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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职责推法制 志存高远“守望者”——记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主任马维国

2021-01-29 11:48:43 马维国律师 进入主页

人物简介:

马维国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先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现为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

主要社会任职有:

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一至七届律师论坛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一至八届律师论坛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一至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共产党党代会代表、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北京2008年奥运会环境指挥办公室立法小组成员;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现任北京市律协行业发展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城区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主要社会兼职有:

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硕士联合导师、北京理工大学兼职教授、北京物资学院法政系校外导师。

成长中的滋味

仙境中的渔村生活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这是唐代诗人刘禹锡的千古佳句,当初是指哪里,已不太重要,而今天用来比喻蓬莱阁实在贴切。

山东蓬莱——传说中的三神山之一(方丈、瀛洲、蓬莱),这里人杰地灵,气候宜人,风景无限。秦皇汉武求仙于此,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徐福三千童男童女东渡求仙起于此地;八仙过海的神话传说诞生于此,武帝称丹崖山下的小称为“蓬莱”。黄海与渤海于此分界,海中有“仙岛”之称的长岛点缀在胶东半岛与辽东半岛之间,这里气候环境与地理位置独特,每年在春夏之交、更或在雨后的夏季频繁出现的“海市蜃楼”为神山的存在,神话传说的形成增添了更加神秘的色彩。

文化的氛围环绕着您,愉快的心情陪伴着您。清凉的海水洗涤您的疲倦、抚开您海一般的心胸;海鸥与您合欢,浪花与您嬉戏;夜晚的海风也许就是你许下心愿的使者,苍穹中的明月就是您的见证。品海味、观美景、享受人间神仙般生活。这就是现代人们追求享受的仙境生活。而马维国的幸运是他从小就生于斯,长于斯。

六十年代,马维国的母亲响应祖国号召,回乡支农,母亲带着家中所有的孩子从城里返回到了大季家镇的马家渔村,家中的一切都靠母亲支撑着,那时,马维国的父亲由于工作需要仍然留在了城里。他只有周未才能回家与孩子们相聚。虽然按严格的身分来说,马维国的家庭生活处在城乡之间,算是亦工亦农的身分,也就是城里人不把你当成是城里人,村里人也不把里当成村里人的那种,这种夹缝中的生存方式反而给了童年他丰富、自由、快乐、不知着落的一片天空。

蓬莱早在先秦时期已成为诸侯们神往之地。小时候的马维国曾经无数次地和玩伴们观看了海市蜃楼,它是光在一定条件下,经过大气拆射和全反射作用而产生的一种物理现象,尤其春夏之交,海面气温大大低於高层气温时,就会出现逆温现象。有时蓬莱北面的长山列岛就处在这种逆温层的包围之中,于是海岛所反射的光线发生不稳定的弯曲,看上去海岛在不断地变形,并将远方海平面线以下见不到的景物反射出来,呈现出海市蜃楼。并对这种裹着一层神秘色彩的景象充满了好奇、产生出许多幻想。就在他6岁的那年,他独自一个人穿行过一片防护林来到了海边玩耍,后来就怎么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他一个人在海边来回地走,直到脚面踩到海水,马维国才发觉自己又走回到了海边,原来他远远看到的房子和景象就是海市蜃楼。当然引起他好奇幻想的还有蓬莱阁楼上的“八仙”塑像。

“相传有一天,八位仙人在蓬莱阁饮酒聚会,一时兴起,要过海去对面庙岛游玩,相互约定不许乘船。于是,汉钟离坐在一把芭蕉扇上;吕洞宾手执拂尘;韩湘子玉笛横吹;蓝采和手擎大花篮;张果老倒骑毛驴;李铁拐腰间携带一只大葫芦;曹国舅手持玉板;何仙姑手拿粉莲。八位仙人借助各自的宝物,凌空而去,飘扬过海。这就是所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故事的由来。”每次在父亲的神话传说故事中,在母亲的歌声中,马维国幼小的心底就升腾起一种美妙的自豪感。

马维国在蓬莱渔村的生活很简单,很淘气,也很快乐。尽管马维国是马家三代单传中惟一的男孩,上有三个姐姐和一个小妹,但淘气、惹祸的小维国还是经常会因为和玩伴一起摘吃果园的瓜果、恶作剧地脱光玩伴的衣服而被母亲狠狠的抽打。那时候对马维国来说最浪漫的事情就是放学后与同伴一起去草地上放马、放牛、放骡子,当孩子们在摸鱼、摸虾的喜悦中清醒过来时,才发觉马、牛、骡子都不知跑到那儿去了,回家后的马维国从母亲威严的吓唬中,(要把马、牛吃庄稼的事告状到学校)知道自己又做了错事。

脾气倔强的母亲严格地要求着自己的儿女,但更多的时候,豁达开朗的母亲教会了孩子们坚强的生活,更给了孩子们一片自由的天空。

军人是我崇拜的偶像

60年代,山东半岛处于海防前沿,岛上有大量驻军,马维国家中的房子比较多,再加上生性豪爽的母亲热情好客,在马维国的家中驻有一个排的军人。那年代,部队与群众的关系亲如鱼水,部队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促使那些军人们抢着帮老百姓干活,打扫院子、挑水、喂养家禽,家中几乎所有的活儿都被军人们抢着干完了。军队严明的纪律和军人洒脱的风姿都给了小维国理想的翅膀。

为了表现自己对军人的崇拜,每天放学后,马维国就学着“报告班长”并向军人们敬礼,有空的时候也缠着想玩玩叔叔们的手枪。当然最让马维国难忘的还是每隔一段时间可以看看解放军叔叔提供两周一次的电影,每周一次的吃饺子。

放电影是部队为了活跃战士的娱乐生活而安排的活动,而马维国从这些电影故事中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更从排着整齐的队伍,安静地看电影的军人身上感受到了军队的纪律严明。吃饺子也是部队改善伙食的一次加餐,这些驻军的战士总会主动地留下一大盆饺子,分给马维国家里人吃。正是因为从小的耳闻目染,亲身经历,让马维国对军人产有一种深深的敬意,军人的魅力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他。

“我小时候的名字并不是现在的‘维国’而是‘卫国’,保卫国家的意思,这也与当初的军人有关。就连我当初报考大学志愿时,也首先把军人放在首位,我第一志愿报考的是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

一直到今天,马维国说到自己惟一的遗憾就是没有成为一名军人,没有部队生活的经历,但他仍然固守着军人的情结。

记忆里的故事

就在马维国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印象中的两次挨批的故事多少还能反映出那个时代的特色。

那时候,学校中午是不允许小学生去大海里游泳,每天都会安排一些班干部轮流巡逻。有一次,担任全校军体委员的马维国与巡逻的同伴一起去海边查巡,在甩手的过程中,手不小心碰到了离自己手边不远的玉米棒子,这个同学拿起掉在地上的玉米棒子跑到学样向老师汇报,最后的结果是老师以破坏集体生产的名义,在全体同学中点名批评了马维国。而另一件挨批的事情就更加荒唐了。在一次手工课展览上,老师把平时同学们在手工课上做的各种各样的木刻品摆出来供同学参观,有手枪,有手榴弹,马维国看到其中有个同学雕刻的手枪不是很好,就用了当时的一句土话说:“臭枪。”没想马上就有同学把这件事告诉老师,于是马维国又在全校以污辱“学农学工学农”活动受到了严厉批评。

这两次挨批都与当时左的思潮有一些关系,但最让马维国忍受不了的还是对农村贫苦生活的痛苦。

在最困难时期,马维国家中的生活还算是不错的,因为父亲在城里拿工资。但农民的痛苦还是让他感受很深。当时海边鱼虾不缺,农民生产了大量的白面却吃不上白面,只能吃一些玉米面、白薯面、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白面饺子。每天都会有从山东其它地方过来的乞丐,向母亲讨要饭吃,善良的妈妈再难也来者不拒。马维国的父母也是省吃俭用,为了供儿女上学操碎了心。

直到马维国读初一,有一天,母亲把平时舍不得吃的鸡蛋积攒在一起有五斤多,让上中学的马维国带到学校边的集市上去卖了,受到妈妈表扬:“我儿有用了!”马维国一下子顿悟,他感觉自己应该己经长大了,对家庭有了一种责任感。从此后马维国完全地变了一个人。求知的欲望,尊重科学的学风,在数学家陈景润的影响和鼓舞下,他开始认认真真地去学习,中考那年,马维国考上了蓬莱一中的理科重点班,那可是当时屈指可数的各地的尖子生,总共才录取了100多人。高中的马维国,文科基础特别好,他写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本来阅读,学校建议他去文科班,但马维国实在不想当老师,(当初狭獈地认为读文科的人都是当老师的料,而老师的职业当时被社会看不起),所以又选择回到了理科班。

