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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爷爷推下河,是遗弃罪还是故意杀人?

2019-03-21 20:34:59 车行义律师

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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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是有什么区别

车行义律师解答: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车行义律师补充:

近日,广受关注的南京江宁无名女童尸体案告破。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经审查,女童的爷爷和父亲供述了因女童脑瘫,于6月23日晚将其推入句容河中致其溺亡的犯罪事实。女孩的爷爷是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车律师结语:此外,故意杀人罪是对死亡的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致人死亡罪则对结果的发生持否定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