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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律法兼济天下 建清平关爱民生——访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任院长、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建

2021-08-10 19:33:15 徐建律师 《中国当代优秀律师》 进入主页

徐建,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荣誉会长,深圳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中国人民大学校董、律师学院首任院长,中国律师研究所理事长, 曾任职中国人民银行和司法部副司长,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他曾参加核试验立功,第一个提出取消反革命罪,提出法人犯罪,组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律师界首位通过民选、竞选、直选的律师协会会长。

深耕律海43年,徐建获得诸多荣誉,被媒体评为“百名深圳改革人物”“亚洲二十五位热门律师”“中国十大律师名人”“最具影响力人物”“世界杰出华人”“东方之子”等,是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亲历者。

△ 徐建(右三)在十大名人颁奖现场

在共和国的律师史上,有一位律师注定会留下不一样的痕迹:他曾经有机会成为央行的高管,也可以去司法部担任领导,还可以在部队里青云直上成为将官,甚至成为徐州城里叱咤风云、富甲一方的地产商。

但他最终选择做一名律师,这让他得以保有鲁迅先生笔下的少年感:不必听自暴自弃者的话,做能做的事,发能发的声。有一分热,就发一分光。

他就是著名律师徐建,目前,他最引人注目的头衔是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 

△ 徐建与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左)合影


玉门关外立勋功


玉门关西,天山北侧,马兰草蓊郁成荫,神秘的罗布泊,这里曾经驻扎着 63650 部队,籍籍无名却又赫赫有名,承担的是新中国最为重要的核试验工作。

在一个没有风的下午,天空升起一朵硕大的蘑菇云,爆炸声还没落,一队身披防护服的年轻士兵就携带仪器冲入核爆区。这个镜头,曾在电 影《我和我的祖国》中再现,让无数观众心潮起伏潸然泪下。就在这队年轻的士兵里,有一个来自徐州的年轻人,他运用几何中两个三角板交叉找圆心的原理,向上级提出利用核辐射同心圆规律减少一半侦察兵的建议,以减少无辜伤亡。事后,他荣获三等功。领导追问他怎么想出这个方法,他说,母亲所教给他的初二几何,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年轻的侦察兵就是徐建,立功后的第二年,他放弃提干机会,离开了部队。

文革期间,动乱岁月,风雨如晦,徐建的母亲是徐州四中教师,她坚信读书一定有用,因此她要求徐建在家学习,不要外出,还亲自给儿子讲授数理化知识。后来,徐建插队去了潘塘公社,母亲担心他学业荒疏,就利用他进城拉货的机会,见缝插针给他补课。母亲如此上心,徐建也不敢怠慢,晚上回到村里,还要在煤油灯下认真复习。

星光不负赶路人,1978 年 9 月,刚刚退伍半年的徐建,以徐州市文科生状元的好成绩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走进人大法律系,徐建也走进了一个思想解放的狂飙时代。在人文荟萃的人大校园,徐建与同学们一起,对社会的积弊、历史的错误、国家的未来,激扬文字,挥斥方遒。那时,担任系学生会主席的徐建在《共产党员》杂志上看到了人大校友张志新与“四人帮”斗争,最终被割喉英勇牺牲的事迹,便把全系同学召集起来学习这篇文章。会后,他在《北京日报》上发表了题为《鲜血的启示》的文章,还以此为题在全校演讲会上作了《论言论自由》的演讲。

徐建回忆,在学习《刑法》“分则第一章反革命罪”时,他提出“反革命是政治术语,不是犯罪客体。在 1949 年前,共产党没有政权,只能用反革命罪来对付反对者,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就应该将国家政权列为最重要的刑法客体加以保护”,认为应该把反革命罪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当时,在课堂上说说就够胆大的了,徐建还把自己的想法整理成文投稿。1982 年 2 月,《探索与争鸣》发表了徐建的《反革命罪名科学吗?》一文。对此一位高层领导批示:我们与反革命斗争了几十年,人民大学居然有学生要取消反革命,该当何罪?彻查!幸亏高铭暄、王作富等教授据理力争,认为这是学术问题,不是政治问题,徐建又拿出了当年在部队参加核试验进爆区的立功勋章,此事才算平息。

对于人大四年的求学生活,徐建是心存感激的。除了专业知识,更宝贵的是他还学到了不惧强权、独立思考的精神武器。

大学毕业后,徐建被分配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条法处工作。在央行工作期间,他参加了保险条例、票据法等金融立法工作,但对机关单位谨小慎微的办事风格一直不能习惯。