就在读高二的那年,马维国突然产生了一种冲动的想法,每当看到依山傍海的乡民们穷不思变的那种姿态,他就想辞学去马家村带领村民们发家致富、发展家乡。后来在父亲和二姐的劝说下,马维国才开始慢慢地想通了。“我清楚地记得我二姐当初给我说过的一句话:‘你的想法很好,但现在社会上真正有所作为的人都是有知识的人。’二姐还用了一些具体的事例来开导教育我。于是我决心又回到学校读书。”

岁月在无言之中大把大把被删去,马维国用心、用知识去涂充每一个日子。

我和我追寻的梦想

人生没有失败

一个故事,总要留点遗憾才有令人感动的美丽。一种结局,常需要有惋惜,方有言已尽而意未穷的回味。人生就是在不甘寂寞与幻灭,在成功与失败中徘徊,演绎出一幕幕自古至今的忧伤和难忘。

随着岁月的流失和阅历的增长,人们会发现,也许拥有一个完整健全的自我,的确一种幸运,但挫折和失败带来的不仅仅是伤害,他更会让你得到别人也许一生都无法得到的财富——成熟,自信与坚强。

马维国的高考之路可以说是一波三折。

从小到大,向来都不甘心屈服,不甘心落后,更不知道什么叫做失败的马维国,是带着一路的辉煌走到了高考。他始终坚信自己一定会顺利通过高考,然而生活毕竟是现实,不是每一件事都会称心如意。1979年的7月对马维国来说是黑色的,他的第一次高考失败了,而失败的原因恰恰是在数学考试中看试卷时落了一页。

1980年马维国终于以超出山东录取线还多10分的成绩被多家学院录取,但由于那年的录取通知书来得特别迟,再加上马维国感觉到录取的学校并不是自己理想中的。于是他辞掉了录取书,接着参加1981年的高考。这中间还有个戏剧性的故事。80年代,中国还流行顶替上班,马维国的父亲刚好退休,无论按什么来说都该马维国来接班,但马维国根本就不想接班,他的志向是凭自己的本领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于是他主动地把顶替接班的事情让给了在农村的三姐,自己又回到曾经奋斗过的教室,开始了人生又一次新的征程。

“复读的历程是艰辛的,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是无法理解的。虽然如此,那段时间却是我人生中最宝贵的一段时光,因为,在那时我学会了好多东西,使我懂得如何去面对生活,如何不使自己的青春后悔。”

 终于,苍天不负苦心人,马维国如愿以偿以的完成了自己的心愿,他以优异的高考成绩被北京政法学院录取。今天,当马维国回首往事,他的心情犹如激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为融入社会而努力

马维国报考前的职业选择是军人和法律。因此在第一志愿中他报的是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接下来的是山东大学和北京政法学院。

1981年秋马维国考入了北京政法学院(1983年改为中国政法大学),直到1987年离开,在这中间学习生活了整整7年。

关于法大的记忆中,让马维国难以忘怀的事情很多。他笑说了几件对他有启发、促使他适应、转变的事情。

来到大学的马维国一开始就被学校指定为班长,(主要归功于他在中学担任军体委员带同学跑步、练操的中严格要求),他引领了同学们看书的潮流。“那时大学里所学的课程只有刑法和民事诉讼法,原理陈旧。再加上学校纪律严明,不准学生谈恋爱,不准穿喇叭裤,不准带蛤蟆镜,许多的同学就无所事事,没有方向。而我呢,广泛地猎涉国内、国外的各类史学、法学、名著类书籍,后来只要我借看过的书,我们班的一些同学都往往也借着看。”

从渔村小岛来到北京的马维国,慢慢地发觉自己过去的管理方式不能适用于见过世面的大城市同学,当时他们班里34个同学中有19个是北京市的学生,他们开阔的眼界,自由的思想,都是马维国这些从小城市走来的孩子所没有的,这就需要有一个转变并融入的过程。马维国渐渐地发现自己身上的很多习惯意识与环境格格不入,为了能更好的融合到新的环境里,必须改掉自身的一些坏毛病,把自身的优点发扬光大。马维国笑着向我们说起了大学生参加舞会的事。“那时,这些城里的学生经常在业余的时间举办一些舞会,而思想传统保守的我一开始怎么也接受不了,还反对举办这种活动。为此,我还专门写过一篇作文《舞会》,写得还不错,当然,后来慢慢习惯也好一些,这是一种转变,而这种转变就是一个融入城市化的过程。

当了两年的班长的马维国,在大三时,不再担任班长。但也正是他在不当班长的过程中,他才真正学会了什么是生活,怎样去交朋友,学会了如何与人沟通,更懂了朋友的重要、交际的重要、沟通的重要。

从此后的马维国,置身法大校园,他所接触的老师、同学,他所感受的待人接物的方式方法,他听到、看到的点点滴滴,都浸透了平民的汁液,实实在在,自自然然。在向城市化转变的过程中,马维国无时无刻还在提醒自己不要忘记苦难的家庭、穷困的日子,不要忘记为老百姓而读书、为祖国而学习,不要忘记肩上的担子、身上的责任。现在回头来看,大学四年的学习对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对他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明是非、辨方向,实在是受益匪浅。

从实践中体会到法律的严肃性

一个正直的人的命运,有时候就是他的社会的整体命运的缩影。一个人的生存,如果不与他的时代联系在一起,那是不可能的事情。经历了太多磨难生活的中国人,这种联系.必然以最为复杂而多变的事件来呈现。在这其中,只有马维国那样的,怀着历经坎坷而百折不挠之心的人,才能理解命运,完成他对善良意志的领悟。

1984年,临近毕业的马维国被分到了山西太原检察院实习。这是他第一次面向社会,参与实践。其中经历大大小小的事情很多,但其中有些事情还是让马维国难以忘怀。

他接触到的第一个案件:兄弟俩人在一个工厂一起上班,有一天,车间工锻长欺负了弟弟,弟弟告诉了哥哥,下班后,哥哥带着他的一帮朋友在离工厂不远的桥下等工锻长下班,准备好好的教训一下工锻长,在天黑中他们一阵乱打,直到第二天他们才发现人被他们打死了。在案件还没有侦破时,兄弟几人就商量好,把父母委托给朋友们,为了不连累朋友,他们义气地选择自己用死去承担责任。在触碰高压电的过程中,兄弟两人一死一残,不到一年,伤残的弟弟也死了,而就是在医院医治其间,弟弟也交待出了参与打架的的朋友与兄弟,最终的结果当然是所有的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从这个案件中马维国感受到了山西人的义气。

每次碰到死刑判决执行,检察院都要派人验明正身。实习时的马维国,有一次参与了现场的执行死型的工作,当时的场景让马维国回来后几天之内都吃不下饭,而留给他印象更深的是那些被处决的犯人的亲人和朋友们痛苦流递的表情。那时年轻的马维国就开始深深地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同时,他认真地参与到实际的实践工作中,也开始思考一些与法律有关的问题。

在不断探索和认真好学的过程中,马维国发现了一个错案:马维国从一本案宗中看到有一个当事人,在检察委员会给予的意见是不予逮捕,而实际的情况是这个人明明还押在监狱中,这中间的失误,后来才查明是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但这样做带给当事人的结果太可怕了,于是检察院马上改正了错误。

一次公审大会,由于法院、检察院的法警不够,实习下来的同学都穿上了公安制服,背着五四手枪去协助押送犯人任务,最后还缺一个人,于是马维国和文书一起去检察长的办公室拿衣服和手枪,当文书从保险柜中拿去手枪,试着看看枪中有没有子弹时,“呯”的一声,手枪里的子弹射向了地面,反弹到天花板,最后不知落在了一个什么地方,而马维国他们三人当时都在这间小小的办公室里,这在当时是多么的危险。生与死就是一线之间。马维国笑说这是他第一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法律的严肃性在于它的绝对权威,这是一种“执行”层面的要求,而在“立法”层面,法律并非也不应该完全拒绝“合理”;我们可以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公民的行为,让法律与情理更好地统一、让公民的行为合法而又有约束地运行。”现在的马维国对法律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

在尽责中求满足

山东汉子的情怀

壮士,是一个男人专用的名词,是指那些心雄胆壮、意气豪放而勇敢的人。男人之所以是男人,就在于他们拥有一颗博大的心。他们往往心怀百姓,胸系天下,将满腔的热血,笔蘸墨含,把一个人字,写得气势淋漓,姿态汪洋。

提及山东人,我们总不免与那些粗犷豪爽、勇武坦直的英雄好汉联系起来。且不说瓦岗寨里的混世魔王程咬金,且不说动不动就亮出“山东好汉”招牌的秦叔宝,也不逐一点击那些能征善战的勇士猛将,单是梁山泊蹦出个舞两把板斧的黑脸汉李逵,就足已让我们领教“山东好汉”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魅力。

马维国的豪爽和直率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能感受得到,但让我想不到的是这个硬朗的山东汉子谈到自己的一段感情经历,还是深深地打动了我。

