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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先良律师辩护受贿案件无罪成功受当事人高度赞誉

2021-02-01 09:52:42 姜先良律师 中律联企业合规 进入主页

安理律师事务所顾问、合规专业委员会主任姜先良律师担纲辩护的曲某某涉嫌受贿一案,2020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曲某某无罪,2021年1月11日判决生效。1月29日,当事人家属专程来到位于财富金融中心的安理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送来牌匾和感谢信,表达对姜先良律师的感激和敬意。

该案被告人曲某某被加格达奇区检察院指控,其在担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期间,收受于某某赠予的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的一套房产,目的是为了第二医院能多从河北省某药业公司多采购药品。原加格达奇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曲某某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缴纳罚金30万元,并没收涉案的受贿房产。因此,本案表面上看是一起较为常见的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医药企业财物的商业贿赂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犯罪的最大证据问题是受贿资金来源不明,无法证实资金系受贿所得,指控的所谓“行贿人”于某某至今未归案,而作为本案的关键两位证人所作证言也无法证实受贿事实,其中一个是孤证,另一个是传来证据。从犯罪构成来说,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曲某某收受了他人财物。对于这样一起“零口供”案件,指控犯罪证据无法达到法定的“确实、充分”证明标准。   

姜先良律师在本案二审阶段接受委托代理服务,在审理中他紧扣争议焦点,即本案曲某某的购房资金究竟是否是受贿所得,除了抽丝剥茧地攻破控方证据体系外,还围绕一些关键事实依法合规地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使反映的情况存在房屋系自购的高度确信,指控犯罪证据体系无法得出唯一、排他性的结论。

  

本案案情较为单一,但涉及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及程序问题较为复杂。案件代理的三年期间,辩护律师始终坚持因时制宜,既精心剖析控方的证据体系,又细致构建辩护证据体系,在案件辩护中运用“破+立”辩护方法,根据案件不同阶段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在坚持不懈地努力下,该案先后两次发回重审,进行五轮审理,历时三年之久,最终取得了极其不易的无罪判决,不仅为当事人洗刷了冤屈,还使濒临绝境的家庭摆脱了困境。 

本案的典型性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较为罕见的国有单位领导人员受贿罪无罪判决;二是医药健康领域较为少见的无罪辩护成功案件;三是较为少见的历经两次重审经过五轮审理程序的无罪判决;四是较为少见的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的职务犯罪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