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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执法律,仗剑天涯——访北京安科律师事务所申昀辉律师

2019-10-15 09:26:05 申昀辉律师 中国当代优秀律师 进入主页

编者按

认识申昀辉律师,还要从一篇文章说起。2007年某月,网上一篇标题为“幼小生命身后的是与非——女童谢某三周年祭”引起了笔者注意。为何一位执业律师要为一个已经逝去三年的女童发祭文?经笔者深入阅读和了解才得知,原来这是一起关系到生命权利的角逐;是一起以律师一己之力大胆揭露人祸案、关系案以维护弱者生命权益、捍卫法律尊严的案件。可以说,申昀辉律师的整个代理过程就是在大胆地揭露“关系”:该案始发于2004年4月13日,这日6岁女童谢某上学后被犯罪分子张某带走,并推入河中溺水身亡。死者家属与学校就“校外被人带走发生事故是否属于赔偿范围”及其他细节展开激烈角力,经一审、二审三年艰难维权均未果。直到2007年,死者家属辗转找到已经在北京执业的申昀辉律师,希望他能帮一帮同乡百姓。后申昀辉律师作为受害方申请再审之委托代理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了解。针对原二审法院支持“谢某系在上学途中被害,不在上诉人(校方)应当履行的教育、管理、保护法定义务的范围之内,因而对被上诉人(学生家长)之女谢某的死亡后果,上诉人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他引证案件材料列举出“清楚的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条文逐字逐句表述,给予了有力地反驳。期间,申昀辉律师还发现原二审错判是校方串联教育系统省市县三级13名人大代表联名要求人大常委会不当干预造成的,即义愤填膺地撰写了我们开篇所提的“幼小生命身后的是与非——女童谢某三周年祭”一文并发于网络,揭露“离奇判决背后”的人祸因素。最终,在申昀辉律师有理有据的抗辩下,对这起人祸案、关系案的大胆揭露下,此案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令重审。谢某溺亡7年后,2011年4月29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死者谢某家属获得经济上的最大赔偿。

作为法律媒体人,一直也关注着此案,关注着申昀辉律师手执法律、仗剑天涯之路。经数度邀约,今日终获采访。

申昀辉 律师

1966年10月出生,湖南衡阳人,经济法学本科,刑法学(在职)硕士。1991年4月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993年10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1994年4月取得律师资格证,1993年8月调入湖南蒸阳律师事务所(原衡阳县第二律师事务所)工作,之后任专职律师,1999年5月调入湖南远航律师事务所(原衡阳市第三律师事务所),2000年元月联合他人发起成立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2002年8月置身北京开拓律师业务市场,2003年正式到北京执业。2008年被推选为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为北京安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印象

媒体这样评价他:申昀辉律师思想活跃,表现沉稳,责任心强。不论时间推移还是法治环境变化,他坚守本色,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态度从未偏移。不仅睿智地承办了大量有质量、有层次、耐寻味的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以特有的执着与负责态度,在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中发挥着律师的积极作用,树立起了“真正律师”的形象,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好评。

“坚守法律,依法维权,做一名‘真正的律师’,这是律师的最基本原则。”面对笔者盛赞,申昀辉律师道。眼前的申昀辉律师如同某大学的一位老师,不事张扬、性格内敛,而言谈举止间又尽显着侠义之心。正如上文所言,笔者以为,申昀辉律师更是一位敢于和任何非法行为、任何恶势力做斗争的律界斗士,低调却又不失高傲。法律职业近三十载,人虽已至天命之年,而他的锐度与锐气不减当年。或许,这正是湘楚儿女共有的气质和精神,出身湖南衡阳的申昀辉天不怕地不怕,敢想敢干敢做敢当,敢为天下先,永不屈服,心忧天下。我们从其人生履历和他那最美丽的语言(案件)中即可见一斑。

