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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访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卢云主任

2021-04-20 17:56:27 卢云律师 中国法律年鉴 进入主页

编者按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有这样一家律师事务所,其所成立于2001年,在此需要特别提及的是,该所在创建的同时即同步建立了独立的党支部。回顾往昔,该所已走过了20年的风雨历程,而这家律师事务所和她的领头人也同样成为业界的佼佼者和行业的领先者。据悉,这家律师事务所自创立至今始终保持着乌兰察布市律师事务所的最大规模和不断壮大的势头,这家律所的名字就是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她的领头人就是集诸多荣誉于一身的卢云主任。作为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的领头人,卢云主任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一直以一个党员律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律师执业纪律,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当做自己一生的追求。

伴随国家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在卢云主任的带领下栉风沐雨、砥砺前行,已发展成为社会公众和委托人值得信赖的律师事务所,且还被业界誉为“内蒙古中部律师行业一颗璀璨的明珠”。

今天就让我们走进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走近卢云主任。

与法结缘,砥砺前行

卢云主任与律师结缘,是在人生节点上作出的一种选择,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的偶然性。过了2021年的生日,卢云主任就要满67周岁了。在年轻时,他有过很多的职业理想,有过很多的生活憧憬和梦想,但是没听说过律师这个职业,也从来没想过要从事律师职业。卢云主任与法律学科的结缘和法律知识的启蒙,开始于1990年至1992年间,期间,他参加中华律师函授中心的学习,并参加内蒙古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考试。当时他通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学习,已经取得了语文类的大专学历,并正在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本科学历。学习法律课程的动力是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彼时他并没有想到要成为一名执业律师。法律学科的学业完成后,卢云主任顺势参加了1992年的第四届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顺利通过考试后,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1993年4月,恰逢当时的乌兰察布盟司法处正在筹备乌兰察布盟经济律师事务所,他也就顺势注册成为乌兰察布盟经济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兼职律师。1997年的岁末年初,卢云主任处在了人生道路的十字路口,当时,他被任命为一家国有中型企业的厂党委委员、第一副厂长已经接近两年。尽管他对事业无限忠诚,尽管他不计个人得失,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尽管他不断地和职工谈心交心,深入困难家庭访贫问苦,很快得到了全厂1000多名职工当中的大多数职工和家属的信任,尽管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企业起死回生、重振雄风有过种种的探索和尝试,但终究未能力挽狂澜,未能扭转企业破产和关门走人的命运。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他又一次面临职业和前途的选择。最终,他毅然决然地辞去公职,选择了职业律师的生涯。

对话卢云主任

身经百战,攻坚克难

编者:我们也了解到您执业以来致力于民商事诉讼、仲裁代理、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并且有深入地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您认为处理这类案件的难点是什么?当时您是怎么考虑的?是否遇到过帮助您、指点您的贵人,您可以讲一下您想感谢的人。

卢云主任:我们在五线城市执业,作为被法律服务需求群体寄予厚望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我们必须回应服务单位和社会群体多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因此,专业面不能过窄。我们律所业务涵盖面相对较宽,但主要业务是诉讼业务。就我个人而言,早年的业务主要以普通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为主,近年来,主要业务重心在刑事辩护方面,同时也在一些具有挑战性的,较为疑难复杂的商事诉讼案件和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代理方面下了比较大的功夫。我曾经代理过一些仲裁案件,同时也担任过仲裁员,但是仲裁案件办理的其实并不多。我喜欢富有挑战性的、有一定难度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的案件,不喜欢千篇一律的、机械操作的类型化案件。疑难复杂案件难就难在所包含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如果没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社会生活和法律工作的实践经验,很容易产生误判。我个人认为,律师身经百战,能够攻克一个又一个的难题,不断攀登事业的高峰,一是要有坚定的法治信仰,有敢于坚持真理的勇气;二是需要终身学习,顽强进取,永远不固步自封。尽管年纪已经不小,但我不放弃职业生涯中的任何一次学习提升的机会。从2010年起,我连续10余年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刑辩论坛暨刑事辩护高峰会,并多次参加民商法论坛。2016年以来,还多次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的各种专题业务培训和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学习,多次参加刘桂明先生主办的“桂客年会”和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举办的“尚权刑辩论坛”等等,全国政府法律服务联盟每年举办的政府法律服务研讨会,基本上都没有缺席。通过踊跃参与上述专业培训和业内业务交流活动,使我不断的接触到业内新的理念和思想火花的激荡,使自己保持思想观念不陈旧,不断增强自己的业务积淀。我没有什么靠山和后台,打拼到现在全靠坚强的意志力。