1983 年,深圳被划为经济特区,深圳市人民政府赴京招聘干部,徐建立刻报名。央行领导知道后大为光火, 直指他看不到自己光明的前景,当时央行只有徐建一人是法学出身,而且他所置身的条法处即将变为条法司, 业务精湛的他很有可能会成为最年轻的司长,前途无量。

权衡之下,徐建放弃了众人瞩目的北京户口和央行的锦绣前程,毅然决然地选择去深圳特区做律师。

△ 和时任司法部部长张军(左)合影


司法改革勇先行


徐建从北京启程,壮志在胸,豪情满怀,人大法学院的同窗们齐聚河南饭店为他饯行,希望他先去看看深圳的状况。

到达深圳之后,徐建发现理想和现实颇有差距。1983 年的深圳还是一片大型工地,全市只有孤零零两栋楼房。跟街头同样荒芜的,还有法治领域的薄弱和破败。

改革开放之初,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桥头堡,众多中外合资问题纷至沓来,一切规章制度、社会现象完全无法可依。

当时一家叫东湖宾馆的中外合资企业的母公司破产,受命于香港法院的清盘官前来深圳清盘,这让深圳市人民政府非常为难。如果不承认清盘官身份,外资将不敢再来深圳投资。如果承认,又将国家主权置于何地?难题甩给了徐建。他凭着师承佟柔教授的“有法依法,无法依惯例,无惯例依法理”十五字箴言,向政府提出了自己的法律意见:清盘官首先要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清盘的范围仅限于股权转让,而不能使合资公司破产。这份意见得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的认可,并成为深圳市最早公司并购的典范,成为《深圳涉外公司条例》的创法案例。

两年之后,徐建又建立深圳第一个承包制律所,他向深圳市司法局签下军令状,不要司法局支持,只做挂靠,盈亏自负,每年还会上缴司法局 10 万元利润。这个只有 6 名律师的小所,因为制度合理,理念新锐,业务精湛,短短 8 个月就完成了40 多万元的高额创收。

不久之后,徐建再去北京回请了当初为他饯别的同学,给大家详细介绍了深圳的情况。一石激起千层浪,那顿饭后,全班十几名同学纷纷放弃国家各部委的“铁饭碗”,南下深圳。

在深圳做律师的徐建,因为成绩斐然,很快被机敏的深圳市政府发现是难得的人才,便征召年仅 32 岁的他出任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走入仕途应该是大多数人的最佳选择,然而一心想做律师的徐建先是选择了拒绝。但当时一位老局长的一番语重心长的话语打动了徐建,他说:“你不是一直想搞改革吗?中国是个官本位的社会,手中没有权力,你什么改革也做不成。”

徐建被这句话打动,选择了就任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两年后,中国第一家私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段武刘律师事务所在深圳成立,采用的是香港律师事务所常见的合伙制管理体制。

1987 年,全国的政治改革如火如荼,深圳也被定为试点城市。

一年后,徐建所在的深圳市司法局根据美国、英国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的行政模式,起草了一部政改方案,提出人大、政协合并,议员职业化,竞选程序公开等设想,深圳市政府认为颇有见地。

不料之后突发意外,政改方案被香港记者窃取并抢先在 12 月 7 日的《明报》上全文发表。中央颇有微词,这次政改也随着第二年春夏之交的那场变故而折戟沉沙。

△ 1988 年随司法部部长蔡诚访问美国


威望律师梦巅峰


1988 年,徐建随司法部一行访问美国,众所周知,美国从建国伊始司法制度就十分先进和完善,美利坚合众国初期的几位著名总统大多是蜚声律界的著名律师,美国之行让徐建对西方国家先进的司法制度有了崭新的认知。徐建的求知如渴和新锐见解也让美国朋友印象深刻,回国之前,徐建一行获得了纽交所赠予的百年规章。洛杉矶机场,访问组行李超重,在同伴准备丢弃厚重的纽交所规章之际,徐建坚持保留这些珍贵的资料,选择自费把资料带回深圳。

不久,深交所筹备工作开始进行,这份千里迢迢带回的资料成了至宝,为深交所的顺利筹办提供了大量可以借鉴的方法和思路。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担任司法部部长的蔡诚也发现徐建的工作能力和态度出类拔萃,便邀请他到司法部任职,但是徐建还是希望能在律师界一展拳脚,婉拒了蔡部长的好意,动身前往香港学习律师技巧。