永不屈服的申昀辉律师

敢想敢干敢做敢当,敢为天下先;永不屈服,心忧天下的精神和情怀,几千年来滋养着无数湘楚儿女。申昀辉律师即是其中的一名杰出代表。

申昀辉律师总认为自己的工作很顺利。究其实,他的工作经历一开始就不乏传奇。

1991年初,湖南衡阳地区组织乡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招考。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申昀辉那时正好在家养病,一边上山下地干点农活一边自学法律,即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参加了乡镇摸底考试,不料考试成绩竟然垫底。虽然是一个没有任何人脉关系的农民子弟,申昀辉却深信自己不止这点垫底的本事,他干脆到市司法局“鸣冤”。对申昀辉自学法律的情况早已了如指掌的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当即通知他直接参加全市统考。这一考,成绩就不用说了,竟至于让市司法局领导直接跑到当地“要人”:“申昀辉这个人,你们衡阳县如果不需要,那么他就到市里去工作了”。县司法局领导立即表态:“申昀辉如果是个人才,那他首先是我们衡阳县的人才,应先在我们县工作,我们衡阳县各法律服务所正在用人之际,如果以后工作出色,市里要调走,那我们不阻拦……”乡镇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马上做出类似表态,确定接收申昀辉到当地法律服务所工作。求学坎坷但永不屈服的申昀辉靠自己扼住了命运的咽喉,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个法律工作者的工作岗位,从此走上了护法维权之路,并且一上岗就成为全县法律服务工作骨干。第二年,市司法局组织全市乡镇法律工作者到他所在的法律服务所召开现场会,充分肯定该所人员素质高,业务开展得好,成立仅一年,就有了专用的办公楼房和交通工具,在当时就已经达到了湖南省一级法律服务所的标准。

1993年的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时间安排在国庆节期间。8月的一天,正在备考的申昀辉突然接到县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亲自打来的电话,问他“为什么还不到县里来上班?”申昀辉觉得很意外,因为自己确实还没有接到过相关通知。原来是县里要组建第二律师事务所,县司法局党组早已经决定调他到局里工作。申昀辉虽觉得有些出人意料,但细想也在情理之中,随即欣然前往。当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他也顺利通过了。申昀辉的名字在当地开始逐渐被人们所熟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负责的态度,也使他收获了成就和荣誉。

1999年5月,在衡阳县工作了八年的申昀辉被调到市里工作。这一时期,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全面铺开,湖南省各地律师事务所也开始脱钩改制。申昀辉率先辞职,于2000年元旦节发起成立了衡阳市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2002年,申昀辉萌生了到更大的舞台去开创自己的律师人生的想法,遂决定北上京城。时至今日,申昀辉律师在京城执业已经15个春秋,成为律师事务所的核心合伙人、业务负责人。“浩然正气,卓伟之才”,这也正是申昀辉律师数十年法律人生的坚持和坚守。

白面书生千里解救被拐卖少女

提起申昀辉律师的声名鹊起,我们还要从他1992年7月份办理的一起案件说起:一个小女孩儿随父亲在外地打工期间被人拐卖到河北沧县,因一直想要逃跑还被打断了腿。自认为逃跑无望的小女孩儿装作想留下来好好过日子的样子,在对方放松了警惕后偷偷给家人写了一封信,并写明了自己所在地址。家人赶紧报案,但当地公安机关说正在开会,不能马上安排人手,女孩儿父亲就哭着来到了申昀辉工作的法律服务所寻求帮助。在听完孩子父亲的哭诉后,申昀辉与同事经过研究,决定一起陪同孩子父亲前往河北沧县,哪怕是刀山火海也要走一趟。带上衡阳县司法局开给沧县公安局的介绍信,申昀辉即与一位同事一路忐忑,开始了千里解救之旅。从湖南衡阳坐火车19个小时一路站票站到石家庄,出了火车站坐上出租车直奔沧县。出租车正好经过河北省公安厅。申昀辉他们其实一直担心万一沧县公安局配合不力,凭自己两个年轻的法律工作者,解救成功的可能性不大,这时看到河北省公安厅的大牌子,心里一亮,一下子有了主意。两人一会意,立即下车走进了河北省公安厅,递交了衡阳县司法局的介绍信并说明来意。公安厅专门负责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一位女处长很是惊讶地道:“你们两个白面书生来做这样的工作,我一定要配合你们把这个事情做好。”那位处长给他们开了一张河北省公安厅的介绍信,告诉他们直接去沧州市公安局刑警队,同时还特意给沧州市公安局打了电话说明原委。来到沧州市公安局,该局刑警支队队长在介绍信后附言,又电话联系了沧县公安局,告诉他们直接去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沧县公安局早已配备四名刑警和一辆警车,当地派出所两名民警一同参与解救行动,一行人冒雨前往某村。

