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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眼中的Web3.0

2022-06-27 15:09:57 陈云峰律师 进入主页

最近火热的除了天气外,另一个当属Web 3.0,无论是技术革命、资本入场、商业营销,不同群体追逐其各自利益,都具有相当程度的主观性,至少在Web 3.0落地,具备有形、有用,走入寻常百姓家之前,单单一个概念或者前瞻性的分析,说实话让一个律师解释Web 3.0这一互联网技术形态难度系数还是蛮高的,先不说写出来能不能让别人理解,让自己全盘接受都尚存难度。在浏览各家技术的、非技术的、专业的、非专业关于Web 3.0的文章后,笔者诚心认为,专业的讲,还是技术人解释技术,法律人解释法律适用,否则摆脱了专业度去进行跨学科分析至少对律师来说是不负责任的。

总结网上各类关于Web 3.0的描述、技术特点、适用场景等,笔者初步判断,如果要在中国发展Web 3.0,必然要依据中国国情、法制环境、监管环境,否则不具备现实基础,无从谈起。


Web 3.0中的区块链技术与中国监管


从中国政府出台的各类文件来看,有关科技发展方面始终是拥抱技术革新,且对于区块链的发展应用始终持以鼓励态度,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提到要培育壮大区块链等新型产业生态,将其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中专门提到至2025年,建成人民法院与社会各行各业互通共享的区块链联盟,形成较为完备的区块链司法领域应用标准体系,数据核验、可信操作、智能合约、跨链协同等基础支持能力大幅提升等内容,充分肯定了区块链技术在司法方面发挥的作用。

另外,伴随着区块链技术在实务应用中不断成熟,已经快速在公益溯源、商品溯源、城市服务、跨境支付、司法维权和供应链金融等业务领域落地。


Web 3.0中的NFT应用与中国监管


Web3.0带来的监管挑战无疑是巨大的,其中之一就是NFT的应用。NFT作为Web3.0中资产流通的载体,其必然被赋予一定的价值,然后才能适用于商业场景中的交易、流通,但是又由于我国明令禁止的ICO行为,以及其与法币功能的冲突,必然引起监管部门的警惕。因此,有关NFT的商业应用还是应当考虑其功能、价值以及适用场景,以综合判定其合法合规性(对于NFT的法律分析详见笔者此前发表的《元宇宙、NFT的概念以及相关法律问题、监管现状》)。

而针对NFT等类似数字货币,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监管文件: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布通知,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同时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全面禁止了“挖矿”行为。

2022年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提示NFT涉嫌的金融犯罪风险。

总之,Web3.0无论是作为资本热捧的对象、还是技术变革的颠覆力量、抑或是用户权利本位的回归,作为参与者或见证者,更应该关注它的核心应用是否突破了法律底线,是否符合技术中立的法律评判标准,否则,抛开现实单纯只谈概念的有可能是泡沫,我们迎接一切新兴事物的同时还应具有一定的判断力和洞察力。


附:相关监管规定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

一是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

二是不通过分割所有权或者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

三是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

四是不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

五是对发行、售卖、购买主体进行实名认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发行交易记录,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

六是不直接或间接投资NFT,不为投资NFT提供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