徐建在香港任职于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 在这里他遇到了自己最为感念的优秀导师—— 002 号大律师柳谷书,在跟随柳谷书学习的日子里,徐建如同一块海绵全力吸收着各种法律知识,受益良多,学习之余,他还积极参与香港法律界的统战工作。

1989 年的香港距离回归祖国尚有 8 年之久,美丽的东方之珠还属于英治时期,共产党在香港属于地下党,党员被称为 A 员,徐建一行的办公室多次被盗,其中辛苦不言而喻。

1997 年,香港回归,看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车队轰隆隆进城,昂船洲军营号角齐鸣,会展中心前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徐建深觉自己重任在肩,绝不能辜负这个伟大的时代。

在香港工作十数年的徐建,技艺日臻成熟, 对法律的理解日益深刻,凭借出色的工作能力为自己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拓展了眼界。没有这 12 年在香港、15 年在大陆执业的重大反差,也许就不会有他日后在深圳市律师协会中的作为,也不会有他出任律师学院院长后提出的层出不穷的现代化培训理念。

2000 年前,徐建忽然被急召回京,以为自己可以大展拳脚的他却被隔离在宾馆一年,香港的公司也被查得淋漓尽致。经此一事,徐建有感于体制内的阻力和掣肘,不顾领导劝阻,下定决心放弃 32 年工龄和厅级职务,回到深圳创办融关律师事务所,他决意在律师界闯出另外一片相对比较自由的天空。

2003 年,徐建的融关律师事务所已然初具规模,但说到经济效益还是无法与当时如日中天的房地产行业相抗衡的。徐建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再次选择了他深爱的律师行业,为此他放弃了其弟邀请他回老家从事房地产的邀请,这时候的他已经开始准备竞选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一职了。

这一年,徐建以高票当选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成为中国律师业第一位民选、竞选、直选产生的会长。在徐建的倡导与主持下,深圳市律师协会在制度设计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的探索,营造了空前的民主氛围。2004 年,曾发生了 60 名律师因律协购买办公楼联名要求罢免徐建会长职务的事件。徐建痛定思痛,决心修改完善律协章程,建立一个让坏人进不来、好人变不坏的制度。几年后,徐建离任时,深圳市律师协会在福田区深南大道时代金融中心的办公场地,已经比当年增值了一亿多元。在离任的律师代表大会上,他的工作报告得到全票通过,只有两票弃权,大会还建议给他颁发政府奖。

如今 18 年过去,深圳市律师协会已经更换了六届会长,没有一个会长出事,理事会也一直实行差额选举,没有出现以权谋私的情形。实践证明,深圳市律师协会当年的改革是成功的,在这个章程和制度下,坏人进不来、好人变不坏,退一步讲,坏人也只能干好事,好人干不了坏事。

徐建个人的新浪博客有一篇有关发声律师协会会长的文章,很能代表他当时的心情,这里笔者摘选了第一段:两年时间转眼而过,说实在的,当选会长对我来说没有什么荣誉感,感觉更多的是责任,是压力,是怎样带好 3000 人的队伍,怎样使深圳律师重振辉煌。好在我这个人有热情,有想法,愿意干事,不太计较个人得失。这两年中,我主持了 20 次理事会,40 次会长会,上百次与律协有关的各种会议。说是兼职,实际上每天都在律协工作,律师业务基本停顿,最近两个月账面收入都是“零”。虽然这样,我无怨无悔。因为,我竞选时向大家承诺的 10 项工作都得以全面推进,深圳市律协工作有了有目共睹的变化,深圳律师业创新发展又一次引起了全国同行的瞩目。

笔者以为这是徐建的肺腑之言,正如当年戚继光的所言: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徐建做这个会长的目的绝非升官发财,他是希望律师队伍能有着更光明的未来,如果是为了个人私利,他有甚多选择,根本不必踏入这激流汹涌。

△ 团队合影


聚焦司法爱无疆


笔者一直有着一种强烈的感觉,徐建不是一名普通的律师,他胸中一直涌动着家国情怀和浓重的以天下为己任的士大夫风格。

徐建所关注的范围之广、程度之深远超世人所想。

作为律师,他曾力破偏见,主动为人民法院鸣不平,呼吁正在热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的两会代表在行使监督权的同时,提醒他们设计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民事主体的制度,可以令人民法院成为民事纠纷的被告。