大学时的马维国曾经暗恋上一个同桌女生,但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没有来得及向女生表白,当看到自己喜欢的女生成为了好友的妻子时,马维国很快地从痛苦中清醒过来,最后他主动向好友送去了自己真挚的祝福。因为马维国知道,只有这样才能化解彼此的尴尬,才能保留一份真挚的友情。

在这“物我两忘”的境界中,世人世事都变得那么渺小和无谓。这位山东汉子浪漫的理想主义情怀是那么令人可爱,这在当时的社会中更是难能可贵。正是这种理想主义使他对于女人有着一种不可推卸的使命感。为了帮一个生病的女同学搬家,他甚至不顾和家人吵翻,而坚持自己做人、做事的原则,坚持我行我素。

真的,和马维国聊天是一种享受,他说话时的那种执拗有一种单纯得近乎顽皮的可爱,使人不由得想起许多可爱的情感。不论是谈法律,还是调侃人生,甚至是发怒或者伤感,他都会让你感到一种无穷的趣味,他那太过直率真诚的性格,使他即使走过了那么多崎岖坷坎的人生之旅,仍然无法让他不再真诚,不再直率。

由于马维国在政法大学7年里的杰出表现,1987年,幸运的马维国终于被刚刚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中,成为了监察部的第一个研究生。从此后,马维国开始了从政治思想上和实际行动上逐渐走上成熟。

出使不辱使命

马维国不光是有政治思想,而且善于行动,主动积极去解决问题。交给他的工作和经他处理过的事情总是会让领导放心,让他人信任。

1988年,正在监察局上班的马维国接到处长的电话,由于处长夫人出差到外地,而处长刚好正在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家中要试暖气,处长把钥匙给他让他帮助处理,马维国来到处长的11层的家中,打开保险门后正在过道中透气休息时,风把门吹关上了,而钥匙恰恰被关在屋里,跟处长打完电话后的马维国,知道处长生气了,这下不知如何是好,急得团团转的马维国慢慢地冷静下来,他查看了一个周围的环境,于是他主动敲开处长家隔壁的邻居,想办法决定从邻居的阳台上爬过去,与邻居商量后,为了保证安全,马维国在身上系上了绳子,艰难地沿着阳台终于爬进了处长家的阳台,然后从阳台上进入,把钥匙取了出来,把问题解决了。当处长听到这件事情后,是又惊又怕。

还有一次,司长家想卖了一个海尔冰箱,部里派了四个年青人和一部卡车去拉冰箱,在去提货的路上,卡车坏了,而提货的人还在军博等他们,那个年代,根本就很少有手机联系这样方便的事情,大家都在一筹莫展的时候,聪明的马维国看到了卡车上的一辆自行车,于是他决定自己骑自行车去找接货人,把接货单先拿回来,等到马维国从接货人手中拿到提货单时,他一个人找到了储存冰箱的货仓库,仓库是在一片菜田地中间,当仓库保管员把冰箱交给马维国时,他傻眼了。这么大的冰箱,就是几个年青人也不一定能搬得动,更何况现在只有他一个人,怎么办?是等人过来,还是先放弃,犹豫后马维国看到种菜的菜农的田里有一辆三轮车,于是他把工作证押给了菜农,在菜家和仓库保管员的帮助下,他一个人小心地蹬着三轮车,边走边停地一步一步,小心冀冀地把冰箱弄回来了,当司长看到他时,有点不相信就是这个年轻人出色地帮他完成了任务。当然马维国的出色不仅仅局限于此,他的吃苦耐劳,聪明能干表现在工作、生活中的许多方面。

1991年马维国要求挂职到下面的基层去锻炼,在山东淮纺,他与工作组的领导一起在农村大队住了三个月,及时处理村民们引发的突发事件,在一次劝架的过程中,差一点被愤怒的村民们打伤。

他还成功地查处一件贪污案。马维国正是从供电所的笔记中发现了问题,根据这些细小点一步一步去探求,才最终挖出了事件背后的真相。正是这些亲身的经历让马维国对基层的社会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他学会了拟写向中央反映问题的文件报告,也学会了如何与下级的谈话和沟通,这所有的一切,都为他后来的律师业务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正是凭着这种执著地克服一切困难去解决问题的信心和勇气,正是凭着这种处事不惊的应变能力,马维国一步步走到今天,就连今天他接案子也是如此,责任心促使马维国尽最大的努力去完成自己的任务。

在市场中找到自信和舞台

自信对一个律师来说是非常重要。而马维国的这种自信支撑着他走过了无数艰难困苦的日日夜夜。

那时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效率低,工资收入也不高,再加上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给中国带来了新的春天,回到机关后的马维国开始思考自己未来的事业前景,为了培养自己的市场意识,在工作之余,马维国担任了中华老人促进会外联部长,为《神州画报》拉赞助。当怀揣着5000元借支的马维国来到家乡山东时,他根本还不知道如何去开拓市场,如何去说服客户,但是当马维国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回了他想要拿回的成绩单时,他终于找到了自信,他相信自己有能力在市场的大海中很好地去展示自己,发挥潜力。

有一次马维国去差到深圳,看到在改革的春潮涌动中前沿城市的变革,他渴望着能够在这里找到自己的目标,盼望着人生的光彩和辉煌。他自信凭着思想的闪亮、敏锐的目光、把握机会、不懈追求,可以用双手创造自己的生活,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

1993年,马维国调动到了国办所华联经济律师事务所,他提出了想到珠海、深圳办分所的想法,在创办珠海分所期间,由于语言不通,马维国把广东人喝早晚茶的时间都利用了,主动与客户沟通,并同时敏锐地与香港、澳门的一些顾问有联系。他经常参加企业包装的强化培训,从CI形象设计的理念中,培养了自己的包装意识,在市场中补允和收获到了许多的知识。

市场是一个舞台,一个展现自我,展现自信的舞台,也是一个法律实践的竞技场。马维国在这个舞台上尽情地施展着、表演着、奋斗着,他坚信自己会成为舞台上的主角。

在保任中谋解脱

真诚地打动对方

人要有希望、有思想。一个大律师首先要有为他人服务的思想意识。马维国偌大的办公桌上就摆放着他从西柏坡请回来的《为人民服务》,从黄埔军校请回的《孙中山》,还有对青藏高原香格里拉的圣洁向往。走进他的办公室,最吸引你的一定是一幅巨大的香荷画,这所有的一切都在诠释着一种精神,一种理想,一种责任。

中国律师作为一种国家承认、社会认可的法律职业者,历史并不长。但它的发展速度之快,影响之广泛是其他许多职业所不能比的。律师所有的工作都围绕着如何借助于国家的力量、政府的力量、法律的力量、司法的权威,一切显规则与潜规则的力量、道德的力量、诚信的力量、承诺的力量、习俗的力量,当事人目标的力量、需求的力量、欲望的力量、害怕与恐惧的力量等来把具体的案件办好,为当事人谋取法律或道德允许的范围内的最大的权利和利益。归结为一句话,律师就是为当事人谋求正面权利与利益的最大化。

律师除要有勇气外,还要有谋有术,也就是说较强的法律策划和法律实施的技艺能力,律师服务非标准化的特征为这一技能的施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个过程可以简单到目标明确、方法科学、时机恰当。在实践中律师要修炼的就是帮助当事人设定目标、实现目标的能力,这就不再是从学校所学到的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甚至就是操作的问题。这也正如下象棋一样,给你那么多的棋子,同样的资源、同样的规则下,输赢往往不取决于棋盘的大小,而在于棋手的每一步操作是否得当,即完全由棋手的聪明才智和经验来决定,也就是刹那间见真功夫。

律师的工作并不都是律师喜欢的。在刑事案件中律师看到的都是人性中的悲剧,给家庭、朋友、社会带来了危害。民事诉讼中的亲情,爱情的彼此伤害,这所有的一切也会让律师产生矛盾和痛苦。马维国给我们谈到了一起他用真情感化彼此的案件。

有一个外甥和姥姥同住一个小院,由于残疾的外甥时常找姥姥要钱,还经常欺负年迈的姥姥。有一次。生气的舅舅在教训外甥时,失手打破了外甥的眼镜,眼镜中的玻璃扎进了外甥的眼睛,最后的结果是外甥的眼睛瞎了,外甥一气之下把舅舅告上了法庭,当马维国在处理这个案子的纠纷中,他多次找外甥谈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用亲情感动了外甥,外甥主动地找到法院替舅舅求情,并说自己也存在着故失,请求法庭从轻处理,最终法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处理,老人得以释放。

一八旬老人被儿子告上法庭。原因是老人在处理房产时,比较偏向了从外地生活归京的女儿,长期照顾老人的儿子不服气,一怒之下,将父亲告上了法庭。马律师接受老人的委托后,在开庭前,进行了充分的调解,终于说服儿子一方撤诉并和解地了决此案,最后父子相拥言欢。