一进村,小女孩儿的父亲就看到了自己的女儿。申昀辉不容他们耽搁,即与同事把父女两人护上了警车。公安人员到该家住户内查看,没有发现其他人在家,一行人即驱车出村。但刚一出村,车后黑压压一群拿着锄头、棍棒的村民就追了上来。更意外的是,由于雨后道路泥泞,车轮打滑,警车滑进了路旁的水渠。很快,警车被村民团团围住。公安干警都下车去做劝解和疏导工作了。刚被救出来的女孩和她父亲吓得不轻。申昀辉一边嘱咐他们坐在车上不要下去,一边与同事关好车窗并各守一条车门,防止村民上车抢人。紧张对峙中,几个村民与同事发生了拉扯要动手打人,申昀辉发现情况不妙却又不能过去帮忙。危急之中,刑警队长发现了这边的骚动,赶紧从人群中挤过来,大喊“你们要打就先打我”,其他干警也都靠拢过来,事态总算平息下来。这时刑警队长大声问人群中有没有村干部,问了好几遍,一个光着膀子、皮肤黝黑的大汉走了出来。这一招很管用,有了村干部协助,慢慢地,群众就散开了。接下来,村干部还开来一辆拖拉机准备帮助把警车拉上来,但没有拉动。天色渐黑,坐车回去是不可能的了,于是刑警队长安排两名警察守车,其他人都步行去当地派出所。申昀辉叫同事护着那父女两个随大家先回派出所,自己主动替换一名警察,留下来守车。申昀辉回忆,当时又累又饿,和着满身泥水汗水,趟在斜在路边的车里,担心同事与那父女的安危;而同事心里也一直在担心他的安危。凌晨两点左右,前方出现了亮光,慢慢地向车边晃过来了。原来是同事与一位民警来换班,并带来了吃的。但申昀辉已经什么都不想吃了,提着鞋,光着脚,与刚被替换下来的那位警察一起回到派出所。见父女俩没出状况,申昀辉安抚了他们几句,遂叫他们关好门休息,自己则搬把椅子坐在门口,一夜未眠守至天亮。

上午九点左右,警车被拉上来了,同事平安到达派出所,两个白面书生紧紧拥抱在一起……回到沧县公安局,申昀辉与同事就着院子里的水龙头冲洗一下衣服上的污泥汗渍,接受了电视台的采访。之后,公安机关将四人送到沧县汽车站,告诉他们坐汽车至石家庄,再由石家庄转火车回湖南衡阳。但申昀辉心里还是不踏实,担心在没有公安人员保护的情况下,自己两个法律工作者确实应付不了万一在半道拦截的村民。与公安人员道别后,他们立即坐出租车到沧县火车站,绕道北京坐上了回衡阳的火车。经过几日奋战,千里跋涉,解救行动终于成功了。衡阳晚报再次对两人事迹进行了采访报道。申昀辉说,那以后出去住酒店,一报名字,服务员就知道是谁了。