追求卓越,风雨兼程

编者:您执业20多年以来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办案技巧,司法实践经验丰富,优秀事迹被多家杂志报刊发表,获得诸多荣誉。您认为自己有哪些过人之处?回顾之前走过的路,您对律师行业最深刻地感受是什么?

卢云主任:执业28年和建所20年,我和我的律所风雨兼程一路走来,工作业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也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但是距离新时代党和国家对律师行业的要求,距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分层次、高水准的法律服务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律师行业人才济济,藏龙卧虎,可以作为我们学习榜样的优秀律所和律师很多,我们说不上有过人之处。我们之所以能够得到委托人的信赖和在社会上建立信誉,是因为我们认真对待委托人的每一次委托,把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我们不懈的追求,在执业活动中不断进取,追求卓越。

弘扬法治,坚守信仰

编者:您和同声律师团队为民争权维权,大爱为公,这种匠人精神受到社会各界的盛赞和肯定,同声律所的管理模式和执业理念是什么?同声律师团队在您的带领下,创造出了辉煌成就。您对这个团队建设有什么目标和愿景?

卢云主任:同声律所在建所时,所确立的奋斗目标就是在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的历史进程中,同步实现中国律师自身有尊严的执业和团队成员幸福美好的人生。同声所的管理主要是用共同的执业理想和律所文化凝聚人心,形成甘于奉献和为捍卫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共同价值观,并用共同的价值观和执业理念来指引和规范全体成员的行为,基本上没有强硬的僵化管理。我们的执业理念就是坚守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框架下勤勉执业,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精细化的法律服务,铁肩担道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法律底线,保障基本人权;以自己的执业活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促进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严格执行和在司法程序中的正确适用。我们努力创建的律所文化和律所精神就是坚定的法治信仰、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顽强坚毅的工作作风、高度凝聚的集体观念、诚信执业的自觉意识、坚持真理的品格与勇气。

良法善治,任重道远

编者:律师是奋战在法律服务前沿的战士,这种角色定位使得律师只能在现成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执业,这个框架肯定有它一定的局限性,对于这一点您有何感触?

卢云主任: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律师制度决定了中国律师只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框架下从事律师执业。中国律师必须服从共产党的领导,捍卫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而不能冲击和破坏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这是一个必须坚守的原则。但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健全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律师执业活动中,确实会遇到有时无法可依,有时现行法律规范不够尽善尽美的情形。良法善治是法治健全和完善的航标,也是我们追求的全面依法治国的终极目标。参与各层级的立法,为推进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作出应有的贡献,中国律师同样任重道远。

捍卫正义,推进法治

编者:您曾在国企担任过管理岗位,后从事律师工作并创办律所,经历过不同的职业和工作岗位,您认为岗位职责和思维方式有什么变化?您认为律师在社会中和司法系统中是什么样的角色?律师在与公检法的对比中地位如何?律师职业给您的生活带来了哪些改变或者影响?您是如何看待这些改变的?