象这样的故事在马维国的办案和人生经历中有许多,因为他的真诚,他的执著,他的聪明,让他的客户越来越多,业务也越做越大。

 “作为律师,千万不能以为服务仅用法律条文就够了。有时侯,理与情更重要。英国政治家切斯特菲尔公爵1746年在给他的儿子的信中这样写道:‘无论你想说服人还是想驳倒人,你都要不遗余力地诉诸感情。要俘虏人,就要充分利用感情。无论何时、何地、何事,我都要求你狠抓感情,一旦你能够操纵人的感情,你就不必担心他会用什么理由来反对你了。’现在美国有不少法学教育把切斯特菲尔公爵这段话作为教材使用。当然,诉诸感情要恰如其分,过犹不及。有人说,法学辩论是法律、智慧与口才的角力。”

法大于情

运用法律是一门综合艺术,一次成功的辩护,其精彩不亚于一部具有轰动效应的电影。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炉火纯青非一日之功。

马维国律师办过的有影响的案子很多很多,刑事案件中有:象厦门“远华”“420”走私专案中个案辩护,沈阳“慕马”受贿专案中个案辩护,公安部李纪周“1026”专案中个案辩护,辽宁“经协办”“1020”非法集资专案中个案(鞍钢)提供法律帮助,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某工程处长受贿案提供法律帮助,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中国“最大买卖官”案个案提供法律帮助,中央电视台赵×、冯×涉嫌受贿案提供法律帮助,中国建行前行长王××玩忽职守及受贿案提供法律帮助,大连证券“330”金融诈骗专案提供法律帮助,河南最大黑社会团伙案(首犯)辩护,为德隆国际战略集团公司涉及违规提供法律帮助,安徽丁氏最高法院刑事申诉案,山东青岛市规划局局长张××受贿案,北京范××特大票据诈骗案,山西焦煤行业系列非法经营案。民商部分有:中国电力财务公司诉中国汽车财务公司欠款案,南京国际大酒店工程纠纷案,陕西宝光公司股权纠纷案。

在办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每当当事人以期待的双目凝视而不知如何将心中想说的话说出来时,马律师春风化雨的语言会让当事人把心中的苦闷、不解的困惑倾诉出来,然后,针对当事人的思想,将法、理、情融于一炉,再灌输给当事人,让他们明白事理。尤其是当马律师在做当事人的工作时,总是善于把法、理、情结合起来,以法教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这样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个好的律师要冷静,理智,但也要有感情。只不过他会合理地驾驭自己的感情而不是冲动地感情用事。每个人要有自己丰富的感情和判断能力,但又要会客观地看待事物。

以前中国人都是“从情到理再到法”的思维方式和思维习惯,总是把情、把理看得比法重,遇到法律问题总是先讲情、先讲理,这是法制进程要取得实效、不断深化的重大障碍。马维国总会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对待任何事情,都始终把法律放在第一位,有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所有的行为依法。始终坚持法律至上,始终坚持法大于情、法大于理。

在一个刑事受贿案件中,马维国的当事人收到了朋友委托放在他那儿的几箱东西,而这个朋友的朋友正在被检察机关起诉,当事人对朋友箱子里的东西一无所知,又不知该如何处理,于是打电话通过了马维国。马维国听完了朋友的诉说后,从法律的角度和情感的考虑给他作了分析,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打电话让朋友把东西拿回去,一种选择就是向办案机关报告,当事人跟朋友打电话就一直没有人接,最后他和马维国一起把朋友委托的几箱东西交给了办案机关。

法大于情在实际的办案过程中要做到其实并不容易,中国特定的法制环境和法律特色都给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增加了不少的困难。

马维国明白,要想真正实现这一目标,首先需要建立良好的塑造机制,让人们在这种机制的约束和影响下,彻底摒弃情重于法、理高于法,与法治要求相悖的思维模式。就是说,要营造一个法律至高无上的环境和氛围,让人们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形成一种学法、守法就心安理得,就可以享有充分自由的状态,就感受到“法”的无处不在,只要不学法就随时可能违法,违法就会有损失的压力。只有这样的思维方式和思维习惯才有可能带给更多的人法律保护,才有可能让更多的案例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

作为一名律师,马维国对当前律师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深感焦虑和不安。他试图通过努力,用一个个案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让自己也能为建设法治国家尽心尽力。

78次会见的启示

“中国的刑事立法是个渐进的过程,所以,这个结果也是渐进的结果。规定了律师可以在很短短的时间内会见当事人,可以了解那么多的相关问题,目的就是发现问题,避免无罪的人受到追究,可是保证措施却没有。如果律师发现了问题向谁去控告、申诉?谁必须接待?公安机关没有专门接受律师的部门,如果发现事实出入特别大,根本就不是嫌疑人干的,那么律师会见了,也问清楚了,向谁去交换意见?如果不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交换意见权,只能让律师把问题留到法庭上去辩论。

因为交换意见权得不到落实,造成被告的问题得不到马上解决,如果抓错了人怎么办?这又使我想到一个我国司法中的大问题:长期羁押的问题,我知道的最长的羁押达12年。所以,应明确规定接受律师交换意见的部门或机关,必须要听取律师的意见,如交给有关领导,还必须要给以答复。这样才能保证律师的交换意见权,否则,会见权就等于落空了。

司法民主化是国家强力推动的过程,可律师真正为辩护用的时间和精力却很少,而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争取会见、取保候审和申诉控告上,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

以上几段话正是马维国律师从办理的一件件刑事案件中得到的思考和感悟。

2005年初,马维国律师代理了一起票据诈骗案。案件是由一块价值连城的翡翠引发的。

北京××公司法人代表范某,将自己拥有的一块大型国宝级翡翠玉雕销售给了天津××公司,销售合同价为人民币1.7亿元,天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范某开具了商业承兑汇票。之后,范某所在的公司用商业承兑汇票在天津××公司指定的银行河北某银行贴现。河北某银行将票据转贴现给河南郑州某银行。至此,河北某银行将天津某公司的翡翠连同范某的另一块大型翡翠雕塑一同封存在该银行。

2003年1月,河南郑州某银行以河北某银行曾在该行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到期后不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回购协议为案由对河北某银行提起民事诉讼,并将其诉讼至河南高级法院。范某也因此案件被河北某银行指控为诈骗嫌行为被河北公安局受审,并提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马维国律师接受范某家属的委托,担当范某的辩护律师。马维国律师接手这个案件后,立刻组成律师小组,认真分析案情,由于案情复杂,案件涉及到的人和企业关系复杂,法院迟迟没有判决。日子依年轮顺转,树木由绿变黄、由秃变绿,600多个日日夜夜,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他不辞劳苦的奔波着、工作者。期间,马维国会见当事人达到了78次,往返于北京至保定石家庄120多回,中间还有几次车出险情,为了维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真实、合理,马维国在司法救济缺失的情况下,本着还原事实真相的原则,努力向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说服主管部门接受它的陈述,希望引起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通过两年半的时间,终于把当事人保释出来。

这个案子带给马维国的感受、感触太深了,可能没有任何一个律师会是这样的辛苦和执著,律师在这个案件中表现的毅力、责任和品质无与伦比。就连当事人出来后也夸奖马律师,但办完案件后的马维国心情也很复杂。

“在这个案子中体现了中国缺少司法救济,缺少正式的渠道来听取律师的意见,审核意见是否合理及对错。律师要想帮助当事人取保候审,或者在判决之前反映情况,尽管对当事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但又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有良心的领导倒听听律师反映的问题,但大多数的还是要等到法庭上去说明。在判决发生之前,当律师的意见没有法定的、规定的司法程序来表达,律师的建议没有正常的部门和渠道来畅通,只能让律师越级向上反映事实问题,通过找朋友关系反映一些情况。这样的做法外国的法学专家根本就不理解,这都是中国特色。”

办完这个案件以后,马维国写了一篇关于《律师为职务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十大困境》的文章,他在文中指出:会见难: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需经检察机关批准,而检察机关往往强调各种理由不予批准,使得当事人不能依法及时见到自己所委托的律师;询问案情难:法律规定律师可以询问案件有关情况,但检察机关不仅派员陪同会见,而且还约束律师不得询问案情,使得律师无法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申请取保候审难:根据案件情况及当事人身体状况,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往往得不到司法机关的批准。争取不起诉难:律师认为案件符合不起诉条件,却没有主张的渠道,而对不应起诉却予以起诉不服的,又没有申诉或复议的司法救济渠道;取证难:由于案件证人多是被检察机关优先取证过,面对律师往往不敢真情以告,有的甚至回避见律师;安排证人出庭作证更难:法律规定任何证据均需当庭质证,而控方证人到庭对质是十分重要的,但多数证人不敢或不愿到庭对证,这就造成律师寻找证据突破之困难;辩方证据往往得不到法庭足够重视。由于判决书表述缺乏详细规范,法官对律师之辩护意见往往不予说理,而概括否定,形成对辩护权的剥夺,而律师对此有苦难言;上诉成功难:由于现行司法审判体制,上下级法院往往事先请示或通气,这就往往造成上诉失去了实质意义;申诉难,申诉成功更难:一些案件经过两审终审后,当事人仍不服的只能申诉。而申诉由于审判监督的严格性,立案很难,待立案后审理期限又无明确规定,造成拖延很普遍。又因多数申诉案是交由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也往往造成改判率很低!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司法是公民权利获得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通过对法律的适用,采用诉讼形式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使民意得到充分和自由的表达,是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法律知识的贫乏和对诉讼技巧的陌生,普通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往往很难通过诉讼程序充分表达和实现自己的诉求。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可以以自己的职业身份赋予这些群体以话语权,避免“接近麦克风的权利”被强势集团所垄断。让公民不仅在理智层面上认同并接受司法权威,而且在情感层面上尊重并信仰司法权威;使公民不但体会到实体公正,而且享受到程序公正,从而唤醒民众的权利意识、平等观念及为权利而斗争的精神,唤醒他们的守法义务,树立个体权利的神圣的信念,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