不计个人得失,用心和责任办理每一案件

这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不简单的是对方当事人是内蒙古自治区内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而申昀辉律师在接受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委托后,就会将全部精力倾注在这个案件上,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哪怕当事人付不起律师代理费和办案费用,也不管对方是什么来头。“因为每一个案件都关乎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律师不应当只看经济效益,在以宪治国的今天,更应注重社会效益。”

辽宁投资商赵某、温某应内蒙古自治区某旗政府招商引资要求,于2006年7月投资该旗一处林地,面积4000余亩,约定承包期限20年,并由国家林业主管部门颁发了林权证。期间,该旗政府未经赵某、温某同意即在林地所在的仗房河主河道拦河筑坝、开渠引水,占用林地530余亩、冲毁林地300余亩,并致林木大面积泡水死亡。赵某、温某即起诉要求该旗政府赔偿损失40644076元。一审法院认为该旗政府是对原有水库除险加固,林地进水是防汛抗洪所致,且林木死亡的原因主要是近年持续干旱,杨树生长不良,树势衰弱后冬(冻)害造成的损伤不能及时恢复造成;并认为洪水进入林地后,沙地渗水性强,不会造成长时间积水,将树木淹死;且因双方发生争执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停工。故依照公平原则,于2012年12月判决由该旗政府补偿赵某、温某100万元。

就是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天,因为投资林地而经济特别困难的赵某、温某来到了北京,一审没有请律师的他们准备在北京请一个律师代理二审诉讼却迟迟无法支付代理费。原本确定要去当地调查,赵某温某却连差旅费也交不了。但案件进展受诉讼程序控制,代理工作必须尽快进行。申昀辉律师不但没有拒绝代理,也没有等待委托人付钱,而是立即查阅、复制一审案卷,冒着风雪严寒到林地、水库现场踏勘,走访群众,查阅地方志和水利建设档案,收集各类地图,终于了解到一审法院认定的所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其实就是对赵某、温某承包林地河段村民拦河淤地残存的堤坝进行修复、扩建,所谓的水库从来就没有过。接下来,他又对被毁的林木进行研究,首先确定其树种为小叶杨,然后确定其耐旱耐寒不耐涝的习性。据此,申昀辉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主要事实错误,旗政府在招商引资后违反林地承包合同,擅自修复、扩建村民拦河淤地残存的堤坝虚报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套取国家补助资金,该工程不但占用赵某、温某林地,还使林木被水浸泡达半年之久致大面积死亡,旗政府应当承担过错责任。2014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主要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本案发回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而发回重审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竟然忽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的要求,把案件交由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申昀辉认为,这是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及地方政府在影响法院的审判,旨在把案件的终审判决权控制在内蒙古辖区内,避免最高人民法院终审的“威胁”。于是,他又义无反顾地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明确表示拒绝参加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同时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确定的重审法院重审的意见,坚持要求该院自行重审。一系列针对地方政府的维权行动,费时费力还费钱,但申昀辉毫无怨言。

企业管理遭遇风险,律师千里调查维权

早在2008年,申昀辉律师即被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吸收为首批委员,在当时该委员会也是全国唯一一个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为研究方向的专业委员会。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亟需专业的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有着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并常年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顾问服务的申昀辉律师自然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业务了如指掌,在房地产和投资、并购领域表现尤为抢眼。

北京某公司于2013年7月收购湘西一企业73%的股权,虽然控股,但考虑到该湘西企业原老总已在当地经营多年,故收购后仍聘任原老总继续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但,令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2015年7月,公司的厂房、设备、办公楼、银行账号突然被法院查封、冻结,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有很多债主到公司找该老总讨债,进而堵门闹事,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遭受重创,当地政府、百姓对该公司多有误解。申昀辉律师受北京总部委托前往湘西,立即到相关法院了解情况,调阅案卷材料,方知是湘西公司原老总个人对外负债,却在出具欠条时加盖公司印章;对方起诉后,他又以公司名义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导致公司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申昀辉一面向总部通报情况,一面约见那些堵门闹事的人。经了解,他们也是因为借钱给原老总,原老总在出具给部分人的借条上也加盖了公司公章。事态严重,申律师随即展开了深入调查,查明了原老总对外借过高利贷,为偿还高利贷,不得不继续高息借贷包括借高利贷。因信用程度不够,又私刻公司印章,多次冒用公司名义骗取他人信任以获取贷款。期间,该老总还截留了公司大量货款。而公司在不知详情的情况下还对该老总多次出借款项。