作为律师,他也曾敏锐地捕捉到互联网金融法律服务的蓬勃兴起并在业内率先将其作为融关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开展起来,已经成功为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P2P 网贷服务公司、众筹平台、担保公司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提供包括业务模式、顶层设计、平台架构、团队搭建、 运营体系、业务流程、股改重组、风控战略等整体法律服务方案。

了解徐建的人都知道,他更广为人知的头衔不是荣誉等身的律师,而是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任院长。2009 年,中国人民大学大胆破例,让徐建这位仅有本科学历的编外人士担任首任院长。在学院成立庆典上,他用几句言简意赅的话描绘出了美丽的前景,要“把律师学院早日打造成青年律师成长起飞的平台,资深律师发展创新的基地,律师业务开拓研发的中心,中国律师走向世界的桥梁”。

△ 律师学院成立纪宝成授牌

不久前的 2020 年 11 月,作为全国律师界的开荒牛和改革践行者,徐建结合特区实际,经过深思熟虑,整理撰写了十项建言,公开提交深圳有关方面。这十项建言分别是:落实《宪法》规定的 25 项公民权利;修改《立法法》;设立特区判例法;建立大陪审员制度;将法院的人、财、物划归司法局管理;将法院执行局划归司法局;建立民营企业家的法律风险援助基金;聘百名行业协会会长任政协特邀委员;给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配备法律助理;加强对腾讯微信的监管。

10条建议,是一个老律师对依法治国的诚挚呐喊和精准分析,也是一个老法律人对法律的补充和建言。有分析,有建议,有法度,有激情,敢言,能言,愿言,正是律界先锋的风骨所在。

徐建表示,党中央将深圳特区建成法治示范区是前无古人的事业,也是中央对深圳的信任关怀,尤其是最人民高法院要把全国性改革都放到深圳先试,作为一名在深圳工作近 40 年的老律师,自己深受鼓舞,深感要有一番新的作为。

徐建不仅对国家大政方针、律法改革颇有建树,对身边友人的关爱也让人动容。因为曾工作在核试验第一线,徐建深知核污染的危害,2016年,他和防化团的战友们在部队重聚,发现很多人已经去世,还有不少人深陷疾病。徐建知道这些情况后,当即捐出 50 万元,成立涉核老兵基金,希望让他们度过有尊严的晚年。深圳女律师英年早逝,他的怀念词催人泪下。中国人民大学的同窗积劳成疾,他的回忆散文情深似海。他的确是有温度的法律人,目中有人,心中有爱,对一个有影响力的大律师是多么重要。

不久前,徐建又做了一件让众人惊愕的大事,他辞去了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职务,因为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律师协会都找他牵头成立一 个深圳法律服务援助基金。他们说,找别人都有争议,唯独你徐建是全票,这个职位非你莫属。目前,深圳已组织全市 50 个比较大的律师事务所,每家出资 10 万元,现已筹集到 500 万元发起资金,开了第一次理事会,徐建毫无悬念地当选为第一任理事长。

徐建说,“接下来,我要投入更多精力放到这个基金上,做好这个事情,我想对于全国的民营企业,对于我们律师来说,都是大有好处……”这个法律援助基金,正是徐建提交给深圳的十项建言中的第七条内容:建立民营企业家的法律风险援助基金。该基金可由具有公信力的深圳市律师协会设立,由民营企业家自愿捐助。一旦民营企业家遇到法律风险人被抓、账户被封,基金会将为其聘请最好的律师维权,还可派遣律师为其托管企业,避免损失及破产。

做战士,视死如归。当学生,指点江山。做律师,革新在先。做会长,敢于担当。做院长,玉成他人。一路高歌,他从未让人失望,期待着,徐建能创造出又一个奇迹。

△ 团队合影


后记


笔者注意到,直到今天,徐建律师的微信签名依然是:行止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读来一股浩然正气扑面而来,很多人都知道,这幅对联是他的老师柳谷书律师生前挂在家中客厅的对联,徐建深感其微言大义,所以借用来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笔者好奇之下,仔细查阅之后发现这幅对联含义极深:上联出自《孟子》:“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为人坦荡正直,抬头无愧于天,低头无愧于人。下联源自东晋范宁《春秋谷梁传序》中称誉《春秋》之语:“一字之褒,宠逾华衮之赠;片言之贬,辱过市朝之挞。”一个字的褒扬,超过君王赠赐的礼服;只言片语的贬低,受辱程度比当众遭到鞭挞还要厉害。仔细品读这简简单单的 12 个字,再读读徐建律师69个春秋的人生历程,顿觉名如其人,高洁傲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