把律师当成事业干

律师文学的构想

律师作为一种职业社会群体,具有群体文化的内在需求。这种群体文化的主体是整个中国当代律师。律师群体文化就是全体律师共同认可和信奉的共有文化,集中反映为律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

律师文化作为一个热门的话题己经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探讨。也许是小时候,大海就给了他一颗宽阔而自由的心胸,马维国对律师文化有着自己独特的构想。早在1993年,就开始付诸于行动。那年,马维国就与人合伙主编了《中华名律师辞典》。

现在的网络流行博客,名人博客、大众博客,但象律师的个人博客可能还是少数,尤其是当你看到马律师的个人博客上,除了有跟其它人一样的网络感受和网络诗情,还有马律师自创的律师文学《他不在现场》的电影剧本。

场景一:深秋霜寒。某市某区看守所门口,一位秃头中年男子A跨出铁门,头也不回直奔城区而去...

场景二:晚八时,某区居民楼发生一起凶杀案:一位十四岁少女倒在血泊中...警灯闪乱,重案组警员迅速动员起来...根据目击证人指示,警方找到了线索,侦察员B充满了信心...1123号重案终于有了线索...

场景三:抓获现场,A在其女友C家被当场擒获:没有抵抗,离开前对C说: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我出来只为办两件事:一为复仇、二为见你...到了提讯室,未等B发威,A就如实陈述了杀人过程,1123号重案不废吹灰之力告破...

场景四:某律师楼M律师办公室,C代表A的亲友向M着急的诉说着...M忽然眼前一亮,但没动声色,答应担任A的辩护律师...

场景五:市检察院公诉人D办公室,D合上案卷一脸轻松:市政法委书记指示:对入室杀人要从速从快严肃处理...D点了点头.公诉处长进来叮咛...D:这个案子铁板一块,请领导放心...

场景六:市中级法院刑事法官E办公室,书记官正向E通报第二天上午开庭的安排和春节前的工作部署,转达院长要求,年底以前一定要结请案件,E正在为明天凶杀案的开庭做准备,考虑到案情简单,律师不会占用太多时间,感觉第二天的任务能完成...但他对同学M大律师为什么会担任本案的辩护人感到好奇,他拿起电话,又放下...

场景七:天一高尔夫球场,M律师接过助理小N交来的调查材料,伸出大拇指表扬!小N:请开球.M挥杆...白球飞过了果岭,竟找不着了.M奇怪:这怎么可能?我从来没打过这么远...

场景八: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阴雪), D和E神色匆匆像赶场似的...M律师神色凝重,流水似的程序中M突然向法庭提交了新的证据,法警郑重的递交法官:E法官愕然,茫然的看着老同学M,手心发凉:你对这份证据愿负法律责任吗?公诉人D惊呼:这不可能!这不可能!...完全失掉了方寸...M对视着E的眼睛,一字一句:法官先生对我提交的证据您可以依职权核实,我愿负法律责任...A注视着自己的律师...

场景九:看守所,E协同D在向各自的领导汇报后警车飞驰看守所:值班副所长感到事态重大,迅速召集了管教人员并把释放审批表呈上,所有的证据表明,A是案发后第二天早晨释放...法官E头一次感觉头脑发懵脚心发凉:苍天呀,大地呀,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但职业法官E必竟从来不信邪:重新核对现场物证...

场景十:法医室,法医专家、物证鉴定专家均已到齐:现场的指纹脚印、凶器、血迹以及DNA检测结果都确定表明A到过现场。。。E法官确信,这个案件有问题...

场景十一:E法官办公室,E焦虑不安:控辩双方都有铁证,但M提供的证据表明:A没有作案时间,这是压倒一切的啊,若判A有罪,这不可能,因为法律不允许,要是二十年前判死他;若判A无罪,那又怎么可能?因为在我手中放纵了杀人犯...E受到了自执业以来从未有过的挑战...都怨老M这个家伙,上大学的时候就让我头痛,现在还让我头大...

场景十二: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审委会慎重决定:鉴于本案证据严重矛盾,根据法律疑罪从无的原则,建议法庭宣判A无罪...法官E仍不信邪:再提疑犯A...

场景十三:重案刑讯室,E郑色对A:你既然没有作案时间,那你为什么在侦察阶段全部供认?A:我是个熊伙,警官B对我刑讯逼供.E,心中一惊,厉色到:你这样说有什么根据?A:他们折磨我花样翻新,单是熬鹰术不让我睡觉就把我搞垮了,我被关着谁能替我作证?警官B跟他的同事更不能为我作证.法官E:你没有证据我不能确认你所说的话.A:请您一定为我做主.E鄙视的看着A,这个家伙在找借口,在说谎,还有这个该死的老M,没有他的...凭A的智慧...E平时虽不怎么喜欢律师,但可恶的感觉今天才有...

场景十四:法院刑事审判庭再次开庭(大雪),检查官D未出席法庭,座位冷冷的空着...律师M依然表情凝重,实习律师们在旁听席上摒住呼吸...法官E有气无力宣读无罪判决;律师M未领判决书也未向E打招呼,未理A和C的感激之情,低头默默离去...实习律师们在追着他向他道贺...

场景十六:被害少女坟前,被害少女之父G:苍天呀,大地呀,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A要杀的是我呀,怎么能让你替我去死,都是爸爸不德做的孽结了仇人,害了全家,我活着一天一定杀了A再来和你做伴...

场景十七:公安局纪检委办公室,纪委书记在向B宣读对B的决定:鉴于1123号案件的情况,局里认为不能排除B有刑讯逼供的可能,故局里决定对B限期离开工作岗位...请B理解...

场景二十二:某大酒店豪华房间,律师M刚送走重要客人,退职警官B如约来到房间:墨镜深处一副沧桑疲惫...M关紧房门打趣道:探长先生,请你把微型录象录音设备放在外面咱们里边谈,B会心照办...一番密谈之后两人紧紧握手告别...

场景二十三:五月槐花香刑事法庭,市检察院对A重新起诉,法院马上安排开庭,律师M拒绝为A担任辩护律师,C很奇怪:M大律师怎么了...法庭上:看守所新任所长带领全体干警们在凝神旁听;一批年轻的实习律师也在旁听...

检查官D在庭上一言一句:这是案发前傍晚看守所用餐清单;第二份是当晚床铺使用清单;第三份是第二天早晨用餐清单;点名清单;出门登记存根...法官E眼光亮了起来...新接受委托的律师未做强烈争辩...法庭最终推翻了A不在场的证据.A重新获罪...C自言自语到: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场景二十六:蓬莱餐厅周末晚,法官E与律师M终于坐到一起,E举杯向M:向你这个老狐狸致敬.酒过三旬,法官E微熏多语:我从来没向律师敬过酒,你什么时候看到过法官给律师敬酒...酒罢,M示意埋单,服务小姐告之已有人结过,M好生好奇,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是谁埋得单?从来都是律师埋单呀,啊?

