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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关键在于提高律师素质

2022-02-15 23:26:02 任向东律师 进入主页

导语:近30年的执业律师、15年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经历告诉我,把控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的关键就在于提高律师素质,特别是主任律师的素质。所谓律师的素质,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具有的理论水平、思想修养、业务能力和专门技巧。律师要办理法律事务,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而且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业务对律师的素质要求有所不同,但是律师的基本素质一般而言包括职业道德素质和律师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各行各业的人们在从事自己的业务活动中所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律师的业务素质主要是指律师对与业务有关的知识加以综合运用的能力。律师是法律专家,肩负着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崇高使命,因此,其还应当具备反映了国家和社会对律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因而论及律师素质不能脱离开一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和具体国情。那就是律师的基本素质包括律师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业得到恢复和长足的发展,这一“头戴荆棘王冠,手持正义宝剑”的法律卫士,逐渐走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法律服务的范围也由普通的诉讼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各个领域,律师对社会的作用举足轻重,已经为其他任何行业不可代替,也成为公众心目中的金领职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理念不断完善,已经形成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律师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但对律师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之而来的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也愈来愈大,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防控已经刻不容缓。我认为:防控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关键在于提高律师素质,不注重相应的素质培养必然会带来执业上的风险。


一、律师必须具备优秀的政治素质


律师事务所是以执业律师为主体而组成的,因此律师的整体政治素质决定律师事务所的政治素质。司法部多次行文要求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党支部,加强律所基础组织建设,以此来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但是,建立基层党组织只是形式,更需要的是提升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各种保障。如果缺乏对律师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缺乏将律师思想高度统一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具体举措,长此下去不可避免地会让少数律师滋生无拘无束、信马由缰的执业习惯,给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整个行业带来无法估量的不良影响。目前,在全国律师界已经出现了不少这样的现象,已经给律师界带来了极大的形象损失,也已经断送了不少律师前程(由于律师界普遍知道的原因,这里就不再举例)。

因此,加强律师、特别是主任律师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律师政治素质刻不容缓。


(一)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提高律师政治素质的组织保障


经过司法部的多年要求,各律师事务所符合党组织建立条件的都基本建立,不符合条件的也大多数建立了联合党支部,为完善党组织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党组织不能够有效开展工作的应该是普遍现象。整治有名无实、徒有虚名的工作作风是各级党委抓好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关键所在。联合党支部起了多少作用,无党员律师事务所政治思想工作由谁来做,这些问题都令人深思。从组织建设的角度来讲,我们应该考虑实行政治指导员委派制度的建立,应该考虑党小组的建立,更应该考虑成立必要的司法局党组(律师协会党委)对党支部书记(含支部成员)、政治指导员的考评和奖惩组织和制度保障。只有完善组织建设,才能保障律师事务所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不断提高全体律师及辅助人员的政治素质。


(二)完善基层组织制度是提高律师政治素质的制度保障


有组织必须要有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要建立必要的组织工作保障机制,组织工作落实制度,组织工作检查制度,必须建立律师经常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学习制度,要让每位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其他工作人员自己把握住什么事必须做,什么事可做,什么事禁止做;什么话必须说,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禁止说。要让每位律师知道自己负有的不仅仅是职业责任,更要明白自己所负有的政治使命。要让律师牢记自己作为法律专家,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神,是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推动者,更是依法治国的实践者。只有这样,才能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有效开展,只有这样,律师事务所的整体政治素质才会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的执业风险才会得到有效防控。


二、律师应该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


防控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必须提高律师的道德素质。在律师的整体素质中,德是灵魂,有德无才可能会误事,但有才无德一定会坏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下,一切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等事务都必须在法律和道德的规范中进行。《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因此,优良的职业道德,高尚的情操是律师职业的根本。


(一)忠实于法律 忠实于事实


事实和法律是法制的灵魂,律师执行职务的过程就是将国家法律运用于具体事实的过程,律师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了解事情真相,运用法律,解决纠纷,维护法律的威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应在自己的心中树立起敬重法律、尊重事实,厉行法治的职业信念,敢于同一切践踏法律和社会正义的邪恶势力抗争,不为私心所左右,不为私情所动摇,不要为谋取不正当的胜诉目的而弄虚作假,歪曲法律和事实。律师捍卫真理,刚直不阿,不畏强暴,不惧权贵,敢于排除各种非法干扰,勇敢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二)敬业勤勉 恪尽职守


