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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犯罪法律服务的探索者、开拓者和普法者——访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资深刑辩律师钱列阳

2020-11-10 09:40:29 钱列阳律师 进入主页

编者按

2019年3月,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编撰的“紫华金融犯罪法律丛书”之《证券期货犯罪十六讲》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据了解,该书是通过专题的形式,对当今证券期货市场中有关内幕交易犯罪、利用未公信息犯罪、市场操纵犯罪、新型市场操纵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证券期货市场犯罪的规制原则、立法司法完善趋势以及刑法规制与金融市场制度保障前瞻等问题分十六个部分进行了系统的讲解与剖析。该书既有法学专业知识,又有金融专业知识;既有相关问题的理论高度,又有具体问题的实践深度。此外,还加入了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钱列阳律师亲办的“中国私募第一人”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e租宝总裁张敏集资诈骗案等案件的经验和感悟,对于法律、金融相关从业人员处理实务中的疑难问题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洪磊会长为该书题写序言并这样推荐道:“本书主要有以下理论特征与实践创新:第一,尝试打破细分专业的内部壁垒;第二,在证券期货犯罪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中融入经济原理与市场逻辑;第三,加强证券期货犯罪研究的纵深性;第四,深化研究工作的实用性。”

在开篇寄语中,钱列阳律师这样写到:“阅读本书,以期让刑法人多一点金融知识,金融人多一点刑法意识,在截然不同的‘大渡河’两岸搭建一条跨界的‘铁锁链’”。

是啊!“让刑法人多一点金融知识,金融人多一点刑法意识,”让两个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又基本不搭界的两拨专业人士(金融人和刑法人)可以共读一本书,实现互动交流,互通有无,既开拓了视野,又实现了跨界融合,钱列阳律师无疑开创和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同时,在新书发布会中钱列阳律师也强调指出:“在未来的刑事法庭,控辩审三方在面对金融犯罪的问题时,实际上是金融知识的竞赛,不是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竞赛。刑辩律师光懂得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是远远不够的,应将法律知识和金融专业知识结合起来。创作这本书的目的就是希望在金融和刑法当中架起一座桥梁,所以金融人和刑法人走到一起创作了这本既有刑法,又包含金融知识的书。在未来,‘紫华金融犯罪法律丛书’还将相继推出基金类犯罪和银行类犯罪等系列丛书。”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随着《证券期货犯罪十六讲》的发行和热卖,作为法律界的资深媒体人,我们希望对钱列阳律师进行一次深度专访,聊聊他创办这家专注于金融犯罪法律服务的精品律师事务所——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的初衷;聊聊近两年来紫华律师事务所在金融犯罪领域的研究成果、经验与感悟;同时聊聊刑法人的理想与情怀。

钱列阳律师也在众多场合讲述自己的观点:“刑法,是金融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重要法律保障。若将国家经济产业比作一个木桶周围的‘长短板’,那么金融就是木桶的‘底板’,‘长短板’决定了水的多少,而‘底板’却决定了水的有无。如果金融是一个小木桶,那么基金、保险、信托、期货等这些就是木桶的‘长短板’,而银行就是木桶的‘底板’。”此言可谓一针见血,一语道出了刑法对于金融安全、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六月的某个午后,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办公室,钱列阳律师终于能抽出时间与我们分享了一个刑法人对金融犯罪、金融安全、国家安全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笔者受益匪浅,也感慨良多,特此撰文,以飨读者。

刑事辩护的“二次革命”—— 一次更加专业化的转型

2015年11月1日,“私募一哥”徐翔等人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7年1月2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翔、王巍、竺勇操纵证券市场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徐翔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0亿元。同时该案也创出国内因操纵证券市场获罚的最高记录(共计120.5亿罚金,其中徐翔罚金110亿元)。

作为徐翔的辩护人,钱列阳律师在办理该案中发现金融人与刑法人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思维方式、知识结构也有很大的不同。他敏锐地认识到,金融犯罪辩护应是一片澎湃的“蓝海”,他决定踏入这片“蓝海”做一个探索者,实践也证明他的判定是正确的。

钱列阳律师称,这是他刑事辩护生涯的“二次革命”,是一次更加专业化的转型。

探索者

2017年10月28日,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成立仪式暨首届紫华金融犯罪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第一家以金融犯罪法律服务为主业的刑事专业律所宣告成立。自此,作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一届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钱列阳律师带领紫华律师团队,在坚持专注于刑事案件代理的同时,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了对金融犯罪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中。

由于钱列阳律师在金融犯罪法律服务领域的重大贡献,2018年11月,他还荣获由《大公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大公网联合评选的央视“2018财经年度卓越人物奖”之殊荣。2019年6月15日,钱列阳律师受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是我国金融系统第一所专门培养金融高层管理人才的高等学府)之邀请,为“金融媒体奖学金培训项目第六期”全体学员,围绕“当金融的创新思维遭遇刑法的红色底线”这一主题进行分享,获得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

近两年来,钱列阳律师的足迹也走遍各大金融、法学院校、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参加论坛,开设讲座,举办每年一度的“紫华金融犯罪论坛”,呼吁更多的刑法人加入到对金融犯罪的理论与实务研究、立法建议以及金融犯罪辩护和预防的工作中,并全力帮助广大同行和金融管理者、金融监管者及法务工作者,提高法律风险意识。