以上的情节是马维国律师在冲动的情况下,通过两个晚上就完成了这个任务。这是根据律师办案过程中一个真实的故事改写而成的,当然其中也有发挥的成分。

除了电影剧本外,马律师还尝试着写律师小说,他把创作和自己平时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尽量多地向读者展示律师的喜、愤、哀、乐,展现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律师生活。除了尝试律师文学的构想外,马律师正在做《中国律师博物馆》的虚拟网站,他想通过律师掌握的许多第一手资料,把中国律师的发展历程中的历史文献、公文材料,还有律师的收藏品、甚至包括律师服饰,律师的图书,都可以放在博物馆中,可以为律师搭建一个公共平台。

马维国律师的助理告诉我们,说马律师收藏的图书中主要都是以国内外的律师文学和律师生活为主,只要是有关律师的书,或者是律师本人写的书,马律师必定会买,现在这类图书的编号己经排到了800多种。当我们问起他时,马律师笑着说:“这些都是律师必备的书籍。从他人身上吸取精华,总是会让人进步得更快,走得更远。”最后他还希望我们能多做些这方面的工作。

科研和业务相结合

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司法权从行政权分离出来,大量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出现,需要懂得法律专业知识和运用法律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者,这样,律师就应运而生。律师最适合的土壤只能是民主法制健全的社会,律师的天堂也只能是法律至上的国家。只有制度文化层和心态文化层发展到高级阶段,即法律不但成为公民信奉的行为准则而且成为国家首先遵守的准则时,律师才会成为一种理想的社会职业,只有国家治理朝着法治化目标大踏步迈进时,律师才能发展成为行业,进而发展成一种崇高的事业。律师只有在能够成为促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时,才会是一种事业。

律师不仅应该是法律实践者,更应该是法学研究者——法学家型的律师,律师的实践为他提供了适用法学研究的沃土和基础。因此,律师应能时坐下来(消除浮躁心理),认真做一些研究总结,为中国法治建设做点贡献。

马维国律师在办好每一个个案的同时,还管理着他的英岛律师事务所,他现在的业务本身就很忙很累,但他还总是会抽挤出一些时间来做些律师行业的专题研究,并把实际工作中的业务与自己所选定的科研相结合。当谈到对律师界的贡献,马维国还是很自豪。

“1987年我在读研究生时,就尝试完成了《论诉讼心理学结构》,这也许是当初全国第一次也是第一人尝识把心理学与法律相结合,后来研究的人就多了。”在刑侦诉讼全国律协论坛中,马维国关于《刑事诉讼领域律师权的行使原则》的论文引发了大家的共同关注和讨论,在法学界也引发了关于公权力与私权利相互关系的激烈争论。所谓公权力是指以维护公益为目的的团体及其责任人在职务上的权力,而私权利则是指普通公民个人所拥有的权利。

首先马维国从产生的原因角度,分析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可分为体制性冲突与实施性冲突两种。并从理论的高度来谈论、具体提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行使律师权必须要遵守的8条原则。

律师要想充分行使律师权,推动公权力与私权利制衡机制的完善,最大限度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要把握权利行使的“度”,具体而言,应遵循以下八个原则:依法辩护原则、独立性原则、扩张性原则、对抗性原则、程序与实体并重原则、证据致胜原则、勤勉敬业原则、促进互动与交流原则。其中马维国着重谈到了扩张性原则:依法辩护是律师辩护活动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但律师在辩护活动中也应当注意到,由于公权力行使的界限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而私权利的行使原则是“法无禁止便可为”,作为私权利的代表和延伸,在依法辩护的前提下,律师应秉持扩张性原则,主动寻求私权利在合法前提下的扩张可能,以更好地维护私权利,而不能把辩护活动简单局限在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总之,在我国当前刑事诉讼的客观现实下,辩护律师要以上述八项原则对自己的执业行为进行约束和指导,有理有利有节地行使律师权,才能够在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中影响相关的司法力量,才能在自重的前提下获得社会的尊重,才能更好地促进公权力与私权利制衡机制的完善,从而最终实现维护私权、维护正义、维护司法公正的神圣使命。

这篇文章获得到现代思想宝库的奖项,并带给律师同行们许多的启迪和思考。

马维国不仅这样说,还这样做,他还多次抽出时间到大学讲课,把自己的成功经验和实践积累与年轻的学子们分享。在北京理工大学法律系讲座中,他谈到了《中国律师制度与现状》。在行政政法学院里,他的讲课内容主题是:以法治国,呼唤法律信仰。其中对法制环境指数、法律信心指数进行了解读。

不管是写作,讲课,马维国都离不开律师这个行业,他写下了《论从众心理与诉讼观》《论诉讼心理结构》《论证据排除规则(译文)》《论律师的法律信仰》《论律师“出道”》《谈律师事务所的“有效管理结构”》《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交换意见权》《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行使权利的原则》《论法律信心指数》等许多有影响的文章。他参加编审的著作主要有《中国公民法律全书》,《公司与公司法律实务全书》,《中国司法实务全书》,《中国法律工作实用手册》,《中国WTO法律全书》,《常用法律疑难案例解释》,《最新法庭辩论全书》等。马维国律师近年主编出版的书籍有:1.《党员干部法律实务问答》:与中央组织部党建读物出版社合作出版侧重政府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及依法行政。2.《商·戒-公司、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本书以普及刑事法律风险知识为着眼点,与企业的法治文化紧密结合,从简约而又新颖的角度对公司、企业及其管理人员所涉及的刑事法律风险进行了说明。本书阐述了公司、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重要性,并对公司、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有关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进行了简明的总结和解释,为刑事法律风险具体问题的解决作了有效铺垫,进而根据企业法治文化的特点,从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廉洁从业和规范管理四个角度对公司、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进行了全面的解析,对于可能涉及的罪名,从内涵、主体、主客观方面、追诉标准、刑罚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等各个角度予以详细说明。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率先提出了刑事法律风险警惕参数的概念,对公司、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预警和评估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3.《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控制》:本书结合作者多年从事企业法律服务的经验,参考借鉴了本领域专家学者、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的研究成果,针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从企业常见法律风险入手,分为企业设立与治理、商事交易、融投资、知识产权保护、人力资源管理、财税管理六个方面。同时,考虑到此书面向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作为创业者、企业法务机构人员的法律知识读本,所以,为了在内容和体系上做到方便阅读,结构编排上从企业的经营发展过程出发采用了“风险提示+应对策略+经典案例+律师点评+法条链接”的体例,突出本书的实用性、指导性、易读性、可操作性,力求做到文字通俗易懂。

今天的马维国仍然忙碌,他还在向更高的目标前行。现在的马维国正准备写一本《律师行为学原理》,目标是以一种新思维的方式来帮助律师协会规范指导律师的行为。他还想写一本《中国律师助理手册》,指导和教诲更多的年轻律师尽快成材。他当然更希望自己不仅仅是个律师,还能成为律师中的大家。

律师要有政法远见

马维国律师曾经多次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孙悟空大闹天宫之后,玉帝无奈,请来佛祖。佛祖说,咱们打一赌。悟空说,俺老孙一跟斗能跳十万八千里。佛祖说,好吧,你如能跳出我的五指手掌,一切依你,否则……。悟空说完就一跟斗出去,跳了老远、老远,还留字、洒尿以示证明,可就是没能跳出佛祖五指掌心。悟空不服,问:你怎么那么大本事?佛祖说:佛法无边,佛在我心。

当有人问马律师讲这个故事有什么意义时,马维国律师一脸沉重地说:“我希望法如佛祖,法力(律)无边,法在民心,权如悟空,永远也不能跳出法力(律)的圈圈。”

是啊,这是每一个有良知、有责任、有担当的律师最美好的向往和追求。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已二十余年,律师队伍从小到大有了可喜的发展,律师声音由弱变强已令社会瞩目,律师由初创时期的彷徨到发展中的自信正在走向成熟。依法治国已成为中国的治国之本,构建和谐社会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律师崇尚民主法治的天然本性,律师尊崇法律、熟知法律的基本素质,律师对民主政治具有的与生俱来的亲和力,律师对社会关系稳定、有序追求的自觉性,都决定了律师在推动制度创新、依法治国的政治领域中能够大有作为。这也正是法治国家重要的政治人物、领导人物为什么大多有律师执业经历的缘由所在。

时代呼唤着律师政治意识的进一步觉醒,社会期待着律师中的杰出人物成为国家政治领域中的精英,参政议政、推动制度创新成为必然。中国律师已经具备基本条件,适逢大好机遇。精明而有政治远见的马维国正是从这样的契机中,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新的定位点。2004年北京批准了律师参政议政干部的主渠道,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引起了司法部的重视。参与了政府立法工作的马维国主动、执著地要求北京律协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并亲自担任委员会主任。他带领着手下38名委员共同指导北京全体律师为政府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当选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主任期间,他实现了奠定理论基础和搭建平台的工作,并完成了《浅淡我国政府机关外聘专职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和《谈谈政府法律顾问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两篇文章。

现在的马维国担任了山东蓬莱市政府法律顾问、山东昌乐县政府法律顾问、河北怀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办事处及木林镇法律顾问。他在新的领域里开始了新的征程,新的拼搏。

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一个发酵的时代,里面充满了各种机会。在这个夹缝时代,律师讨价还价和影响的余地是无穷的,在个人的前途上,在专业上以及在组织结构上都是如此。“问题在于我们对前面的路途要有一个清楚的感觉,一个清楚的概念,一个清楚的远见”。

这也正是采访中我对马维国律师的印象———一个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善于在实践中探索的学者型律师。