《律师法》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职业对于实现基本人权和社会正义,对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保证司法质量负有特殊的使命。同时律师又不同于法官,检察官,执业中不直接代表国家利益,而是在当事人对其进行委托、授权的前提之下,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律师是社会生活和法律的桥梁,当事人求助于律师是出于对律师人品、业务水平的信任,律师一旦接受了委托就有了一份责任,就应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勤奋工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主动积极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以高质量的服务回报社会和回报委托人。


(三)廉洁奉公 修德养性


律师是在国家法律规范下自由地依法工作,国家较少干预律师的职业活动。基于这种独立性自治性,必然对律师有自律性要求。律师行业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一个特殊的窗口行业,律师的理想、信念、气度、行为融于法律服务过程中,同时也渗透在律师的一般社会行为中,展现在公众面前,自觉不自觉都会给人们带来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对社会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因此律师不仅是法律卫士,也应该是道德的榜样。作为律师必须加强自我道德修养,弘扬(原文获取)中国传统美德和现代道德文明,不断提升自己道德素养。在社会活动中,爱惜律师职业声誉,处处用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使公众在律师的职业形象中感受到人格的魅力、道德的魅力。同时也使自己成为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楷模,赢得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信任。


(四)谦虚助人 诚信为本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各项业务话动的开展往往与社会各界交往广泛,这就要求律师必须做到诚信为本,摆正自己在社交中的地位,注意处处谦虚谨慎,乐于助人,既不自卑自贱,也不傲视人间。对来访客、当事人要诚实守信,使人感到亲近可靠,这样才能体现律师思想上的高、大、上。在处理和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关系上,也应时刻注意举止言谈,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讲道理。对待同行应相互尊重,公平竞争,合作共赢,努力共同提高执业水平,推进律师事业不断发展,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多做贡献。这就是律师的道德素质。律师在现阶段,律师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不仅对律师业务素质的要求越来越专,对律师的道德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各级律师协会不仅要抓律师的业务学习,更要对律师进行行之有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律师道德素质的提高将有利于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的明显改善。


三、律师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


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需要律师具备各方面专业业务知识,律师的业务素质是指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基础和条件。作为一名律师,除应具备律师职业所要求达到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之外,还应当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只有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才能在执业活动中避免因业务知识和技巧不到位给律师事务所带来执业风险。律师的业务素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知识应用自如


1、把握法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是每个律师都必须熟练掌握并加以运用的。基本的法学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等基础知识。只有掌握了法学的基础知识,才能在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准确地认定事实;正确地运用法律。对于实践中出现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律师应当按照法学理论和有关政策的精神加以处理。


2、把握法律规范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范围越来越宽,律师的专业分工也越来越细,律师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仅要有一定的广度,而且还要具有相当的深度,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3、把握专业领域知识


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一般可以称职地处理某法律事务。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需要在特定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通过必要的研究,使得一个律师能够在一个全新的领域中提供充分的代理服务。我主张律师的专业化执业,让每个律师都成为专家,但是我不赞成作为一个律师就只会做一个专业,其他专业不懂不会做,特别是年轻律师、新律师。好律师应该是各项业务样样精通,只是在某个业务领域更有专研。


4、把握适时合作共赢


执业律师通过与在相关领域已经能够提供称职代理的律师合作,既能提供称职的代理,也能实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在紧急情况下,如果是求救咨询于其他律师或与之合作是不可行的,律师可以为某项该律师并不具备通常需要技能的事务提供建议和帮助。然而,即使在紧急情况下,该帮助也应当局限于合理必要的范围内,因为紧急情况下不经完善考虑的行动将可能危害委托人的利益。

为了保持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律师应当参加继续研究和教育。司法部《关于严格执行〈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中规定,要建立健全律师业务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要继续抓好律师业务培训工作,逐步健全律师继续教育制度,完善年度业务培训制度。每年度律师必须接受一定课时的业务培训,不参加者予以缓期注册或不注册。要鼓励、推动律师参加各种学历教育、进修活动。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广播函授等阵地,开展律师业务培训。要广泛开展律师业务研讨、经验交流活动,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要组织律师赴外培训,培养一批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层次律师人才。要开展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新兴业务领域的培训。

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健全重大案件研究讨论制度、业务交流制度、学帮带制度,并建立律师培训基金。总之,继续研究和教育有助于律师随时掌握和更新知识,增强法律服务的本领。