开拓者

“金融犯罪法律服务是一片澎湃的‘蓝海’,若要在这片‘蓝海’中有所作为,那么,我们刑法人就要游到大海的深处,潜到海底去看看海底的珊瑚礁,看看那里的鱼虾蟹,再回到沙滩上。这时,你对大海的理解和一直站在沙滩上晒太阳的人是迥然不同的,紫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是要做那个勇敢的出海者,而不是挽起裤腿站在沙滩上。我不能让金融人到刑法圈来学习刑法,但我们可以主动去学习金融领域的知识和经验,与金融人沟通交流。我们举办的论坛,除了让刑法人讲,更多的是让金融人来讲,金融人讲的课我们可能有一半听不懂,但能听懂的那一半却是别的地方听不到的,我们要学会坐在听不懂的教室里听课。这两年我大部分时间也是在金融圈,努力让金融人了解刑法。让刑法人多一点金融知识,让金融人多一点刑法意识,这正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钱列阳律师强调。

“当金融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时候,对金融领域进行刑法的规制也愈发显得必要。而改革开放40多年来,刑法似乎并没有走进和融入金融领域。金融领域的法治化主要体现在民商法、行政法等,却没有刑法,所以我成立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就想做个‘革命军’中的‘马前卒’。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刑法人能够进入金融犯罪法律服务领域,进行理论和实务研究,研究金融里的‘潜规则’。我们可喜地看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新改组的第四检察厅,其职能就是专门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办理和对下指导工作,且针对证券犯罪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最高检党组还批准在北京、上海等七个地方检察院成立了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以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惩治证券期货犯罪的专业化水平。”

开篇中钱列阳律师提出:“刑法,是金融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重要法律保障。”笔者以为,对金融犯罪在法律上、规则上的研究和预防,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和国计民生的大事,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普法者

“当前,金融人只有合规、违规理念,却没有违法犯罪的概念;金融人只有盈亏理念,而忽视权属的概念。我打个比喻,你家养的一只鸡,两天下一个蛋,十天下五个蛋。然后你要出差,让鸡寄养在我家里,我在寄养期间给鸡喂了精饲料后,这鸡一天下一个蛋,十天下了十个蛋,合计多下了五个蛋!十天后等你回来我仍然按照鸡正常下蛋的数量,还给你鸡和五个蛋。似乎你没有吃亏,还在我这儿白养了十天,我就把多得的五个蛋留下,这是金融人的思维,且多年来大家都这么干。

而刑法人却不这样认为,鸡是你的,蛋是鸡下的,所以我得把十个蛋全还给你。但我会告诉你,我为鸡每天下一个蛋买了精饲料,你要给我补偿,于是你又补偿给我五个蛋,这在法律上是成立的。”

“金融领域是我用了你的钱承担了金融风险,但是我没有告诉你,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就涉及到刑法中的挪用资金罪。若钱回不来了,还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刑法中还有背信运用资金罪等罪名。金融犯罪的一大特点就是受害人不知道自己受害,害人者也不知道自己害人。所以,金融领域蛰伏着大量的触犯刑法却没人知道的红线,可能存在着大量的刑事犯罪问题。”

“要创新才有发展。所以,金融人不习惯资金停滞不动,但法律人却要求专款专用。金融领域亟待明确和界定合规、违规、违法犯罪的概念,也就是说合规、违规、违法犯罪是三个台阶,中间有两个夹缝,合规和违规之间要有明确的规则和界限,违规和违法之间还要有明确的规则和界限,就像《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规定,警察抓的人谁进拘留所谁进看守所要明确分开。”

采访中,钱列阳律师总能深入浅出、化繁为简,并用活泼生动的语言和形象的比喻将晦涩难懂的问题一语点破,让听者如有醍醐灌顶之感,同时,备感前辈之渊博、睿智。

后记

采访将结束时,笔者希望主人公聊聊做了二十多年律师的理想与情怀。钱列阳律师谦逊地道:“谈不上什么理想与情怀,就是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从普通律师到刑辩律师,从刑辩律师到金融犯罪律师,我认为这是符合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是社会专业化分工的需要。20多年前我刚做律师时觉得什么都会,但今天不行,所以我是做了刑事专业化的二次革命,法律服务更加精细化、专业化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当前,以互联网金融、区块链等新热点名义的犯罪手段开始增多,这些手段到底是合法合规,还是一个非法的犯罪手段,就需要刑法的、金融的、互联网、计算机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研究。所以,金融圈亟需复合型人才。拥有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博士学位还远远不够,还要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或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等,还要深入了解金融操作实务,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双重、多重知识背景的复合型人才能更好、更快地融入金融犯罪领域的法律服务,我经常讲金融犯罪是一个台阶高、门口窄的业务领域,就是如此。紫华所现已经组建了一支具有法学和金融知识双重学科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团队,并已成为中信银行总行、泰康资产等大型金融机构的刑事法律顾问。我希望更多的刑法人、金融人、互联网人等一起携手,为金融安全、国家安全积极建言,献计献策,共同开拓金融犯罪法律服务的‘蓝海’,共同努力为我国金融法治的完善做出应有的贡献,套用一句名言,‘一个人可以走得很快,但一群人可以走得更远’。” 

是啊!一个人可以走得很快,但一群人可以走得更远!我们看到“紫华金融犯罪论坛”参会人数每年在成倍的增长;我们看到“紫华金融犯罪法律丛书”在畅销热卖;我们看到刑法领域、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更多的聚在一起,共筑梦想、共商大计、共谋发展,共同奔向澎湃的金融刑事法律服务的“蓝海”。