在生活中透禅机

人文化的律所管理

中国目前处于一个快速变革的时代,从知识的数量到社会体制及结构都在进行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如何应对将关系到律师这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中国加入WTO后,律师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律师事务所确立专业化定位,塑造专业品牌,是现代律师业发展的方向,而律师事务所文化对事务所的发展和专业品牌的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为了能准确把握时代的脉搏,我们还是从英岛律师事务所召开的业务发展研讨会上,来看看英岛律师事务所的人文化的管理制度和未来业务的发展方向。

律师事务所必须创造一个文化氛围,让每一个律师在这个环境中得以沟通、交流,得以帮助和激励,更得以塑造某种理念。一个优秀的团队,如果能通过一定的文化氛围塑造某种精神,给律师以文化上的认同,这样,律师就能在这个团队里寻找到一种精神上的归属感。

英岛所是个有着22年历史的老所,在不断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发展过程中,在专业资源的基础上合理整合发展,终于达到适度的规模,并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这一切都离不开管理领导层的正确的决策,更得益于英岛律师事务所人文化的管理。

马维国律师具体谈到了律所的人文化管理模式。定期召开党委会,以党的教育,集体主义精神、雷锋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思想建设上来统一律师的思想;行政与企业相结合的合伙事务所的管理机制更需要合伙人之间相互沟通、理解、协调、尊重,在每一次开会做出决策时,马维国都会尊重每个合伙人的意见,多花时间在会前沟通,交换意见,提早达到管委会成员的建议一致。

英岛所的研讨制度及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学习与讨论制度得到确立,英岛所经常组织律师一起讨论律所如何进一步深化管理,提高律所的整体实力。争取让律所的管理更细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开发律所的资源,使资源共享,为各位律师提供便利,让律所真正成为律师执业的良好平台。

律师事务所最大的特点是“人合”而非资合,因此人是事务所里最重要的要素。优秀的人才会给事务所带来良好的风气、名气和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培养人是需要付出成本和代价的。英岛所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吸纳了一批批年轻有为的律师。

如何更好地帮助实习律师提高、顺利开展业务;如何将老律师的经验教训传授给年轻的实习律师,让实习律师明白该如何度过自己的实习期。英岛所搭建了沟通的平台,倡导良好的交流氛围,让实习律师首先就要摆正自己的心态,虚心接受前辈的指导,认真参与所内进行的各项必要的专业培训,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学习机会,根据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时规划自己的专业方向,不断积累。律师事务所的指导律师更多地帮助实习律师总结、规划,让他们减少在迷茫中摸索的时间,为独立执业做好准备。

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马维国以身作则,廉法管理,公道地对待每一个员工,尽量让每一个身在英岛的律师们能把所当家,大家同艰共苦、分享快乐。

把爱传出去——回归社会

十一岁的小学生Treve,接到了新来的社会科学老师出给班上每个学生的一道题,让他们每人都设计一个方案,这个方案可以帮助这个社会得到改善,从而使得整个社会都更完美。Trever苦思冥想,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把爱传出去”。

他的方案是每个人帮助另外三个人做一件好事,解决他们不能解决的问题。然后这三个人再分别传给其他三个人,于是一传三,三传九,依次类推,这样世界将变得越来越美好。他要帮助三个人:第一个是一个流浪汉,他把他带回家给他吃的;第二个是他的老师,他要帮助他得到幸福;第三个是他的一个同学,这同学经常被人欺负,时常被打得鼻青脸肿。他付出最大热情和努力,去帮助这些人,当这些人要谢他的时候,他说,别报答我,把这份爱传出去,去帮助别的人。

他的老师帮助了Trever的妈妈,Trever的妈妈原谅并帮助了自己在外流浪的妈妈,老妈妈信守诺言,帮助了一个失足青年,青年帮助一位垂危的哮喘病人及时得到医治,这位哮喘病人是一位著名律师的女儿。父亲依照女儿的嘱咐,也去帮助别人,他帮助了那位记者…

于是,“把爱传出去”自发变成了一场运动,传遍了洛杉矶城。

然而不幸的是,这场运动的发起人Trever却在救助自己的同学时被人用刀刺伤,医治无效,走完了他短暂的生命历程。葬礼的那一天,许多在“把爱传出去”运动中得到帮助并帮助了别人的人们远道来到拉斯维加斯Trever的家,为他点上一盏烛火。Trever用他宝贵的生命、稚嫩的童心和博大的爱心点亮了许多人心灵深处的那盏明灯,连绵的烛光映照着夜空,照亮了整个城市……

这是美国电影《把爱传出去》的故事情节,影片中理想主义小男孩的悲剧命运曾让马维国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影片他看了好几遍。这个故事他给亲近的朋友也讲了不下十遍。“这个电影对我影响很大,让我发自内心地想去做一些事情。律师作为改革开放的既得利益者,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回报社会,这是律师的社会责任,律师回报社会,可以通过一些捐助等社会活动来实现,但我认为,“律师回报社会的最好方式就是积极的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一个律师,只有具备社会责任感才能体现其真正的人生价值。马维国律师对律师执业有着深刻的理解,他认为律师是社会人,就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多年来他不仅参加政府组织的社会咨询日,还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他为河北涞源县王安镇农民王××确认亲子关系的援助已有6年。1995年冬,年仅13岁的弱智少女王××被人强奸多次,致使她怀孕,并于1996年夏产下一女婴。受到犯罪嫌疑人亲属逼迫私了未成的王××的家人,在当地起诉但遇到了公安部门的推诿和拖办,一气之下,几次上访进京到公安部和妇联,并几番到省公安厅和省妇联要求惩办犯罪嫌疑人。从1996年接待来京上访时找律师咨询的王××及亲属,了解案情后马律师当即联系当地的律师和法院、妇联等部门,帮助立案并出资援助了鉴定费,在王××和亲属对鉴定结论不满时,及时地带记者去看望,并做了当地公安部门和法院的工作。并再次出资帮助王××再次立案和重新进行亲子鉴定,尽最大的能力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同时为他们提供款物近万元,最后,在他的感动下,王××及亲属表示愿意按照马律师提出的程序给予配合,不再上访。马维国献出的这份关爱带来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一种鼓励、一份鞭策,也正是他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做出的一份努力,同时,让受援的人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无限关爱。

“如果没有律师们的无私奉献,反复地给我提供帮助,并让我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就不会有今天的我们”。河北涞源农民感激涕零,不仅仅是因为得到了赔偿,更重要的是,律师在危难中伸出的热情的双手,温暖了他那颗饱经风雨的受伤的心。

多年来,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政府、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贡献自己的一点爱心,已成为了马维国律师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他出色的表现,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同事们的好评。2003年,马维国获得了北京司法局的“先进个人”,2006年5月31日,马维国入选到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奥运立法律师工作组。

“我为自己能帮助别人,给别人带来快乐为满足,帮助别人你也就从中获得了快乐。”

一个牧师领着一个盲童(女孩)去教堂参加一个仪式,教堂里正播放音乐,唱侍班正在唱着《赞美诗》。音乐和歌声的和谐的确是很美很美。

女孩问:“世界真的是那么美好吗?”

牧师答:“世界应当那么美!”

马维国也同样相信,有爱的世界会更美好。

在尽责中创新进取

律师生涯十几年,马维国律师身兼多职,他不仅是法律的实践者,更是法学研究者。在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同时,马维国律师还要管理他的英岛律师事务所,自身业务本已使他很忙很累,但是他总能抽挤出时间来做一些律师行业的专题研究,并把实际工作中的业务与自己所选定的研究结合起来。他发表过多篇论文,并撰写出版了多本著作,为我国的法制建设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并取得的一定的成就。其中,在刑侦诉讼全国律协论坛中,马维国的论文《刑事诉讼领域律师权的行使原则》引起了与会者的共同关注和讨论,在法学界也引起了关于公权力和私权利相互关系的激烈讨论。这篇文章不仅获得了现代思想宝库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一等奖,并且也带给律师同行们许多的启迪和思考。在刑事诉讼领域,马维国律师奠定了一定的专家地位,被誉为刑辩大律师,参与并办理很多重大刑事案件。马维国律师率先提出了公司、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警惕参数和公司、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思路,提出“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廉洁从业、规范管理、公平竞争”理念,并成立专业刑事律师团队开展公司、企业刑事专向法律顾问服务。致力于公司、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预警制度与法治文化的建构,重点着眼于企业的法律增值服务。主编出版了《商戒——公司、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一书,并在业内首次作为专项刑事法律顾问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马维国律师多年担任北京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组织委员为政府提供法律帮助,得到各级政府领导的认可和赞誉,在业界享有一定的知名度。执业多年的过程中他一直与政府职能部门、立法部门等有着良好的工作关系与沟通渠道。律师的实践为律师提供了适用法学研究的沃土和基础,精明而有政治远见的马维国律师正是借助参政议政的良好平台,在实践中探索发现,推动着我国法律的制度创新。在第二届北京律师论坛中马维国律师就《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基本保证》一文发表讲话,受到广泛好评,并在 “2010年第二届北京律师论坛”中获奖。