(二)具有较强的能力素质


1、提高外语水平,掌握丰富的经济和科技知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律师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越来越需要懂法律、懂外语、懂经济、懂科技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因此,律师除了要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外,需要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对于经济和科技知识也要有所了解。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事务越来越多地受到法律的调整,如果律师不具备一定的经济知识,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是很难的。当然,这并不是要求律师必须成为经济学方面的专家。对于特定的案件,律师应当虚心求教于有关的专家、学者。但律师掌握基本的经济知识对于律师开拓业务的范围,增强竞争能力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2、律师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语言是人类表达思想的工具之一,律师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始终离不开与他人的语言交流。善辩的口才是律师必备的一个条件。无论是法律咨询、参加谈判,还是出庭进行诉讼、仲裁,都需要律师进行充分的说理和严谨的表达。如果律师掌握了相应的法学知识和案件的事实,却无法准确、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出来,无疑会大大削弱说理的效果。能辩而不善辩,不仅对当事人是悲剧,对律师来讲更是悲剧。善辩的口才对于提高律师的工作技巧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实现律师职责的重要手段。

3、有缜密的逻辑思维和灵活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是指 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反应对案件的认识能力。它同形象思维不同,逻辑思维能力是指科学的抽象,揭示事件的本质,表述认识案件的结果。

在律师职业过程中,接触的案件决不是现成的案件,案件的情况复杂多样,涉及的材料往往也比较多。这就要求律师对情况加以具体分析、判断、推理,然后加以综合,最后得出结论。总之,律师必须具有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缜密的逻辑思维可以使律师头脑清醒,条理分析,目光敏锐,善于抓住事物的核心和本质。律师只有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科学的工作方法,才能自如地运用国家的法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应变能力,是指适应事态变化的临时处置能力。律师工作的对象,或是错综复杂而多变的“事”,或是复杂而能变的“人”。律师的活动不可避免地涉及种种变化着的事物,这就要求律师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通常情况下,律师的应变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控场能力、对答能力、判断能力和补救能力。提高应变能力的关键在于对法律、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以及对事物真相的掌握。律师在业务活动中,如果没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应当具备的法律知识,对案情了解、认识得不深不透,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势必会束手无策。因此,作为一名律师,只有具备灵活的应变能力,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律师要有一定的文学修养。律师的大量工作都是案牍工作。无论是作为辩护人还是代理人,无论是诉讼业务还是非诉讼业务,律师的工作都要涉及到各种法律文书,而这些法律文书都要求达到准确、精练、严谨的标准。因此,律师必须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自己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这不仅有助于律师自己制作的法律文件条理清晰,文字流畅,观点明确,论证有力,而且有利于律师了解社会生活和时代背景,增强律师对法律问题的感悟力。如果律师没有一定的文学修养,是难以胜任纷繁复杂的律师工作的。

5、良好的公关和人际交往能力。人际关系是一种信息和对象相互作用的过程,是最基本而又最复杂的社会关系,也是人们联络感情的纽带。在现代社会,善于交往是一个人的财富。律师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中,要参与企业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在不同的利益主体中进行斡旋调解等等。律师的业务活动几乎囊括了社会各行各业的各个领域,涉及社会各个层次、不同性格、不同品位、不同素质的人。如果人际关系处理得当,当事人就愿意找他排扰解难,政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也乐于听取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律师在交往中,容易吸收各种社会能量,掌握各种信息,能认识诸多朋友从而使自己的社会活动范围更加宽广,基础更深厚,这样就有利于业务的拓展。因此,律师要充分认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人际关系的价值观,加强个人修养,优化个人形象,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

6、健康的心理素质。律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其对象是形形色色的人和错综复杂的事。既要在调查取证时细致人微地寻找线索,又要在庄严的法庭上慷慨陈词,还要在谈判桌上与各种对手针锋相对,这必然使律师心理上承受很大的压力。如果在代理活动中出现心理失误,就会违背法律与事实,导致法律天平倾斜的不良后果。战胜心理弱点,强化心理素质的锻炼,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以理智统帅感情,以法律规范行为,尽力做到自信但不自负,自谦但不自卑,自尊但不自赏,自爱但不自骄,自强但不自傲,这样才能挑起肩负的重任。

综上所述,律师的优良素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长期的执业实践中锻炼而成的。中国律师应顺应历史潮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的提高肩负历史使命。律师也要自觉加强理论修养和实践磨砺,把自己塑造成为适应时代发展所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控律师事务所整体的执业风险,才能把律师队伍打造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的栋梁之才,人民群众可靠的法律保护神,使得律师以优良的综合素质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