卢云主任:我确实有过多种行业的工作经历,在不同的职业岗位上有过摸爬滚打的历练,各个行业的从业人员都有自己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职业个性。工业企业的员工相对比较单纯朴实,服从性强,容易通过规章制度的约束统一号令实现管理目标,律师群体思想活跃,个性化思维更为突显,更需要用共同的执业理念、职业价值观来凝聚人心、形成合力。我在2017年11月刊行的《中国报道——开局新时代特刊》上曾经发表过一篇题为《律师概念界定、职业属性和律所机构定位之我见——兼论律师法的修改》的文章,对律师概念的定义、职业定位、职业属性与律师事务所的机构定性、职能定位等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按照我的理解,律师的定义和职业定位应该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在律师执业或工作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以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经验为中国法治服务,为社会或隶属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律师队伍是一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这是对律师队伍的政治评价和政治定位。关于律师的职业定位和社会定位,按照我的理解,首先,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不可或缺的成员;其次,律师是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再次,律师是以实现权利制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使命的职业人员。律师与公检法人员同为职业共同体的理念提出已经多年,但至今仍未落到实处,在公检法人员的内心深处,并未真正得到认同。有时,甚至有渐行渐远的趋势,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并解决。

肩负责任,奋发有为

编者: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已有40余年,可否以您的亲身经历谈谈我国律师行业的新变化?在您看来律师尤其是在法治中国建设的环境下是一份怎样的职业?您对律师的职责定位和人生价值是怎样理解和把握的?

卢云主任: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确实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律师执业机构从纯粹附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部门,发展为充满生机与活力,蕴藏着无限创造力的律师自主执业机构。律师队伍由当初的几百人发展到如今的近60万人。律师业务也由单纯的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发展到覆盖社会生活和社会治理、国家管理的各个领域。但是在我看来,律师行业还是一个弱势行业,这主要的不是人数多少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话语权很小,这与“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的政治定位是不相适应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构想,但很多地方在具体实施中流于形式。第二,律师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律师行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较少受到关注与重视。社会上普遍认为律师行业是高收入阶层,生活无忧,实际上并不尽然,律师的职业保障、社会保险等一系列关系到全行业可持续发展等重要问题,都需要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在很多时候,律师行业甚至置身于社会保障体制之外。近年来,司法行政机关赋予律师行业越来越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但对律师行业自身的生存条件和发展环境却往往关注不够。通过深化律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当让广大律师有更多的获得感,让律师行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总体而言,律师事业有无限发展的前景,律师职业神圣而光荣。我希望,所有的律师行业从业人员,都应当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职业使命任重而道远,都应当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自豪感,创新发展,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新征程中奋发有为,有所作为。

担当使命,荣誉等身

编者:在您经手的案件中,有哪些给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或者对推动中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您作为一名资深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有什么经验或者心得体会?您一路走来获得了无数赞誉,面对这些荣誉和好评,您有什么感想?

卢云主任:从业28年来,我承办和经历过许许多多光怪陆离、错综复杂或惊心动魄的案件,在执业生涯中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挑战,近年来给我印象最深刻,也最有成就感的案件:一是为山西农民周东伟被指控犯聚众斗殴罪成功作无罪辩护案;二是成功代理民营企业经营者吴佃宏与XX实业集团公司和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股东代表诉讼案。通过对周东伟被宣告无罪案的办理,我深切感受到刑辩律师责任的重大与使命的光荣。此案的办理,也突出体现了同声律师铁肩担道义的执业使命感和坚定的法治信仰以及敢于坚持真理的品格、顽强坚毅的工作作风。通过艰辛的努力为当事人洗清了不白之冤,在当事人和广大群众中牢固树立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仰。通过成功代理民营企业经营者吴佃宏与XX实业集团公司和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某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股东代表诉讼案,同声律师团队以自己的专业积淀和实力为委托人赢得了诉讼,也为维护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们以坚持真理的品格与勇气,履行律师的执业责任与担当,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而且收获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履职尽责,贡献才智

编者:“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您是如何看待我国的法治现状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您认为律师行业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积极履职尽责,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对那些正在学习法律和即将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们有什么建议?

