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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培华:新中国成立70华诞暨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中国法律年鉴》年鉴人物

2019-08-06 18:38:26 何培华律师 中国法律年鉴 进入主页

——2019年度优秀涉外律师

何培华 博士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和首席合伙人、一级律师。

曾经就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分会、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的经历,让他进入并爱上涉外律师领域。年的律师生涯,何培华博士精诚所至、脱颖而出,办理了许多有影响的涉外案件,以自己的智慧、辩才和法律知识补足和扶正司法天平的缺陷和倾斜,成为律师界的佼佼者。他办理的案件涉及民商事法、公司法、国际贸易法、海商法、知识产权法、房地产法、反倾销与反补贴、资产重组与并购、国际贸易仲裁和涉外诉讼等业务领域。

其中影响巨大的包括但不限于:1993年,何培华博士代理香港昆利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湛江海关的行政处罚纠纷诉讼案,作为当时鲜有的“民告官”案件产生了重大影响,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典型案例;1997年,美国公民诉中国政府及广东省土产进出口集团公司“中国马牌”烟花爆炸索赔案,何培华博士以扎实的证据据理力争,使原告5000万美元的诉讼请求被驳回,维护了中国政府的主权和尊严,挽回了中国政府的巨大损失,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美国侨报》等数十家海内外媒体加以报道;2004年,湛江国联水产输美对虾遭美国反倾销调查,何培华博士作为湛江国联水产的法律顾问为此提供了大量积极、具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使得在同时被诉的大部分中国企业都承担127%重关税的时候,湛江国联水产完全胜诉获得0关税;2008年,美国埃索拉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请了对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的337调查,何培华博士联合美国知名律所合作,力挽狂澜,使美国原告方撤诉,获得了中国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史上从未有过的胜利;2013年,甄子丹因名誉被侵权委托何培华博士作为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法院于2015年最终认定被告侵害甄子丹名誉成立,判决被告向甄子丹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此案被中国法院网、新华网、腾讯网、凤凰网等众多媒体争相报道。

何培华博士以精湛的专业技能、娴熟的外语和丰富的诉讼经验赢得了国内外同行的赞誉和尊重。何培华博士在做好律师本职工作外,还担任了广东省人大委员会立法顾问、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第七届和第八届WTO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兼职导师、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和讲座教授、暨南大学法律研究生导师、《民商法律评论》执行主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广东省法学会理事、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十六届亚运会组委会律师顾问团成员、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一批入库法律专家等等。2010年,何培华博士还在律师界的金像奖——年度十大精英律师颁奖大会上被评为年度国际贸易精英律师。

何培华博士无疑是一个勇于挑战、善于思考的人。作为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的领军人物,他把律师作为终身事业。他认为,一名成功的律师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做到既“精”又“博”,不但要精通自己专长的领域,还要对其他领域的法律部门也有所研究。正因如此,何培华博士坚持不断学习。何培华博士曾做过下乡知青,1978年恢复高考后考上大学,而后成为一名英语老师,1985年,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1987年毕业后又考入该校研究生院,师从中国法学泰斗江平教授,并于198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89年取得民商法硕士学位。2000年至2002年期间,何培华博士先后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主要从事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外资并购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研究;到美国戴维斯加州大学攻读国际商法硕士学位课程。2002年,何培华博士回国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仍然师从江平教授,于2005年获得民商法学博士学位。在执业实践的同时,何培华律师不忘丰富理论知识,经常参加研讨会研究探讨法律问题,笔耕不辍,多年来参与编写了《中国涉外经济法》和《新合同法原理与适用全书》,主编了《房地产》、《民商法律评论》等书,并在《中国国际经济法论丛》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何培华博士认为一名成功的律师还要有良知和信仰,遵守律师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同时还必须敬业、乐业,认真负责,做一个问题的终结者而非麻烦的制造者。持正义之利剑,做合格法律人。在何培华律师的带领下,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推崇法律以人为本,秉承刚正不阿的精神,立足广东,面向全球,竭诚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正因如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连续三年被权威法律杂志TheAsiaPacificLegal500评为亚太地区法律服务企业500强之一。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将一如既往,以涉外法律业务为特色,在专业化的前提下做强做大,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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