他组织的政府工作主要有:邀请国务院法制办领导为北京律师讲授“中国政府法制建设现状与问题”;访问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首席政府顾问及政府律师,了解香港政府律师的工作情况;参加北京市政法委司法局律师协会召开的“北京律师为化解社会矛盾作贡献的动员大会”等。

他多次参与专家论证如: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应诉专家小组成员,参加了“国家发改委研讨会”;作为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召集立咨委委员开会讨论北京市教委关于《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的异议审查会议、北京市政府《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修改草案)法律专家工作组会议。

取得的主要成果有:2011年随市律协会长等人一起抵广州等地访问考察,制定了《关于广州、深圳等地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有偿)服务状况及相关立法调研报告》,作用于北京律师为政府提供有偿服务的立法推动,以规范性文件确定政府部门购买法律服务。联合政府法律顾问专委会出版《党政干部实务问答》一书。马维国律师参加了由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副市长黄卫主持的北京市200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意见座谈会,就进一步加强政府律师工作及重视法制工作,树立首都首善之区形象提出了建议,得到市政重视。参与质量监督检验总局有关“反垄断第一案”的座谈会议,并被列入专家法律顾问团。访问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首席政府顾问及政府律师,访问深圳政府律师等,了解各地政府律师的工作情况,为推动北京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工作做了必要准备。由他带领的全体委员,以建立中国特色社会法制为己任,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工作指引》为广大北京律师参政议政提供指导,特别是关于律师为政府处理信访,维护社会稳定的操作指引有很好的意义;同时为制定突事件、群体事件指引也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另外制定了、调查研究为政府法律服务有偿化的解决方案、继续参与北京市社会救助调研为城乡一体化法律服务提供准备。等等。2004年7月时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强卫同志还专程来我所座谈党建工作,对我所工作给予肯定,并做出重要指示。近年来,在全国各地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各级政府为鼓励招商引资而做出了各种承诺,但在引资完成后却拒绝兑现。因行政允诺行为引发的争议逐渐增多,如何处理此类新型纠纷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一个新课题。马维国律师向记者分析,行政允诺的性质类似于民法上之要约,系行政主体为自身设定的一种义务。从“允诺禁反言”的原则判断,该允诺应视为行政主体的一种职责,一旦行政相对人的行为符合行政允诺的条件,行政主体应兑现该允诺,否则构成不履行职责。另外从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保护和合同制度的原理看,行政主体也应兑现该允诺。故对于自身允诺的履行构成行政主体应当履行的职责之一,其应属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马维国进一步指出,不兑现行政允诺,既与政府诚信原则相违背,在某些情况下也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更为下一步工作的其他政府允诺无人“喝彩”埋下了隐患。因此,在对行政允诺行为进行审查的时候应更多地顾及到合理性问题。马维国律师以上的努力,目的是在于推动政府的信用或诚信意识,为了改变政府的信赖形象而努力着。

媒体活动:

作为北京交通广播103.9的法律嘉宾五次参加【警法时空】【新闻直通车】栏目录制。分别就《“购车摇号”》、《香港妇人因环评问题逼停港珠澳大桥建设步伐》、《5月1号起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猫老不避鼠”的国标》4号线地铁事故引起的话题》、《法律法规, 要正义也要温柔》居民身份证发表了法律意见与观点。

受《中国网》采访,并做专题报道《恪守职责推法制 志存高远“守望者”》。

受环球日报英文版就“李天一打人案”采访

《中华工商时报》、《法制日报》就行政允诺工作做了专题报道。

公益活动:参加律协组织信访接待活动。

参加清华法学院法律图书馆——廖凯原楼奠基仪式。

参加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学院主题是“探索有特色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兼职教授聘任仪式暨师生见面会并予以指导。

40岁的人生感悟,在生活中感悟思考

“在尽责中求满足,在义务中求心安,在奉献中求幸福,在无我中求进取,在生活中透禅机,在保任中谋解脱。”这是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柏林禅寺主持静慧馈赠给马维国。

“我有着自己的思想,对不同的人或物都会记录思考,通过自己的感悟体会,会发现不同的思维闪光点。”虽然律师的业务是繁乱而忙碌的,但是马维国律师总能给自己留出思考的空间,去享受内心深处的那片宁静与心安。

他的助理告诉记者,马维国律师喜欢看书,有着自己的时间和空间去思考事情,也会与大家一起分享他的所知所悟。在事务所里,他搭建了沟通的平台,倡导良好的交流氛围。他是位良师益友,在每次案件办理的过程中,都会带着实习律师去实践积累,传业、授道、解惑,让他们减少在迷茫中摸索的时间,为独立执业做好准备,引领指导着实习律师脚踏实地的走向更好。

采访中,马维国律师向记者展示了他每时每刻记录下的“只言片语”,有感悟、有体会、有自我的总结,也有令他欣赏的文字,虽是简短的几句话,但却是他思考中的精华提炼。法国法郎士说:“让我们享受人生的滋味吧。如果我们感受得越多,我们就会生活得越长久。”在人生行进的过程中,马维国律师一边能够智慧的生活,一边又能够深深的感悟人生,律师是他终生的事业,而律师的天堂则是法律至上的国家。他的悠然自得、惬意享受,让他在思考探索中更清楚的认识自己,更能知晓脚下继续的路该通向何方。

洒脱自在悟人生,作为一名律师,马维国肩上的重任依然很重,脚下的路或许也有着荆棘坎坷,但是他那种运筹帷幄的舒适状态,丰富的人生内涵,相信呈现给他的将会是人生最美妙的风景。

马维国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曾经看过的《消失的地平线》这本书,让他最有体会的是书中表达一位高僧临终之言:人生应把握适度原则。

“我理解绝对完美是没有的,故追求应适度才会免于痛苦!佛解脱人的痛苦的良方即适度原则,我又进一步理解:传说中香格里拉是人们向往的圣境,而精神上的香格里拉圣地还是适度原则。人之所以要把握好一个“度”,是因为生活中的复杂与险恶迫使我们去学会保护自己,正确运用为人处事的方法,收敛自己的无知,加强自身的素质修养,客观地衡量、判断问题,行为举止有一个规范、准则,也许在漫长的人生路上才不会留下大的遗憾。”

人生需要感悟。相对于永恒的宇宙,人生是沧海一粟,相对于永恒的时间,人生是稍纵即逝。人来到地球上不能白走一遭。人是有缺点的,感悟是人生的镜子,可以让你明白既往的得失;人是脆弱的,感悟是黑夜的灯塔,校正你人生道路的偏失;人是要遇困难的,感悟是可信赖的拐杖,在最困难的时候给你力量;人是要与自我斗争的,感悟是最精良的武器,帮助你战胜和超越自己。

感悟自己要时间,要过程,要勇气。作为一名律师,马维国肩上的担子很重,头上的压力很大,脚下的路也很坎坷。每当他感到压抑和沉重的时候,每当他在办案的过程中遇到阻力和委屈时,他总会一个人跑到寂静的地方呆上一段日子,让自己沉淀而理性。多少次,马维国一个人默默地、静静地回到老马家的海边,漫步在大海边,清爽的海风、蔚蓝的天空、汹涌的波涛、软绵的沙滩,还有翱翔的海鸥,这一切都让人感觉那么惬意。看着空阔而宽广的大海,马维国思索着,探寻着、沉思着,直到四十岁的那一天,当躺在沙滩上休息的马维国,望着蔚蓝天空,感受着天空的高远,听着碧海涛声,感受着大海的广阔,感觉人实在是太渺小了,在大自然之间,人总是那么的脆弱。尽管人们在竭尽全力的改造着自然,但这终究不能和大自然本身的力量相提并论。马维国好象一下明白了许多的人生道理:把人生看透,把人生看淡。看透也就是说,所有的人的归宿都是一样的。看淡也就是说,人要舍得放弃自己的一些利益。

马维国开始在脚踏实地中认清了自己。原来,自己根本不是英雄,更不是伟人,只是芸芸众生中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这一个”。细思之后,他多了一分忧郁,更多了一份宁静。马维国开始学会了从容地面对人生。现在的马维国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未来有一天自己能静下心来写点东西,这是马维国的梦想和爱好。

是啊,听完马维国律师的人生感悟后,我也在想:如果有一天我在现实生活中也累了,我也来海边住,在那里建起小木屋,造起木船,有明媚的阳光照耀,有清爽的海风拂面,还有那郁郁森森的椰子树……阳光、沙滩、碧海、蓝天,多么美好的图画啊!想到这里我不禁笑了。

律师被誉为“公平正义”的化身,“扶弱助良”的天使,他们利用法的力量疏导社会淤阻,实现对公平正义的伸张。但是一个律师要真正实现自己的社会责任价值,则是要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成为一种促进依法治国的力量。而马维国律师一直在这条道路上坚持并努力着。“在法制推进的过程中,我更像一名守望者,期待并相信着我国的法律制度会愈加的得到发展和完善。”马维国律师意念明确而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