刚查出个所以然,公司又陆续接到了法院的传票,那些讨债的人也闹得一次比一次凶。然而,原老总却销声匿迹,怎么也联系不上了。事不宜迟,申昀辉律师连续加班,分类编排好证据材料,一面到有关法院应诉,一面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变更登记,一面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原老总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的刑事责任。这样,公安机关对该老总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追逃,相关法院涉及公司的案件也都中止诉讼,公司总算避免了一场“灭顶之灾”。

不久,该老总被抓获归案。在申昀辉律师的努力下,北京公司以已经出借给该老总的款项作为收购资金,将该老总名下剩余的27%的股权全部收购,公司得以正常运行。

十余年来,申昀辉律师一直担任着北京某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该集团在全国各地的农业、林业项目投资过程中,申昀辉律师为其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有效地防控了投资风险。现该公司在湖南长沙、湘西和河北固安等地建成了大型产业化生产基地,各基地都设立了多家独立法人,运行良好。 

后记

申昀辉律师从乡村走向城市并在京城开创了一番事业。当京城个别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用“哼”来回应他关于律师制度的设立赋予律师对公检法以制约的观点时,他偏偏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让不守规矩的公安陪同人员自觉不好意思地退了出去;当一个打工者因害怕被打而承认故意杀人时,申昀辉律师一会见就发现了事有蹊跷,从而揭开了他人捡到该嫌疑人丢失的身份证开房并杀死同住房客的犯罪事实,凭借其敬业精神和职业敏感,促成公安机关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保证了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使有罪的人得以受到应有的惩罚,防止了一起错案发生……在国家刑事、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中,申昀辉律师多次被有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指名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参加庭审示范、观摩活动,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律师等荣誉。申昀辉律师还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北京市“96156”社区服务热线等义务法律服务活动及其他社会活动,解答有关社会热点案件。

采访接近尾声时,申昀辉律师收到了一封来自湘西的快递。原来,某银行以申昀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一家公司为他人担保为由,起诉要求该公司承担保证义务。但申昀辉却发现:银行提供的《企业保证函》上的担保权人并不是该银行,且该银行与他人之间的借贷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是抵押,贷款用途是公司经营,而《企业保证函》约定的担保方式是保证,贷款用途是个人商务贷款……凡此种种,疑点颇多。鉴于此,申昀辉认为该银行的起诉有虚假诉讼嫌疑,要求法院不许该银行撤诉并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按虚假诉讼案件对该银行进行制裁。这封快递,就是法院的判决书,这一份判决,正好实现了申昀辉律师对该案的一个小小的目标。申昀辉律师用自己的法律信仰和坚守为本次访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 申昀辉律师出差期间整理资料


链接

执行,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访北京市安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昀辉律师

http://www.yearbooklawyer.com/view?id=f09b2eeef0814a86ababd2db3d61ca26


申昀辉律师的网络家园

http://www.fahejia.com/lawyer?userid=bb0eb8ba6a544352939b6d524c1804c8


手执法律  仗剑天涯

——访北京安科律师事务所申昀辉律师

http://www.yearbooklawyer.com/view?id=df3c7d74337e4ea1a1b2c80ab5213b97


坚守律师信仰与执业锐度

——访北京市浩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申昀辉律师

http://www.yearbooklawyer.com/view?id=95cf9a031d3846f38ef3330fac346e45


http://www.fahejia.com/view?id=9c4a509e29af43f6b98a030f7971dba8&userid=&typ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