无效的。

三、李国庆率人抢夺印章的行为,是否触犯刑法?

《 刑法》第276条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但是,李国庆在后续的声明中明确:“我持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接管公章,财务章,并给原保管者写了收条。前后15分钟,没有任何撕扯,何来抢?!至于带四个大汉,其实是新董事,董秘和我早晚读书公司摄像,助理,行政,司机等当当股东,董事及阚敏监事和当当全体员工尽管放心,在新的章印管理办法出台前,我独自保管这些章,白天绑在裤腰带,晚上放被窝里,期间我承担掌印责任。当当工作需要使用印章,尽管和我联系。”

所以,鉴于李国庆明确了虽然拿走印章,但是合理保管,并且积极配合公司使用,他还具有股东身份及当当网的家族性特征,暂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四、对于夫妻共同享有的股权财产权益,李国庆能否直接行使俞渝持有部分的股东权利呢?

根据网络资料显示,李国庆和俞渝是在1996年办理结婚登记,1999年共同创办当当。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鉴于李国庆和俞渝之间暂时没有披露关于双方财产的约定,所以他们两队对当当网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股权不仅仅是一种财产权,还是一种身份权利。根据《婚姻法》规定,李国庆只能通过婚姻法来主张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不能直接行使俞渝持有当当网的股权。

五、当当网如何做好法律应对?

根据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办法》,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另外,公司可以以“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为案由,起诉李国庆要求其归还证章照。若是给当当造成经济损失,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总之,抢夺公章终究不是解决公司控制权的办法,随着我国公司法的逐渐完善,越来越重视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李国庆虽然持股比例较低,但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实现自己的权益。毕竟,还有《婚姻法》和《公司法》,尤其是当当网是在其婚后创立的,股权的权益属于婚后财产,李国庆完全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来分割俞渝持有部分的股权,然后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笔者思考,当当网的印章被抢夺之后,当当网以后印章签约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质疑?预听后事如何,请听下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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