卢云主任: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德高望重的法学泰斗江平先生曾提出“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深刻阐述了律师兴衰与国家法治兴衰的关系以及法治兴衰与国家兴衰的关系。江平先生的观点与习近平总书记的论断一脉相承。我们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律师行业任重道远,在宏观方面,要为“十四五”时期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为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发挥律师队伍的独特作用,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在微观方面,我们要继续铁肩担道义,在具体的律师执业活动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分辨是非曲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法律底线,保障基本人权。我对于正在学习法律专业的莘莘学子和即将从事律师职业的青年朋友的希望是:既然我们与法律职业有缘,我们就要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一神圣的事业中,终身为法治的完善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奋斗。

正确引导,尽职尽责

编者: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一个案件的审理往往会受到来自媒体、社会的关注,有时候对案件本身也会存在一定的反作用,您是如何看待大众媒体对案件的影响的?

卢云主任:媒体和社会对具体案件越来越给予更多地关注,是互联网等传播手段迅猛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不同的媒体和不同的社会群体对具体案件的关注点不同,信息采集者和发布者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程度、认识深度和客观性立场有差异,对法律理解的正确与否有所不同,所以媒体对于具体案件的报道和所发表的观点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所产生的作用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但整体来说,媒体对具体案件的关注有利于对司法活动形成社会监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对于一些产生负面作用的媒体报道,我们应当通过正面的司法评论和舆论发声,来引导舆论,而不应当简单的禁止媒体对具体案件的介入,堵塞舆论监督。我们应当相信,我们的主流媒体是党领导的媒体。

勠力同心,抗击疫情

编者:2020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对于这场天降的危机(疫情),您和同声律师团队是如何应对的?您认为疫情对律师行业有哪些影响?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该如何应对呢?

卢云主任:已经过去的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们律所党支部紧跟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一腔热血支援武汉前线抗疫斗争,周密安排落实本所的防护措施,积极参与社区的联防联控。我本人带头,在第一时间发起支援前线抗疫的募捐活动,律所合伙人、共产党员和全体同仁热烈响应,慷慨解囊,积极支援武汉前线抗疫,律所全体成员29人,包括兼职人员在内,无一例外参与了捐款活动。在中共中央组织部正式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自愿捐款指导服务工作,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带头捐款之后,我本人再次带头捐款,党支部成员和全体党员再次解囊,以实际行动表达律师行业对支援武汉前线抗疫的心意,在律师行业发挥了先锋表率作用。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对律师业务活动和履行法律服务职能统筹安排,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两不误。同声律所先后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和司法部评为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先进集体。

凝聚共识,德润民心

编者:2021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正式实施,《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等将被替代,这对我国的司法体系会有什么的影响?对我们的经济生活会有怎样的影响?对我国现有的经济实体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可否谈谈您的观点?

卢云主任:《民法典》的诞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民法典》的颁布施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战略决策的伟大成果,承载着几代中国人的期盼,凝聚着几代法律人的心血,是展示改革成果,昭示法治文明的丰碑;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人民权益的宣言;是彰显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是统一法律适用、强化司法公信的宝典。《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原有的《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单行法律都将被统一的《民法典》所替代。《民法典》是在既有民事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体系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整合与编纂,并非另起炉灶重新立法。因此,《民法典》与原有民法规范存在承接性,同时《民法典》又彰显时代精神,制定了许多新的规则。《民法典》的贯彻施行,将会对社会生活、经济秩序和国家治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编者:工作之余,您还有哪些爱好?是否受职业的影响?您对您个人最近三到五年有什么目标规划?

卢云主任:很不好意思,我个人性格比较刻板,除了工作和学习很难找到什么特殊的爱好。但我热爱生活,我对所有与我相遇,有缘共同谋事的人都抱以真情。说到目标规划,我已经是接近70岁的人了,很难再有个人的宏图大业,但有一点我始终坚守: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我唯一的心愿就是通过与律所同仁的共同奋斗,使我亲手创办的同声律所更有社会影响力,专业化程度和业务水准能够得到更迅速地提升,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后记

是啊!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卢云主任用如此简短而有力的语言给自己的执业生涯做了最好的定位和诠释,作为他那个年代走过来的老一代法律人,他们为中国的法治建设铺路架桥,为民族的复兴之路添砖加瓦,他们才是这个时代最可爱的人!他们才是新时代的楷模和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